公文审核要把好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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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审核要把好五关
公文审核,又叫核稿,顾名思义,就是对文件草稿的审核。核稿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文件质量,有利于贯彻执行。因此,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核稿工作,起到公文把关的作用。••••根据我们的实践和体会,公文审核,要把好五关:
••••一、行文确认关。首先,是否需要行文?凡是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请示事项,报告情况和通知事情,只要能解决问题,就不要行文。对不需要行文而行文的,审稿人有责任提出建议。其次,以什么名义行文?是以职能部门的名义行文还是以办事机关(办公厅或办公室)的名义行文,涉及到行文的权限问题,必须加以区分。内容属于业务性的,一般应以职能部门名义行文,不能以办事机关名义行文,反之一样。第三,以什么形式行文?是以通知形式行文还是以函的形式行文,是由其内容的需要而决定的,不能随便混用。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审稿人都要及时提出意见,请有关领导裁决。
••••在行文方面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事情,本属部门或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不必报上级机关审批发文;有些专业会议纪要,内容大部分是会议讨论的问题,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的还未定论,不宜领导批准发文。这两个问题,需要上下共同注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
••••二、政策法规关。公文的基本功用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因此,公文中的观点和提出要解决的问题,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措施是否具体而切实可行;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以及怎样做的界限是否明确、清楚。对不符合方针、政策的,不应该呈批,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要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修改后再送批送印。••••三、文字质量关。公文的内容,是以一定的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字表达如何,直接关系到公文的质量,影响到对公文的贯彻执行。审稿时,要看公文的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洁、明白、通顺,语气是否得当,语言是否合乎逻辑和规范。对文字表达不准确的词语要修改。例如,一份关于台胞探亲问题的文件,文中有这么一句话:“台湾同胞回国探亲。”这句话因表达不准确,会给人造成错误的概念。台湾是我国一个省,怎么可以说台湾同胞回国探亲呢?!那不把台湾说成是外国了嘛!经审核改为“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不仅准确,而且表明台湾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又如,一件公文中说:“企业抓质量的根本动力并不是来自市场自发的竞争,而是来自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这个表述不全面,只强调了人的思想,否定了市场竞争的作用。我国目前的商品经济,是计划同市场相结合的经济,不可避免存在市场竞争的一面。这段话改成“企业抓质量的根本动力,既来自市场自发的竞争,又来自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就比较全面了。
••••公文的文字表达,不是简单的修辞等技术性问题,而是能否正确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问题,我们在审核时决不能疏忽,应该把它作为审核的重点。
••••四、内容协调关。公文中提到的事项,往往需要经过多方面的协商,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这方面的审核,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关系到有关部门和地区的规定,是否与这些部门和地区协商一致,经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各方的意见是否写清楚了;(二)需要会签的是否经过有关部门会签了,会签的意见是否一致。(三)有的部门如把有分歧的文件直接上报,要求上级机关转发,审稿人有权提出意见,并将原稿退回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如有特殊情况,请有关领导协调。
••••五、体例格式关。文件体例是否准确、格式符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为准;不是国家行政机关,除党的系统外,可以
参照该办法或按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办)。审核中要五检查:(一)检查标题是否概括了文件内容,有无文不对题的现象;(二)文种是否恰当;(三)主送机关是否正确;(四)抄送机关有没有遗漏或滥抄乱送的;(五)秘密等级和缓急程度是否标得合适。
••••总之,在审核文稿时,要一丝不苟,对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的,要及时商有关同志加以改正,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严格把关,保证公文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