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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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2015年,新疆自治区将实施中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争取新增3000户创业型小微企业;1月12日,为降低企业
创新投入成本,聚焦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与高等学校和
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用合作,北京市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山东首支科技型天使投资基金成立助小微企业发展
1月8日,山东省首支科技型天使投资基金——山东科融天使投资基金在济南启动,这一基金将致力于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新创业发展投资平台。
科技型的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体系中最活跃、最具效力的群体,在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科技型的小微企业资产轻、风险高
的特点,使商业资本较少介入其技术创新活动,大量初创期的科
技型小微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而难以发展壮大。
为给科技型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有
力支撑,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研究出台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管理办法,征得威高集团、南山、杰瑞、金正大控股、济南财金
以及红桥创投等企业的大力支持,推动了这只基金的快速成立。
据了解,“天使基金”采用合伙方式组建,基金总规模3亿元,首期募集社会资金1亿元,目前委托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进行基金管理。包括省科技厅在内的各级部门将帮助
“天使基金”完善管理和投资运行模式,并加强基金制度设计和
全过程公开操作。
“天使基金”致力于发掘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
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大力扶持山东省内的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努力培养新材料、生命科学产业、智能装备产业、节能环保新技
术产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
流的高科技产业集群。基金的成立同时也为各市成立规模不等的
专业化投资基金树立了典范和样板。
科融天使投资基金:探索财政资金管理分配改革新路径
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起步发展阶段,科技成
果转化和产业化最急需的就是资金支持。但由于这些企业资产轻、风险高,大多数金融机构不愿投,也不敢投,限制了企业的快速
成长。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省政府近期出台《关于运用政府引
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
度和分配方式进行创新和变革。科融天使投资基金的启动,就是
一次改革探索。把财政资金变为风险投资基金,改变的不仅是财
政资金的使用方式,也对财政资金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投
资回报有了市场化规范。
在科融天使基金启动的同时,山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和
中小企业局制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也同时出台,这
个办法提出,要以政府为主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鼓励
有条件的市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新疆2015年力争新增3000户创业型小微企业
2015年,新疆自治区实施中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就业”
行动,争取新增3000户创业型小微企业。
新疆自治区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信委将加强惠企政策
的督查落实,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以实施大
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载体,鼓励自主创业。
自治区将出台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小微
企业服务中心或公司(站),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或孵化器,搭
建创业服务平台,培训创业者,推动全民创业。
通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计划,2015年,新疆自
治区力争新增企业3000户以上,带动就业15000人以上。其中,
建立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孵化器20个,创业服务平台20个,入住企业1000户以上,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将实施自治区大
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教育,开展创业培训,降低准入门槛,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搭建对接平台,优化创业服务,以具
体行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实现2015年—2017年引领5000名大学生创业的目标。
2015年,新疆自治区中小企业各类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今后新疆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重点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创
业辅导培训、厂房场地租金补助和奖励优秀小企业创建基地。
北京市科技创新券制度鼓励小微企业创新
1 月12日,为落实《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
精神,进一步强化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定位,
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
投入成本,聚焦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
院所之间的产学研用合作,北京市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由
北京市财政局牵头,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北京
地区开放实验室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由政府发放。
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创新券以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支持对象为
小微企业和优秀创业团队,对其与指定实验室围绕科技创新创业
开展的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
案、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等科研活动给予资助。创新券采用网络认证的模式,仅作为企业在购买科技服务时的凭证,不直接对企业发放经费补贴。这一过程不仅缓解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困境,而且也引导其使用社会科技资源的能力,同时也优化了科技资源参与企业创新的环境。
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拥有全国最丰富的科技条件资源,在此落户的近2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北京经济发展和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柱。创新券的推广和运营,正是引导和融合二者的供需能力,形成更为活跃创新氛围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政策设计上,首都科技创新券将依托已建成的科技资源服务体系,积极引入中介机构,通过服务和管理推荐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这些中介机构,给北京地区不同位置、不同领域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创新券支持,在申请和使用过程中提供协助,帮助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同开放实验室建立联络,改变其一切都要自己动手的现状,并通过不断引导和培育等工作,形成科技创新依托科技资源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创新券政策的持续执行,逐步覆盖更多区域、更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并推进更多的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科技创新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