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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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探究

【摘要】:互联网的迅速兴起并与传统金融体系的不

断融合,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保险创新一直被视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源动力,但始终未取得颠覆性的突破。本文通过分析传统保险行业在创新发展方面的局限性以及

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阐述保险公司应如何借助互联网的特性和优势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创新。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

国内保险市场经历30余年的发展,已逐渐步入成熟期,全国140多家保险公司在传统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在此背景下,各家保险公司想要获得突破性的发展有一定的难度。而互联网的兴起,则给保险公司带来一次获得突破性发展的新机遇和挑战。互联网保险不是简单地把保险产品放在互联网上销售,而是要不间断地设计出与互联网及用户特性相关的保险产品。因此,互联网保险的核心是产品创新。

保险的创新主要包括产品创新、营销创新和服务创新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我们研究保险创新,并不是把这三者按业务流程关系进行分割研究,而是要通过“产品”、“市场”、“服务”这三条不同的主线来分别研究保险产品从生产设计到服务结

束整个生命周期的创新变革。本文就是以“产品”为主线,研究互联网时代下保险产品的变革创新。

一、保险产品创新的现状及局限性

业内普遍认为,保险创新承载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但不可否认,保险产品创新已经成为传统保险行业的一个难题,甚至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发展。现阶段保险产品创新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传统保险产品创新性不足

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都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产品。1979年我国保险业恢复国内业务之初,基本是在国外保险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模仿,还谈不上创新,1990年之后,一些股份制公司又在几家国有保险公司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模仿,直到现在一些高风险的产品和投资型产品,仍是在国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模仿创新【1】。不可否认,这些传统的保险产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长期以来由于产品开发人员“骨子里”缺乏自主创新的“基因”,且在现有的营销体制下难以与消费者直接互动,故推出新产品的思维基本是单向的,难以真正满足市场需求或被消费者所认可。因此,国内多年来鲜有创新性的产品面市,即使偶有“奇葩”,也未必能有强大且长久的生命力。

保险产品开发包括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保险产品设计、

保险产品鉴定、保险产品报批、正式进入市场等基本流程【2】。前面说到,我国传统的保险产品以模仿创新为主,如果新产品在研发前期的市场调查、分析阶段缺乏真实有效的消费者需求调研和数据统计分析,这种先天不足将是产品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致命缺陷。

(二)现有的营销模式不利于保险产品创新

国内现行的保险营销体制主要分为人员直销和渠道销售相

结合的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种保险营销模式已经相对成熟与稳定,并持续推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然而,这种营销模式给产品创新带来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保险产品的销售在“人员直销”模式下会很大程度上受

限于保险营销员自身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和理解。保险营销员对于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的信息往往无法全面掌握,一般只能专注于若干个常见的、熟悉的保险产品,因此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往往也局限于此。此外,现有的保险营销人员很多是兼职,总体文化水平不高,对于措辞严谨、晦涩难懂的保险条款一知半解,对新产品会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

其次,保险产品在“渠道销售”模式下,很大程度受限于保险

销售渠道的“逐利”原则。现有的保险渠道主要有专业代理、

兼业代理和经纪公司这三大类渠道,它们更多的在保险业务过程中扮演了“保险超市”的角色,向保险消费者大量推销“易销售”或“高收益”的保险产品,而较少从客户的角度去甄选最

适合的保险产品。此外,营销主体在推广新产品时,还要考虑激活新市场和成效滞后性的问题,他们往往会因为推广成本较高而不愿意全力以赴。

二、互联网时代保险产品创新的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颠覆了传统的商业行为模式和消费行为模式,也为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如果保险公司以传统经济思维进入互联网竞争,那无异于鲨鱼在陆地上与豹子搏斗,失败在所难免。从保险产品创新的角度出发,我们应敢于摒弃原有的思维模式,充分学习并利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特点和优势,来为产品创新谋求新的发展出路。

互联网最大的核心竞争优势是大数据,通过大数据不仅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用户信息,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很好地反映用户的消费需求、行为和偏好,准确地反映市场行情和发展趋势。掌握了互联网的大数据,保险公司就可以及时地捕捉客户需求和市场行情,针对市场的多层次需求开发针对用户特征的定制化产品,并精准地推送到目标客户面前。因此,就保险业与互联网的合作而言,决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网络平台上销售这么简单,而是要实现两者的深度融合【3】。

三、互联网时代的保险产品创新

狭义的保险产品是“条款+费率”,在互联网时代下,保险产品

的外延或可拓宽一些,包括交易、服务等客户接触到的相关内容,比如要更注重研究如何让客户舒服地接受保险的过程,也就是讲究“用户体验”。下面从“研发模式”、“产品属性”、“产品形态”三个角度阐述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内容。

(一)研发模式的创新

在传统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模式中,一是看历史销售数据,二是内外部市场的调查,三是看考核和一堆KPI。这些传统的办法到互联网环境下颇感无力,因为传统的保险是“卖”出

去的,渠道本身的利益倾向占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而保险公司无法判断在保险购买决策中消费者的主观意愿到底起了

多大的作用;而互联网环境下的保险营销,则是要直接研究消费者的喜好和需求。为此,这种情况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重新定义销售渠道,让互联网环境下的销售渠道不仅具有销售的功能,还要直接提供需求、创意,甚至参与到研发和未来市场的利益分割中,即“产品众筹”的模式。

这种模式已经初步获得成功,例如阿里与华泰合作的退运险,主导方不是保险公司,而是渠道本身。泰康出台的“乐业保”

模式也同出一辙。这类保险产品诞生的过程就是“尚未生产出来就有销路”的众筹模式,优势非常明显:渠道是现成的、市场和收益看得见、快速高效、投入产出比可控。这种属于产品研发流程本身的创新,对保险公司既对已有的组织架构和职能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也可以有效打破传统保险研发“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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