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广告位使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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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灯箱广告位使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经营管理的灯箱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灯箱广告位(以下简称“灯箱”)交付给乙方发布广告,乙方不得改变灯箱的用途。

2.灯箱数量:项目共计个地面灯箱,个地库灯箱,个灭蚊灯箱,每个灯箱功率瓦,每个灯箱安装瓦功率灯具支,每天照明时间为时至时。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灯箱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使用合同。

三、广告安装期

甲方给予乙方天灯箱广告安装期,安装期间管理费免交,但电费等其它费用不免。四、合同费用

1.管理费:管理费为每个灯箱每月人民币元(不含电费),月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不含电费),每年管理费总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两个月管理费额度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款用于担保乙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任何时

候均不能抵作管理费、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水电费等费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且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五、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管理费。

3. 灯箱广告用电,安表计量,由乙方承担。电费单价:元/度,乙方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电费。

六、使用灯箱的交接及安装维修

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前(含当日)提供灯箱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现场踏勘了灯箱现场,甲方以现状移交灯箱,双方无需另行办理交接手续,灯箱存在的瑕疵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其费用。

2.乙方向甲方返还灯箱时,灯箱存在使用瑕疵的,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未予修复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灯箱具体位置发布广告,在安装、制作、管理、维护广告发布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安装、制作过程中及后期更换广告内容、维护设备等过程中,均不得影响项目居民的生活居住和正常的出入,不得损害甲方物业管理的品牌形象,并不得违反甲方的物业管理规定。

4.在合同期限内,灯箱出现安全故障,或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导致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5.若灯箱出现安全故障或损坏后,乙方经催告未能及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维修费催收通知要求向甲方支付维修费。

七、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若干出入证件,允许乙方在甲方物业人员的陪同下进入该辖区安装、修复灯箱广告及进行巡查,并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发布的报批手续。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安装灯箱广告。

(3)若灯箱广告存在损坏、遗失等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查明情况,若灯箱出现不能正常发布的情况,甲方应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电源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电力检修或者其它非甲方因素导致电源供应中断的除外)。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灯箱广告安装方案应先经甲方确认,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

(2)乙方应负责灯箱广告的日常维护及正常发布,保证灯箱外观整齐美观。

(3)乙方应负责修缮、更换损坏、丢失的灯箱广告。

(4)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履行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与安装(包括维护配件)的报批手续。

(5)乙方应保证发布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均符合《广告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确保广告内容积极健康,符合甲方要求,且不得发布非甲方房产信息的广告。

(6)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内应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

(7)合同期内,乙方为灯箱的安全及消防等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因安全及消防等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合同费用的,应按欠付金额每天3‰的比例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欠款达一个月管理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管理费额度30%的违约金,且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使用灯箱,若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甲方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或者发布的广告内容受到项目业主强烈投诉、影响项目居民生活及人身安全以及政府部门要求停止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未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管理费额度30%的违约金,且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因政府禁止或甲方使用需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此时属约定解除,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依合同约定结算合同费用。

4.乙方未依合同约定返还灯箱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已安装的广告,相关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拆除广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灯箱交付乙方使用的,合同期间按迟延交付天数相应顺延;甲方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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