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沥青: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XXXX-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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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沥青公告编号:2011-027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沥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4号”文件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36.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9,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782,872.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417,127.10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444,417,127.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前,公司已经制定的超募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1、2010年12月17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湖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湖南宝利进行增资,用于建设湖南宝利年产6万吨聚合物改性沥青、2万吨乳化沥青和4万吨重交沥青仓储新建项目。
2、2010年12月17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投资设立吉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投资设立吉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吉林宝利年产3万吨聚合物改性沥青、1万吨乳化沥青技术改造项目。
3、2010年12月17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4,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 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2011年2月28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经制定的超募资金投资计划统计如下: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1.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利”或“该公司”)实施。
新疆宝利已名称预核准,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龙镇兴农路1号。
经营范围:沥青(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宝利,用于建设该公司10万吨/年聚合物改性沥青、3万吨/年乳化沥青生产及3.5万m³重交沥青仓储新建项目。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我国正在全力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主骨架建设。“十二五”期间将建成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组成的新路网,简称为“7918网”,其中对高等级公路和高速铁路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高等级道路工程的路面均采用多层沥青混凝土结构,沥青混凝土的透层、粘层、封层均要使用乳化沥青产品,路面的摊铺需要使用大量的改性沥青;同时沥青路面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路面、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也均要使用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产品。
在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后,国家关于把新疆建设成为“内引外联、东联西出”的国家能源资源战略大通道等一系列部署,使得新疆交通在国内和国际交通运输网络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新疆已成为“十二五”全国公路建设的主战场之一。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有近10万公里农村公路、1000公里高等级公路、不足2万公里参差不齐的等级路等公路,道路等级较低,大通道寥寥无几,综合交通枢纽还未形成。对于地大物博的新疆,公路建设明显滞后。面对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和各族群众便利出行的热切期盼,新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制定了“三年攻坚,五年跨越,建设万里高速大通道和西部交通枢纽中心”的宏伟发展目标。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规划在“十二五”期间交通建设投资规模1200亿元~1700亿元(不含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1.55万公里,其中新增高速公路4000公里;到2015年底,全区高速公路达到5000公里,高等级公路(一级、二级)超过1.5万公里,基本实现连接14个地、州、市及兵团师部的公路高速化。
因此,本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缓解新疆地区道路沥青的旺盛需求,所生产的优质改性沥青将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提供优质的材料,减少道路在建设过程中的沥青采购成本和采购时间,以适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路网快速发展的需要。因而,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
3.项目建设内容
(一)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10万吨/年聚合物改性沥青、3万吨/年乳化沥青生产及3.5万m³重交沥青
仓储新建项目。
(二)建设内容:
拟新征土地123,200㎡,折合约184.80亩。其中,本项目使用80亩,其余104.80亩作为二期项目预留用地;
新建生产厂房、仓库、配电房、锅炉房、传达室、办公楼、危化品库、泵房、消防泵房、值班楼、实验楼、维修楼等,总建筑面积25,166 ㎡;储罐区占地8,450㎡,道路场地7,000 ㎡,消防水池1,700×2 m³。
拟购置主要生产和辅助设备118台套,控制仪器仪表175台套,现场制作储罐38座。
(三)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建设期分前期准备和建设工期,估算为一年半左右。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立项审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等,计划在2011年第三季度结束。
建设工期分二期进行,主要阶段为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调试、试生产及陆续交付使用阶段。
根据工程实施各阶段工作量和所需时间,对各阶段时序作出大体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安评报告编制:2011年5月~2011年7月
施工图设计:2011年7月~2011年8月
土建施工:2011年8月~2012年5月
设备采购、安装:2011年9月~2012年6月
设备调试:2012年7月
试生产:2012年8月-10月。
项目验收:2012年10月。
注:因新疆冬季天气恶劣,每年11月至第二年3月期间基本不能进行施工和生产。
根据以上进度编制项目进度计划的横道图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