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电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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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电源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保障本项目现场施工与办公及生活用电安全、防止各类人身触电事故;保障施工电源运行稳定可靠,预防各类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缺陷导致供电系统故障。特制订“现场施工电源管理规定” ,下发各施工用电单位参照执行。

1.2、各施工单位应配备资质合格的电气专业人员管理、检查监督本单位所属的配电装置与施工用电设备符合相关电气技术规程及安全规范;并负责培训指导施工电气机械、电动工具操作人员规范使用电气机具。

1.3、各施工单位配备的专职电工应具备相应的电气专业知识并具有合格的资格证书。非电工不得擅自动用施工配电装置、不得擅自在电源回路接入次级电源或电气设备。

2、施工供电系统概述

2.2 、本现场施工电源系统电压等级分别为: 6.6kv 、440v、254v、208v、120v;电源频率为60H乙

2.1、施工现场供电总电源从业主方提供的 6.6kv断路器引入CME(项

目部 6.6kv 配电室;经该配电室相应断路器,分别供给#1、#2、#3、#4、#5—6 kv/440v 施工电源变电站;各变电站配备相应的变压器与高压熔断器以及户外型440v 配电装置,供各施工单位接入施工电源。

2.3、为了有效防止触电事故,本现场规定所有低压施工配电采用三相

五线制、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接地保护线PE严格分开的TN-S方式配电

系统,参见下图。

L1L2L3

电焊机

N(工作零线)只能作为照明与单相用电设备电气回路,不得作为保护接

地线使用;PE线作为接地保护专用,不得作为单相电气回路使用。

所有用电设备应在电源端装设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增强触电防护效果。

就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入PE线后,偌距离接地网较远,应在设备就近重复接地;避免触电保护器故障、外壳带电后,接地电阻很大而导致的人身触电事故。

3、施工电源接入程序

3.1、各施工分包商应以合同主体为单位,向CMEC项目部提出用电申请,提出申请前,应充分考虑和规划合同所承担的全部施工项目所需要的

电源供给,避免多次提出电源接入、频繁停电,影响其它用户正常供电。

3.2、施工单位提交用电申请时应详细统计用电负荷(列出清单)、并估算出合理的同时运行的最大负荷量,以便项目部合理安排接入匹配的供

电间隔。

3.3、施工单位提交用电申请时应详述本单位“配电规划和布置”,列出配电系统所使用的第一级主电源断路器、线路、接地线所采用的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经项目部专工审核并检查合格后审批接入指定供电间隔。

施工单位主电源以后的所有次级电源配电设施,也应符合相关电气规程与安全规范以及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3.4、提交用电申请时,应同步编制提交本单位施工电源管理制度;并指定合格的电气专工负责本单位施工电源管理与检查监督;同步提交负责日常电工作业

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施工电源布置实施

4.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已经报批的“配电规划和布置”实施本单位配电装置的安装、线路敷设等电源布置工作。

4.2、为预防触电事故,项目部规定:本现场所有440v 及以下电源线路,不得采用裸导线;均应采用电源电缆埋地敷设或架空敷设的方式安全布置;电缆布置路径不得有碍建构筑物基础施工;并充分考虑设备运输、车辆通行等施工环境因素,避免由于影响施工造成返工布置。

4.3、电源电缆埋设布置时、深度应》0.6米,跨路段应穿管深埋,并应在布置路径中埋设标志桩(直线段每间隔30 米埋设、拐弯处埋设);电缆架空空布置时、应根据 4.2 条环境因素合理决定架设高度,架设支撑架与电缆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由于物体擦挂或支撑固定不好导致电缆坠落造成停电、触电或其它事故。

4.4、各单位施工、办公及生活配电设施的布置,均应符合相关电气技术规程以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严禁采用不合格产品或与本现场电压绝缘等级不相匹配的设施,严格预防引起各类电气事故。

4.5、各施工单位的配电柜(盘)、电源箱面板上,均应明确标出单位名称以及设备负责人姓名。

5、施工用电巡检与维护职责

5.1、现场施工电源系统的设施及设备,按照其所有权归属单位、对应承担

合理布置、有序管理、巡视维护与及时检修责任,并承担由于使用者

违章或者设备缺陷所造成的事故责任。

5.2、各单位主管专工应每天巡视检查管辖范围内施工电源设施与用电设备工况,一经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合格项、应及时安排电工整改或更换;发现任何违章行

为应立即制止并批评纠正。

5.3、各单位专职电工应每天全面巡检负责范围内的所有电源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及时消除运行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各种缺陷(线路接头松弛、开关压紧螺栓松动、线路过载发热、接头绝缘包扎脱落、架空电缆固定松弛等等),预防缺陷逐步扩大导致各类事故。

5.4、为了增强安全用电管理,项目部鼓励各单位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均有权对违规电源设施提出纠正意见(包括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施),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制止。对于屡教不改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项目部将酌情做出处罚决定。

5.5、现场施工电源正常运行过程中,项目部需要停电检修或接入其它电源时,将提前24 小时向有关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修电源或再次接入新电源需要项目部变电站停电时,应提前24 小时天提出书面申请,以便项目部通知受影响单位做好停电应对措施。

6、施工电源故障与事故应急处理

6.1、现场施工电源发生故障导致停电时,责任单位应立即安排认真检查故障原因,并尽快修复,同时应及时报告项目部(供电电源故障项目部将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必要时项目部将调集各单位人员组织抢修,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6.2、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人员(电工、电焊工、机电操作工等)演练触电急救知识;现场一旦发生任何触电事故时,就近人员应立即采取断开事故电源(开关)、并确认断电后积极对触电人员进行施救,同时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和项目部进行进一步救治。

6.3、项目部规定:各单位主要配电装置、主要电气施工机械就近位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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