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准备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准备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准备?法律教育网小编给出以下建议:司法考试一直是个大考和难考,通过率即便有上升,目前似乎依然保持在10%左右,司法考试难就难在它的广泛,考的内容非常多,作为一个初次准备司考的人需要如何准备呢?一、做好准备工作1、网上有很多司考过关者的经验之谈,一次过关的,400分等的大神经验也很多,开始复习前,多看看经验没错的,然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是否有法律基础,基础如何,是否参加过考试,是否在职以及开始复习时间等等)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
2、网上也有很多司法考试相关的论坛,选择一两个好的注册,什么法律教育网等,上面有很多过关的,也有很多正在准备考的,可以看看别人的经验,也可以找人交流交流,后期还可以做题库,咨询等。
3、通过过关者的推荐,确定科目的音频教师,尽量每科都确定两个老师,一个首选,一个备选,当复习到某个科目,或者这个老师已经在讲课了,就赶紧下载课件和音频,当然也有可能你选的两个老师当年都没有讲课,那就只能后期更换了。
可以在法律网听一下免费试听,选择适合自己的老师。
二、备考注意事项1、资料在于精在于都利用上,而不在于多,不要看到什么材料都想买,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看不完的。
2、尽量多挤出时间,司考是个大量的工程,多复习就是多增加通过的可能性。
3、司考也是一门放弃的艺术,600分的总值只需要360分就可以了,时间不够的情况下,放弃一些难的分值小的科目。
4、一定要注意各阶段的时间,每年忘了报名的孩子总是有那么一些的。
5、司考是个耗时耗能的长期过程,要保持好心态,要注意身体。
精彩链接: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时间怎样在短时间内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最后几天提分秘笈。
2015年司法考试学习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学习方法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刚刚拉开了帷幕,众多考生毅然选择了这样一条并不平坦的道路。
其中的好多朋友却没有清晰的思路与方案,只是坐着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旅伴”。
作为过来人,对这些朋友颇多担忧。
下面谈一谈自己的备考经历,希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些许帮助。
第一阶段,主要是仔细阅读司法考试指定用书,全面熟悉各种法律条文,最好按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遍时速度可较快,先对基本法学概念、基础知识有初步认识。
第二遍时速度较慢,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分析总结重点内容。
第三遍以较快的速度过一遍,做到温故知新,查漏补缺。
看完教材之后开始看法条,并要结合教材看,做到真正理解,最后就是记住重点法条。
大约需要1至2个月。
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值分布和大项复习: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等再进一步复习,并针对前一阶段的薄弱环节继续深化。
并对真题进行细致深入的研做。
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
”绝对是司考中的箴言!大家不妨慢慢体会。
此阶段用1至2个月。
第三阶段,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包括第四卷的主观性练习,同时有意识地进行速度、答题技巧的练习,用2至3个星期。
第四阶段,全面再过一遍,并将前面三阶段暴露的问题彻底解决。
至于学习方法,自感颇有心得。
1、如何看书。
看书是学习的必备环节。
但不同的阶段,应有不同的侧重,也应有不同的方法。
复习前期最好仔细通读书本,至少要掌握一些应该要知道的法学理论。
但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法学与法律知识混为一谈,在司考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而司考正是介于这二者之间。
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
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有“得民法者得司考”的说法,因此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也都非常重视民法的学习。
同时,民法相对其他学科而言理论问题比较多,涉及到的法律条文也非常庞杂,因此很多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也感到非常的困难。
正因为民法有这样的特点,理论提高阶段的民法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体系、巩固理论、分清主次,是后期进行制度学习和法条记忆的基础。
就理论提高阶段的民法学习,在整体的复习计划之外再给大家一些具体的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提高民法复习效率和复习质量。
(一)基本目标和方式系统梳理教材:由于民法理论问题比较多,法条的抽象性也比较高,因此扎实地掌握民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对于理解法条、分析案例都有很大的好处。
建议要找一本比较权威的本科民法教材通读一次,特别是对于其中理论性和原则性的问题。
这个时期的学习不要进行具体的记忆,而是要侧重于理解,真正理解制度和法条背后的理论基础。
注意体系搭建:民法的内容比较多,特别是有很多的法条和司法解释,这些内容之间有很多需要相互衔接的地方。
这就需要在脑海中搭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各个制度背后的法理基础,这些法理基础是将一个一个分散的制度或法条结合在一起的纽带,了解了这些法理基础,就很容易明白法条之间的联系,并能够综合应用法条来解决具体的问题。
要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司法考试的理论是与实务相联系的理论,绝对不能脱离案例单纯研究理论问题,因此要将理论与法条、案例联系在一起。
要在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结合相关的法条进行分析,同时要结合练习题进行学习,将理论与案例分析和答题能力结合在一起。
法律教育网(二)具体复习方法1 、听法律教育网的课件前要预习:要在听课之前将当天要学习的课程范围进行预习,不需要太多的理解和记忆,只是要让自己的思路能够迅速跟上老师的讲解。
2 、用图表的方式进行总结:对于民法体系,一定要自己动手制作一个图表,在学习某个制度的时候,也要亲自动手画出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差异,例如在担保法的学习中,各种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很多学员都觉得比较乱,但只要自己动手用图表梳理一遍,马上就会非常清晰,而且可以强化记忆。
15年关于司法考试的备考经验
关于司法考试的备考经验个人基本情况: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法本,未报班(因为自己自学能力和自制力相对较强)。
参加2015年司考成绩413分,各卷具体情况如下:卷一86,卷二100,卷三102,卷四125。
备考所用资料:2015厚大学习包,2015年厚大免费课堂以及后期厚大各位老师编写的高质量模拟题。
我的备考时间及复习计划:14.11-15.2 即从大三下学期至寒假之前,我完整的听了刘凤科老师、钟秀勇老师和杨雄老师2014年在厚大的系统强化课程各3遍以及8门先修课程1遍(前期因为讲义还未出版,自己手写了几十页的听课笔记。
2016年《刑九修正案》必定是考试范围,2015年刑法的强化课程可以不再听)。
15.3—15.5刘凤科老师和钟秀勇老师2015年系统强化课各3遍。
15.5-15.7其余部门法的系统强化课程各2遍。
15.7-15.8厚大真题1天做完一本包括卷四大题,1天听老师讲解真题,1天过一遍做对的题,重点分析做错的题。
(大家没有必要把时间卡的太死,有时候我也没能完成计划,保证1个月内至少过1遍)15.8-15.9 厚大题库和老师们的模拟题,方法和做真题类似。
(老师们的模拟题大部分都是不定项选择题,正确率大致保持在55%以上即可。
)15.9-考前回顾做过的真题、模拟题中的错题,找出为什么做错的原因。
学累了,看看押题。
这就是我的备考之路和建议,供大家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时参考。
接下来提供一些学习方法和个人心得。
1.我在刑法和民法两个部门法上花费时间和精力最多,最后在分数上得到了回报。
因为自己认为卷一难度不大,所以并没有特别重视,(15年卷一分值出现较大变化,法治理论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在考前包括很多司考老师都很少有人能预料到吧)在成绩上也有体现。
2.复习实体法的时候,搭配着记忆诉讼法,效果更佳。
新修订过的法律很重要。
建议把诉讼法,培养成自己的强项。
具体做法就是三大诉讼法我对照讲义背诵,至少背了6遍以上。
0基础法考备考
0基础法考备考
准备法考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 了解考试内容:法考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英语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考试的具体内容和考试要求,可以参考相关的考试大纲和教材。
2.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内容和自己的时间安排,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
将考试内容分成不同的模块,每天或每周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间,确保能够全面复习。
3. 学习基础知识:法考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通过阅读教材、参加培训班或者在线课程等方式学习基础知识。
4. 做题练习:做题练习是巩固知识和提高应试能力的重要方法。
可以选择一些模拟试题或者历年真题进行练习,熟悉考试的题型和解题思路。
5. 多做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可以帮助你熟悉考试的时间限制和考试环境,提高应试能力和心理素质。
可以选择一些模拟考试进行练习,评估自己的考试水平和弱点。
6. 多与他人交流:与其他考生或者已经通过法考的人交流,可以互相学习和分
享经验。
可以参加一些法考交流群或者参加一些法考培训班,与其他考生交流心得和解题技巧。
7. 注意复习方法:复习方法也很重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复习,如阅读教材、做笔记、制作思维导图等。
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8. 注意休息和调节:法考是一项长期的备考过程,要注意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
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避免过度劳累和压力过大。
最后,法考备考需要坚持和耐心,要有信心并保持积极的心态。
通过合理的备考计划和方法,相信你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的“七大准备”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的“七大准备”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的“七大准备”。
虽然离2015年司法考试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很多学员的司法考试复习工作已经开始。
很多人都会问,要怎样做才能通过司法考试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司法考试通过者眼中,司法考试复习的“七准备”。
精彩链接: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宝典司法考试复习法条是根本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大经验通过司法考试的实战经验一、认真安排时间首先你要清楚一周内所要做的事情,然后制定一张作息时间表。
在表上填上那些非花不可的时间,如吃饭、睡觉、上课、娱乐等。
安排这些时间之后,选定合适的、固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正常的阅读和课后作业。
当然,学习不应该占据作息时间表上全部的空闲时间,总得给休息、业余爱好、娱乐留出一些时间,这一点对学习很重要。
一张作息时间表也许不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但是它能让你了解如何支配你这一周的时间,从而使你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和娱乐。
当初是法律教育网的辅导老师帮我制定了学习方案,很实用,让我的作息时间规律了很多,呵呵!那个时候按照老师的指导,按部就班地学习,把老师安排的视频课件整体看了一遍,学习效率明显提高了。
二、做好预习这就意味着在你认真投入学习之前,先把要学习的内容快速浏览一遍,了解学习的大致内容及结构,以便能及时理解和消化学习内容。
当然,你要注意轻重详略,在不太重要的地方,你可以花少点时间,在重要的地方,你可以稍微放慢学习进程。
三、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课堂上充分利用时间,这也意味着在课后少花些功夫。
课堂上要及时配合老师,做好笔记来帮助自己记住老师讲授的内容,尤其重要的是要积极地独立思考,跟得上老师的思维。
当初我报了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特色班,认真听课,在讲义上做好笔记,课后基本无需再重复用功,只需及时复习即可。
相比闭门造车的几位考友,效率高多了。
四、规律复习课堂上做的笔记,要在课后及时回顾,不仅要复习老师在课堂上讲授的重要内容,还要复习那些你仍感模糊的认识。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要点
司法考试如何让复习:我推荐专题讲座那7本,相对厚厚的三大本要容易看进去很多。
另附上复习攻略:复习司法考试主要是几种思路:1.报班,新东方、众合、万国、三校都可以,不用自己操心,适合自觉性不强的人;2.自己看书复习,那你需要以下书籍:(1)司法部出的三大本,蓝色封面(2)法条,最好是一部重点法条和一部完整的法条,重点法条冲刺阶段看,推荐指南针法条;(3)万国或者众合的专题讲座一套,就是民法几十讲那种。
(4)一套真题,最好是分学科的那种,推荐张能宝5年真题。
用法:三大本基本不用看,但是如果基础不好可以把民法、刑法等理论比较复杂的部分看看,其他不用看。
主要作用是用来当作一部词典,当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求助于三大本,因为这个是标准。
法条的话,同样是为了备查,平时不需要看,重点法条最后看,主要是一些经济法、商法的题目,基本上就是考法条。
万国或者众合的书重点看,看个几遍一般来说可以高分通过了。
真题的话在你对一门学科有了基础框架的感觉以后开始做,最好做两遍,第一编全部做,第二遍只做第一遍做错的和不会的。
3.在网上购买下载音频资料,自己听课,下面推荐听课的老师和下载资料的网站:下载资料的网站(司考天下网)百度搜索sikao51就可找到。
复习顺序,建议这样:从理论较难的学科开始复习,记忆性的学科放到后期复习。
例如民法、刑法先复习,最后复习经济法、法制史等。
听课老师推荐:民法:李仁玉,李建伟,基础薄弱的话听前者,有一定基础听后者;刑法:刘凤科,需要一定基础,也可以听韩友谊,但是不推荐韩友谊,讲的不好;民诉:郭翔,考点全,押题准;郑其斌,讲得好,但是可能漏考点;刑诉:杨雄,出题人弟子,表格便于记忆,考点全;汪海燕,讲课幽默生动,但是漏考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林鸿潮,幽默,表格便于记忆;三国法:杨帆(女),不作第二人想,让你轻松拿下百分之80以上分数;法理:陈景辉,讲课鞭辟入里,幽默生动,便于理解;宪法、法制史:淳于闻,这个谁都差不多;商经:张海峡或者王小龙,前者幽默,后者稳重;卷四论述:邹建章或者陈璐琼,二者择一即可。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
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
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
故选项D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B。
2、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3、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2015年司法考试菜鸟手册
2015年司法考试菜鸟手册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5年司法考试的征程,其中不乏第一次参加的新手。
这些菜鸟朋友由于初来乍到,并不了解司考中的门道,碰壁便是家常便饭。
这也难免花费很多宝贵的时间。
为了能帮助这部分朋友尽快步入正轨,小弟特总结了一下几个司考之初期必须搞清楚的问题,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司法考试的内容在你决定参加这场考试前,你得先了解一些关于司考的常识。
我自己在开始准备复习前,花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来研究这些东西,包括试卷组成,考试方式,资料选择,老师选择,复习方法,复习经验以及往年资料的收集。
首先讲下各卷的组成部分。
卷一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题型包括单选题五十分五十道,多选题八十分四十道,不定项选择题二十分十道。
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题型同卷一。
卷三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题型同卷一。
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有)、法理学、刑法(必有)、民法(必有)、刑事诉讼法(必有)、民事诉讼法(必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
其中不一定包含以上所列全部科目。
题型为主观题七道左右。
二、备考心态我不知道各位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来参加司考,是必须过,还是可有可无;是想一次过,还是想来围观。
就我个人来说,我是必须过并且要一次过,所以当时我的压力是挺大的但是又是充满信心的。
我建议不管是何种目的,在复习的时候都全力以赴,通过这次考试,我深刻体会到有付出就有收获这个道理,至少在我和我周围的人身上能体现出来。
既然报名了,就认真准备,你不会让你自己失望的!并且你要抱着必过的信心去对待,这会让你的复习过程增添一点乐趣,否则太枯燥了,你想,整天想着诸如“没过怎么办?”“这次悬了……”之类的想法在复习,你能有多好的效果?我一直都觉得,既然你都感觉,这次悬了,那还复习什么,放弃得了,省的折磨自己。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宝典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宝典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宝典。
不管是司法考试,亦或是别的其他考试,抓住关键点才是考试通过的制胜宝典。
下面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归纳的司法考试复习宝典,希望对备战2015年司法考试的兄弟姐妹们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司法考试复习法条是根本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大经验司法考试备考初期必须搞清楚的问题备战2015年司法考试怎样制定学习计划1 、复习昨天的知识远比学习新的知识重要得多。
所以,要抽出一定的时间,不学习新东西,专门用于测验和回顾、反思,查漏补缺,复习学习过的知识;2 、每周抽15分钟反思一周学习情况,看学习效果的好坏,制定下周的学习计划。
直至找到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3 、每月抽30分钟,在不受打扰的情况下,回顾当月学习情况,制定下月学习计划。
参加司考的学生都会在几个月内完成复习,基本上以月为单位备考。
4 、通过反复演练真题达到查漏补缺、掌握法条、强化记忆、完善考点体系的目的。
【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5 、法条的记忆不能单凭强记,需要理解。
法条是“三大本”的“缩影”,简洁到没有法律基础的人,根本看不到它背后深刻的法律内涵。
因此对法条的记忆,要理解,要重视教材和法规的结合。
从小就不喜欢背书,所以,这部分我是配合法律教育网的法条串讲班学习的,感觉比自己啃法条效果好多了。
6 、“金字塔式做笔记方法”。
笔记可直接记在法规上,或者某一本比较全面的辅导书上。
有时候几个字就能代表几百字的知识。
这也是学习到一定层次才能做到的,要争取任何考试都达到这种状态。
最后将总结的内容记录到自己的笔记本上,你会惊喜的发现“原来几页纸,就可以概括一个学科的知识点”,这也是书越读越薄的过程。
7 、持之以恒。
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定要坚持天天看书学习。
因为司考复习内容量较大,有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会逐渐出现厌学、逃避的现象。
所以在心里会盘算着放松几天在学习的想法。
这种想法不能存在。
为什么同样学习了几年英语,有的人已经可以熟练应用了,而大多数人却还停留在初中的会话阶段?就是这个原因:大多数人都不能做到持之以恒的学习英语。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10、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2015年司法考试,你知道各科目如何复习吗
2015年司法考试,你知道各科目如何复习吗?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总体指导思想:利用可以利用的时间,抓住容易抓住的科目和分数。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顺序:依次为民诉、刑法、民法、刑诉、三国法、法理学、商法、经济法、宪法、行政法、法制史下面我们来一一解说下各科目复习方法司法考试第一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好东西!送分的东西!很多同志埋怨考法治理论,认为不能体现自己的高智商,得,您有高智商的话,留着工作人事时候去用吧。
从功利的角度考虑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纵观整个司法考试科目,有比它还好拿分的科目吗?不就是背一背看一看么,出题一点弯度都没有,投入肯定是有回报的,这种投入有回报的东西一定要争取全拿住。
至于你心中信仰什么,那无所谓。
考核的是你的答题行为,不是你脑中的思想。
人总是要被迫做很多事情的,能带来利益的,何乐而不为。
不由得想起今年考场上看到第一卷的法治理念题的时候,心中大喜,全拿下!法理学:一定要看三大本教材,里面的知识点很细,陷阱也比较多,所以不能囫囵吞枣。
如果实在看不懂,可以结合一下杨帆(男)老师的讲座来理解,这位博士讲得不错,加快了听也能听清楚。
近年的法理学试题越来越活了,所以大家看书一定要仔细,要在理解中将知识点掌握。
真题值得借鉴。
三国法:首推杨帆(女),她讲课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再复杂的知识点在他的引导下一律迎刃而解,关键是听他的讲座能够节省出大量的时间,不用去看一下吃力不讨好的知识点。
结合他的讲座一起看,三个阶段最好能听两个阶段,讲义也要打出来,有些图是那本书里面没有的,有些知识点也会有更新。
真题值得琢磨,因为掌握了真题命题思路,怎么变都知道考的什么套路。
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老师们不仅传授理论知识,还会帮助考生从命题者的角度分析问题,寻找准切入点,培养答题思路和技巧。
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吧!经济法部分结合后面的商法分析。
法制史:直接PASS,吃力不讨好的。
最新 2015年最新司法考试复习攻略-精品
2015年最新司法考试复习攻略一、“三大本”篇时间:3月—5月共两个多月的时间。
复习司考的战友都很清楚三大本的重要性,无论是科班出身还是半路转行者,可以说司考的所有内容三大本都有,因为这是司考既定的教材。
我开始复习的时候就是学习三大本。
第一遍要仔仔细细一个字不漏的复习,看的过程中注意加深理解,不懂的地方一定要想法设法的请教老师或者同学直至理解(如果是用心复习,你一定会发现有很多不懂的知识即使你是法学科班出身)。
当然,把三大本仔细复习一遍不仅耗时长远而且还非常辛苦,甚至会复习到呕吐的地步,但是一定要坚持,因为你心里非常明白:学好三大本后边一些列的复习才能够顺利进行,你的目标才能够实现。
我的计划是固定每天看一定的页数,一个星期要学到哪一章或者到哪一页,以一个星期为周期,在这个周期内一定要把某一天因事耽搁的任务完成。
这样你才可以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蚕食三大本,不然的话,眼瞅着厚厚的三本书,心里一定会发憷,一定会想这么厚什么时间才能看完啊!所以,制定计划强制自己每天学习一定的任务很有必要。
当你仔仔细细的耗时两个多月把三大本复习完的时候,你会充满自豪感,你会发现你的自信心已经膨胀到了极点,这样第一遍复习三大本虽然过程是痛苦的但是结果是非常理想的。
接下来就是第二遍了,第二遍只需要半个月(如果你第一遍复习的很仔细)。
因为第二遍是重点复习,复习完第一遍之后你会发现有些部分是自己的薄弱环节,所以在刚刚结束第一遍的时候要把自己薄弱的章节用笔记下来,然后按照顺序重点复习自己薄弱的部分就可以了。
我第二遍重点复习的是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三国法。
1、法制史部分一定照书背会,三国法看似难其实考题都是书上知识点,所以也要重点对待,重点部分背会。
2、我的方法是白天看完书晚上躺床上的时候用半个小时回忆白天看过的内容,记忆不牢固或者不明白的地方记下来,明天再看一遍。
二、历年真题篇时间:1个半月—2个月;要求:最少5遍。
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法考备考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以下是一些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1.了解考试内容与形式:法考分为笔试和口试两个环节,笔试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口试包括听力、口语和翻译,考试时间为两天。
2.明确备考内容:通过对上述考试内容的了解,明确备考的内容,比如,主观题备考中应该熟练掌握考试科目中的基本法律条款和知识点;客观题备考中应该强化知识点,并掌握答题技巧;口试备考可以通过大量阅读法律文献和知名院校的法律讲座来提高英语听说翻译能力。
3.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法考考试的内容十分广泛,需要有系统的复习计划,将复习时间和内容合理分配,使每个知识点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而且要坚持按照计划执行。
4.多做题:考试必备的技能是答题技巧,多做题可以让考生熟悉考试内容,提高答题速度,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5.识别易错点并及时纠正:在备考过程中,要注意识别易错点,分析自己犯错的原因,及时纠正。
6.找优秀的辅导材料:法律类考试备考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考生要选择经验丰富、有资质的辅导老师,也需要选择相关参考书籍。
7.保持好心态:考试是一项极为艰难、紧张的任务,考生必须要保持正常的心态,保持积极的心态,缓解紧张的情绪,才能保证考试过程中的稳定情况,最终成功通过考试。
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A. 公益诉讼制度
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正确答案】:A,B
26、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 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正确答案】:D
12、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B. 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
C. 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
D. 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
【正确答案】:A,B,D
2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通过2015年司法考试的五点建议
通过2015年司法考试的五点建议通过2015年司法考试的五点建议。
司法考试号称是最难的考试之一,所以通过司法考试也成为了衡量一个人考试能力、法律专业知识的重要标准。
对于大多数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能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是很多考生所希望的。
那么司法考试如何通过呢,就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精彩链接:上班族备考司法考试的那些艰辛司法考试备考的层层感悟司法考试备考——那段铭心刻骨的记忆司法考试失败的四大痛处一、应试心理如果把司法考试的难度比喻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恐怕有过之,但是司法考试的较低通过率的确让不少人望而生畏。
如果在考试准备阶段就底气不足,对自己没有信心,对通过考试不报指望,这样的应试心理就过早地为失败埋下了伏笔。
“事到万难须放胆”,前进的道路越是困难,就越要勇于进取。
既要有挑战知识高峰的勇气与决心,又要有铁棒磨针、滴水穿石的恒心,既要有压力,又必须树立信心。
在决定了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以后,就应全力以赴,即使失败了,也应毫不气馁,再接再厉。
只要在决心与信心上毫不动摇,培养一个良好的应试心理,就为自己的成功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二、计划与步骤“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准备司法考试,少则三月,多则半年,而要复习的书籍又堆积如山,因此应制定一套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明确目标与步骤,做到胸有成竹。
计划应周密严谨,既要有整体计划,分配好整个复习阶段的时间与任务,又要作分解安排,计划每个月、每一周乃至每一天的复习安排与目标。
可以根据历届考试各学科所占分值比重,分清主次,抓住重点,重要科目多安排时间,次要科目相应少安排时间。
当初有幸结识法律教育网,老师帮我指定了很详细的学习计划,那个时候按照老师的指导,按部就班地学习,把老师安排的视频课件整体看了一遍。
复习计划一旦制定,应严格按计划进行,但也不是一成不变。
如在做模拟试题,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时,就要及时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并作出相应调整,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国际经济法不好,就要相应在这方面多花些时间,这时,复习计划就要作局部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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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
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
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
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
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4、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5、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6、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7、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8、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9、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
C项为禁止性规则。
D项为委任性规则。
故A项正确。
10、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
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
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
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
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12、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13、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