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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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
编制指南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水利厅
2017年7月
前言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提出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我省水资源短缺、水灾害频发、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突出问题。

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

鉴于我省河流众多,水资源特征和问题都存在差异,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规范编制内容和深度,合理确定治理保护目标和对策措施等,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提出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综合考虑全省情况,内容比较全面,各市、县使用本指南时,报告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目录
总则 (1)
(1)定义 (1)
(2)主要目的 (1)
(3)编制对象 (1)
(4)范围及要求 (2)
(5)编制主体 (2)
(6)编制方式 (3)
(7)编制思路 (3)
(8)编制流程 (3)
(9)任务分工 (6)
1概况 (11)
1.1自然地理概况 (11)
1.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1)
2现状及问题 (12)
2.1水资源 (12)
2.2水安全 (13)
2.3水污染 (14)
2.4水环境 (15)
2.5水生态 (16)
2.6水域岸线 (17)
2.8问题综述 (18)
3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19)
3.1指导思想 (19)
3.2基本原则 (19)
3.3编制依据 (20)
3.4水平年 (23)
3.5总体目标 (23)
3.6年度指标 (24)
4主要任务及措施 (25)
4.1确定主要任务 (25)
4.2保护水资源 (25)
4.3保障水安全 (28)
4.4防治水污染 (30)
4.5治理水环境 (33)
4.6修复水生态 (35)
4.7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39)
4.8强化执法监管 (40)
4.9“互联网+河长制”建设 (41)
5保障措施 (42)
5.1组织协调机制 (42)
5.2明确职责 (42)
5.4考核管理 (42)
5.5公众参与 (43)
6投资匡算及年度实施计划 (44)
6.1投资匡算 (44)
6.2年度实施计划 (44)
7远期工作建议 (44)
附表 (47)
附图 (54)
总则
(1)定义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是指针对某一河(湖)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区提出主要的治理保护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和管护措施,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一河一策”中的“河”泛指江、河、湖、库,分区指分行政区。

(2)主要目的
为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晰方案编制思路、范围和要求等,规范编制内容和深度,合理确定主要目标和对策措施等,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特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是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治理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

(3)编制对象
原则上以河流为单元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治理目标及指标、任务与措施等应根据各级河长设置情况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设置河长的河段。

对于河段资料比较充足、任务比较明确、编制主体技术能力较强的,可以河段为单元编制。

以河段为单元编制时,应做好全河的协调衔接,形成全河统一的成果。

(4)范围及要求
省编制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和鉴江“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地市编制市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县(市、区)编制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其中中山市、东莞市由所辖镇区负责)。

省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要体现宏观性、指导性。

市级、县级要逐一查找问题源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对只有镇级、村级河长的独立河流,可以由县组织,以镇或片区为单元,简化方案编制内容,单独或整体制定“一河一策”方案。

方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方案针对性:要针对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关键瓶颈,回应人民群众的重点关切。

②方案合规性:与省及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相适应,与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相衔接。

③方案协调性: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陆域水域、部门间、行业间、流域区域、河湖及河段成果相协调。

④方案操作性:要便于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核问责。

(5)编制主体
编制主体原则上由河流归属的最高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组织。

最高设立镇、村级河长的,由县统一组织,打捆或分片分河编制方案。

(6)编制方式
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编制。

“自上而下”是指由上一级河长办组织制定整体工作思路,并将治理保护目标与任务按照河流行政区划层级关系分解落实
到下一级河长。

“自下而上”是指下级河长办负责编制所属河流、河段方案,由上一级河长办根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7)编制思路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摸清底数、系统梳理、问题导向、方案落地、工作分解、重点突出、协调推进、强化考核”的总体工作思路,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水利、环保、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编制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8)编制流程
在河长办组织指导下,成立“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协调推进方案编制各项工作。

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河流补充开展现状调查,摸清流域(河流)现状基本情况,重点补充与水环境、水生态相关的要素调查。

从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管理以及执法监督等方面,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省和流域区域要求,确定治理保护目标任务。

从治理和管
控两方面入手,提出治理保护对策措施。

按照治理保护工作紧迫性,确定2020年前任务实施安排,落实责任分工。

最后,要划分职责和断面,明确各级河长和各相关部门职责,划清交接断面清单,提出监督考核办法,包括日常监管、考核体系和奖励问责机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流程见图1。

在“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成果的基础上提炼出“一河一策”工作方案,作为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依据。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目录按本指南编写,“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编制目录见附件。

图1“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流程图
5
(9)任务分工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涉及水利、环保、国土、住建等诸多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提供基本资料、存在问题及任务措施,同时也要明确并落实各项任务内容的主要牵头单位。

资料清单见表1,牵头单位见表2。

表1“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所需资料清单简表
序号项目备注(来源)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
2工厂企业清洁化改造和达标整治方案(经信)
经信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节水、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规划或整治方案
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3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各乡镇总体规划
生态控制线划定方案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市政综合管网专项规划(排水、污水管)
4(1)规划报告
国土土地利用规划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2)现状资料
土地利用现状
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5(1)规划报告
环保环保十三五规划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严格控制区划定方案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2)污染源
污染源调查报告、污染源普查报告、入河排污口普查报告、重点河流水污染
情况分析报告
工厂企业清洁化改造和达标整治方案(环保)
(3)水质资料
环境质量报告书(近三年)
河流及水库常规水质监测资料(近三年逐月或季度)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资料(近三年逐月或季度)
(4)污染防治方案
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工业聚集区污染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
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规范化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生态文明村、镇创建方案及实施情况
(5)环保执法情况(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或年度总结报告)
(6)水污染事故记录及水环境存在问题总结资料
6住建十三五规划
住建供排水规划
公共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规划
节水型单位建设规划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规划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城市排水防涝规划
农村环境整治规划
农村污水治理规划
区域雨水管网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新农村建设规划
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7港口规划
交通、海

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内河航运发展规划
港口和码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8(1)规划报告
水利防洪规划
水利十三五规划
水环境整治规划
水生态修复规划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河涌整治规划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分析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规划
(2)现状资料
河道或河涌整治资料,包括2017-2020年河道或河涌整治规划的编制情况;
河道或河涌总长度和数量、已完成整治的长度和数量;河道或河涌整治的计
划投资额和已累计投资额
水利志
河道地形资料
水土流失现状资料
源)农田灌溉资料(灌溉面积、灌溉定额)
有关灾害记录的报告
年度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的资料报告、水资源管理资料
水资源公报数据资料成果表
取水口统计资料(位置、取水河道、取水规模、取水用途、审批机构等)
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3)流域内水系图、水利工程概况图、水文站点分布图等
9(1)规划报告
农业农业十三五规划
畜牧业发展规划
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规划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农业面源污染源资料
种植业规模、分布、产业结构及变化情况
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及流失率
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有机肥使用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量
畜禽养殖情况,包括畜禽养殖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等
(3)污染防治方案
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
(4)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10(1)规划报告
林业林业十三五规划
退耕还林规划
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林业建设规划
湿地公园建设规划
(2)现状资料
林业资源调查资料
湿地资源普查报告
(3)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11(1)海洋渔业十三五规划
海洋渔业(2)渔业资源调查报告
(3)渔业资源保护区、渔业种质保护区
(4)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12(1)海事十三五规划海事(2)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132016年统计年鉴、其他统计资料统计
14环卫规划及现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城管行政执法资料(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情况等)
注:资料收集时不局限于表中所列资料。

表2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任务内容清单
任务分类主要内容责任部门
水资源保护(1)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水利
(2)节约用水;住建、水利、农业(3)水功能区管理;水利、环保(4)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
(5)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水利、环保
水安全保障(1)防洪控制性工程;水利(2)薄弱环节建设;水利(3)河口整治;水利(4)流域防洪联合调度;水利(5)内涝整治;住建、水利(6)洪水风险图;水利(7)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水利、气象
水污染防治(1)入河排污口整治;环保、水利(2)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环保、经信(3)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住建、环保(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环保(5)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海洋渔业、环保(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环保(7)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交通、海事、环保(8)入河排污口监测;环保、水利(9)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保、水利
水环境治理(1)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经信、水利、住建(2)截污治污;住建、环保
(3)清淤疏浚;水利、环保
(4)生态补水;水利、环保
(5)重污染流域治理;住建、环保、经信、水利(6)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住建、环保、水利(7)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保、水利
(8)农村水环境整治。

住建、环保、农业、水利
水生态修复(1)生态基流保障;水利、环保
(2)河湖生态特征保护与修复;水利、环保
(3)重要生物栖息地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林业、海洋渔业(4)水土流失治理;水利、环保
(5)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补偿机制;
林业、海洋渔业、环保、水

(6)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林业、海洋渔业、环保、水

任务分类主要内容责任部门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划界确权;国土、水利、住建(2)岸线功能及控制线;国土、水利、住建(3)管理措施;国土、水利、住建(4)基础工作。

水利、国土
执法监管(1)管理制度建设;各部门(2)人力、财力、物力落实措施;河长办(3)专项执法措施;环保、水利、公安(4)监管措施;水利、环保、住建(5)互联网+河长制;河长办(6)监督考核措施。

河长办
1概况
1.1自然地理概况
说明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河流特征、水文气象和水资源特征、地质土壤植被特征等。

统计分析流域内历史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1.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2.1行政区划
说明流域内行政区划情况,包括土地面积、总人口、城镇人口等。

1.2.2经济发展
分区说明流域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各行业经济发展特征、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主要的农产品、矿产资源开发等。

2现状及问题
从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执法监管等方面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成因,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河湖现状分析与问题梳理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调查、普查、规划和方案等成果,梳理河湖现状基本情况,避免开展大量基础性调查与计算。

对于基础资料条件相对薄弱的,应结合方案编制工作需要,适当开展重点区域、领域现状补充调查工作。

2.1水资源
(1)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情况
根据水资源公报、水利普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资料,分析流域和区域农业、工业、生活等现状用水总量情况及用水效率情况,对照广东省用水定额及省、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说明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根据水利、环保部门的水资源公报、水环境质量通报等水质监测评价成果,结合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分析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3)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在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供水规划、灌溉规划等已有规划基础上,说明流域及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是否
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调查各地规划实施情况,未实施的说明原因和计划安排,分析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生态、渔业等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方面是否存在矛盾。

(4)水资源管理现状
根据流域及区域特点、水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说明水资源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监督考核机制及公众参与机制等建设及执行情况。

2.2水安全
(1)防洪排涝能力
对比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治涝规划、城镇排水规划中规划的防洪、治涝、排水标准,调查各地防洪、治涝、排水能力是否达标,未达标建设的说明原因。

(2)防洪治涝工程建设
根据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治涝规划、城镇排水规划、水利和住建部门“十三五”规划等提出的防洪、治涝、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分区说明堤防、水库、水闸、泵站、排水管网等工程建设情况及河道险工险段治理情况,未完成的说明原因及计划安排。

(3)薄弱环节
围绕“山边、水边、海边”现状查找问题,分区分流域总结近年抗洪抢险中暴露的薄弱环节,说明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海堤达标加固进展情况、差距。

(4)非工程措施
根据省市县防洪应急预案和全省洪水风险图编制等成果,分区分流域说明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情况、防洪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是否编制了洪水风险图,是否有超标准洪水预案。

说明水利工程的管理状况,是否适应水安全管理需要。

2.3水污染
(1)入河排污口
根据水利、环保部门对入河排污口普查、排污口登记等成果,说明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入河排污量,分析对水功能区造成的影响。

(2)工业企业污染
根据省、市、县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规划及污染源普查等成果,分区说明重点水污染企业和工业聚集区的情况,说明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达标情况。

(3)城镇生活污染
根据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及市、县城市总体规划等成果,分区说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规划建设的进展情况及主要存在问题。

(4)畜禽养殖污染
根据省、市、县农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污染源普查等成果,分区说明规模化畜禽养殖现状及污染治理情况。

(5)水产养殖污染
根据省、市、县农业发展规划、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污染源普查等成果,分区说明河道和水库水产养殖场养殖现状及污染治理情况。

(6)农业面源污染
根据省、市、县农业发展规划、污染源普查等成果,分区说明耕地面积、园地面积等情况,以及种植业结构、农田标准化建设、农药化肥使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

2.4水环境
(1)水质现状
根据水利、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评价成果,说明重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以及重污染流域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

(2)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
根据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评价成果,说明水质达标情况;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规范化建设情况,说明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3)重污染流域和黑臭水体治理
收集重污染流域、黑臭水体污染治理资料,说明治理任务落实情况和效果。

(4)农村水环境治理
根据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说明各市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措施及落实情况。

2.5水生态
(1)生态流量
依据已有规划确定的河道生态流量,利用各保证率流量成果,分析河道内生态流量满足情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生态用水状况。

(2)河流生态特征
分段说明河流历史变化、水域面积、历史水系连通、河道形态的生态性,重要湿地保留等情况。

对造成不利影响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例如河道连通性变差是由于截弯取直还是河道淤积堵塞,水域面积或湿地减少是由于土地被开发利用还是水量不足或水体富营养化等。

(3)水生生物资源
收集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划定成果,说明重点保护目标物种及其重要栖息地分布情况;结合广东省鱼类资源调查报告,调查分析水生生物资源量的变化趋势。

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原因进行分析,例如可将原因归纳为水量不足型、污染破坏型、生境萎缩型以及复合失衡型等。

(4)水土流失状况
利用水土保持规划成果,分区说明水土流失面积、类型、强度及分布情况,分析水土流失发展趋势。

说明水土流失治理情况,从基础能力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总结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提出的新要求。

2.6水域岸线
(1)岸线控制线
说明水利、住建等部门是否划定岸线控制线,是否存在侵占岸线、围垦等违法行为,对未划定控制线说明原因。

(2)岸线功能分区
说明水利、交通、渔业、环保等部门是否划定岸线功能区,分区分段说明岸线功能分区、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不同部门、行业在岸线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矛盾。

(3)水域岸线管理
分区说明水域岸线历史变化、权属情况、多部门多功能使用等方面现状。

说明岸线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7执法监管
(1)执法任务
分析河湖水事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码头、桥梁等),说明取水口、排污口设置的合法性,以及执法情况。

(2)执法条件
说明执法队伍及其体制、编制、经费等情况。

(3)执法措施
说明制度建设、监管、联合执法情况。

(4)存在问题
说明流域或区域内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

2.8问题综述
总结提炼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综合分析部门职能交叉、标准不统一、治理系统性、信息共享等方面不足,识别当前亟需解决的症结问题,确定近、远期工作重点。

3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以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及水资源管控和加强执法监管为保障,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方案。

3.2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促进河湖修养生息,发挥河湖生态效益。

——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
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充分利用已有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
和乡村、水域和陆地,系统推进河湖治理与保护,构建安全生态、蓄泄兼筹、循环通畅、多源互补的江河湖库水系。

——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
从河湖自身特点、现状、问题出发,对每条河流存在的问题,如污染程度、种类、因子及来源、生态脆弱程度进行全面的排查,抓住河流河段管护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重点解决严重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考虑投资规模、实施效果、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与保障措施,以近期为重点,兼顾远期目标,对于提升河湖健康水平最为显著的措施,应重点部署、优先安排。

——坚持事权明晰、措施落地
全面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属地责任,打破部门、区域、层级的壁垒,按照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要求,落实河段责任、部门责任,明晰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实行联防联控,做到可监测、可监督、可考核。

3.3编制依据
3.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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