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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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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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社区在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城市社区管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分析城市社区的特点,总结城市社区管理与改革的经验,认识加强和改善城市社区工作的意义,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从社区管理实际情况,从观念、职能、体制等方面深刻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管理;
绪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一的管理模式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日趋衰竭。与此同时,社会层面的不断发育,社区组织体系与结构的功能性分化,居民对社区需求度和依赖性不断增强,致使社区管理的内涵在质变的基础上迅速丰富化,变政府全权管理为政府主导型管理,已经成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代的社区,必须进行全新的管理,才能够建立起井然有序、充满活力、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社区。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
城市社区是国家结构最基础层面的社会单元,是城市的细胞,社会的基础。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搞好社区工作,是提高城市居民文化素质、生活素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城市社区管理的目标,是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方便生活,服务四化的文明社区。而社区是由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具有归属感的人群结成多种社会关系的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
我国城市社区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内,由大多数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人口组成的,具有特定生活方式和成员归属感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1986年国家民政部首次引入“社区”概念,提出在城市中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之后的二十几年里,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社区服务硬件不断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素质日益提高;社区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现状依然不容乐观,不能够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针
对这个问题我国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治理。
一、城市社区与城市社区管理的含义
1.城市社区的含义
社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的条件下,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已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群众基层机构,在为广大居民群众做着一些日常生活中所需与社会团体旋节沟通连贯的作用。作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城市社区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由从事非农业生产劳动的密集人口所组成的社区。
2.城市社区管理的含义
所谓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动员和依靠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对社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这样一个过程。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承担了更多的社会事务职责,但社区的管理权力却未得到相应调整
各条线在社区各设一套班子,对社区服务建设总量不少,但因是“小而全”,相互之间没有实现充分整合。如民政部门重视对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服务,卫生部门大力推进社区卫生康复治疗服务;文化部门提倡社区文化设施的充分使用,教育部门要求发挥社区教育功能;卫生部门促进卫生保健的开展,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对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等等。这些社区服务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和重复性,这其实是旧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矛盾在社区管理体制未得到充分完善时期的表现。对社区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将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关键问题。
2、政府部门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经常性的“越位”问题
有些政府部门仍在行使本应由社区企业行使的职能,有些政府部门承揽和包办了许多本应由社会自治组织办理的事物,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和管理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的存在,街道办事处还时常干预社会中介组织行使社会职能。
3、社区管理工作人员队伍薄弱,整体专业化程度偏低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人员队年龄结构的不适应,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再是非专业化现象严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政府对城市居民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单位来实现的,居委会作为单位体制的补充,只管理单位体制以外的社会人员,它负有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还相对较少,工作比较简单,因而在居委会人员的任职资格方面,条件比较宽松,只要有热心,有时间和精力就基本上能够胜任居委会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趋向多元化和复杂化对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居委会成员的非专业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对社区管理者的要求。
4、城市社区管理缺乏经济基础
由于政府投入不够,基层社区缺乏有效经济来源,导致目前社区硬件设施普遍落后,严重制约了社区发展。许多地方的基层社区组织办公场所仅有几十平方米,办公条件简陋,更不用说兴建居民活动场所。硬件设施的落后影响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导致了“有项目缺硬件,想服务缺场所”的局面。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差,价值观、利益观发生了扭曲,居民公益事业参与度大大降低。出现这种现象,除了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外,对居民缺乏教育、社区与居民关系疏远、缺乏科学参与机制以及缺少社区公共物品等都是其重要因素。
5、对社区管理不重视,认识上有误区
目前,一些领导和基层工作者对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变化和社区建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无非就是多了两个字,工作性质还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在原来居委会的摊子上换了形式和说法。因此,社区建设工作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既无班子(领导班子),也没法子和房子。也有人认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发达地区的
城市所需要做的事,于是以本地经济尚不发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差等理由为借口,工作始终务“虚”不务实,社区调整力度不大,社区建设投入小,各项工作迟迟无法落实。
三、解决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明确居委会职能定位,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定位不清直接影响着自治能力的提高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自治工作的组织者。其主要职能应该是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只有明确了自己的定位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居委会应该逐渐理清自己同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关系,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办好社区自己的事物上。我国的社区往往规模巨大,影响了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居委会应该支持和鼓励社区内诸如业主委员会、各种自治团体的发展,也可以鼓励以楼为单位加强沟通,建立自治组织。社区自治中重要的问题就是居民自治状况的问题,居委会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种种如利益、地缘、志趣等方面的关联性,鼓励居民自己组织起来,能够较好地解决社区的组织状况问题。此外,居委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也可以吸引居民的关注,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2、完善城市社区自治,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
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问题的建议。要规范政府和居委会双方的职能,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收回对居委会的行政摊派任务,政府工作进驻社区要做到权责相称、费随事转。下派或聘任专门行政工作人员到社区,建立专门工作站,拨付经费,开展工作,而不应变成向居委会的任务下派;居委会应该是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成性群众组织。
3、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创新社区服务体制
完善社区工作方法专业化的建议。社区工作方法的专业化是说职业社区工作者要学习掌握专业化的工作方法,更好的去和居民建立联系、动员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社会工作成熟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及技巧,继承我国好的传统和做法,开展专业培训,鼓励广大青年投身到社区工作当中来,确保社区工作方法专业化水平。
4、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初进社区文化事业的发展
界定和开展社区经济活动的建议。加大政府对投资性发展性社会政策的拨款、担保贷款和税收减免,支持、鼓励低下阶层居民的生产性创业;区分不同的社会环境,提出不同层次的社会环境和市容建设标准,给居民的社区经济活动提供宽松的环境;社区工作者应具备引导居民组织社区经济活动的知识和能力。
5、完善相关法律,确保社区自治有法可依
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在继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实践的基础上尽快修订现行宪法和相关法律,尽早出台《城市社区自治法》,明确、具体地规定社区的载体、社区自治的性质和地位、社区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社区自治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方式和运作程序等项内容。通过法律使社区载体明晰,使社区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都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职能,防止政府职能部门或街道将其职责转嫁给社区,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保障社区各项自治权利的真正落实,使社区居民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在法律的保障下行使其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确保社区自治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