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主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管理将逐步成为城市管理服务的基础。近年来,我国社区火灾形势十分严峻,火灾起数、人员伤亡及损失均呈上升趋势。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正是应运而生的一方良策,它有助于提高基层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提高社区抗御火灾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1.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现役消防队伍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城镇,而乡镇、街道则缺少消防监管机构和人员,消防安全失控漏管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发展,人员密集型和高危险企业数量剧增,城中村、群租房和九小场所遍布城乡,这些区域和单位场所往往成为消防管理的盲区,埋下巨大的火灾隐患,危害社区居民生命安全。乡镇、街道往往远离城市消防站,且缺乏消防装备和设施以及消防水源,扑救火灾难。虽然在城市社区外围的一些主要街道都设置了市政消火栓,但某些社区如旧城区,由于纵深距离过大,往往远大于一个室外消火栓的150m最大保半径,且旧城区供水管道普遍存在口径细、水压小、管壁老化等特点,有些连居民生活用水都难于满足,更谈不上消防用水。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落实,可以充分整合辖区多种监管力量,促进基层消防工作实现齐抓共管,形成基层消防管理合力,有利于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解决基层消防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消防监督网格化管理必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日益显著的效力,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今后消防工作长远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组织领导方面“上热下冷”
基层单位对网格化管理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只是一个普通性、临时性的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指导不实等问题,有的地方既未对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也未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大排查。甚至有的基层领导对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不了解,更谈不上组织领导,工作不是主动作为,而是被动应付。
2.2工作落实方面“重部署轻落实”
一些基层政府、公安派出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名义上设置了消防办公室,实际上没有真正发挥基层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具体
表现:
(1)只将网格化管理职责和制度挂到墙上,没有将责任明确到个人。
(2)只设置了专门的消防档案柜,没有建立完善的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3)只张贴了几张消防宣传海报和标语,没有按季节火灾特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致使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
2.3监管手段方面“粗放型突击式”
对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方式粗放,具体表现:
(1)对管理对象的底数不清楚,特别是对辖区“三小”场所排查不彻底,台账登记不翔实。
(2)以突击式管理方式整治火灾隐患问题,上级机关考评验收、绩效考核时才开展排查,被动应付上级机关检查,造成消防安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出现了“四个没人管”现象:发现隐患多少没人管;发现隐患严重与否没人管;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没人管;隐患整改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管。
2.4 管理体制方面“缺乏长效机制”
缺乏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局限于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热衷于搞突击检查,对如何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缺乏一种长远打算。同时,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缺乏监督和激励机制,缺乏动态性、实时性和阶段性的检查考评,不利于工作推动。
3.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对策
3.1进一步明确“组网”模式
(1)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常设机构。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本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定期听取本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的汇报,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2)扩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与力量。积极依托城市综合治理平台,将城管稽查等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力量吸纳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来,把这些参与城市管理的单位执法人员(或巡查人员)合理地布置到城乡的每个角落,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一起来发现火灾隐患、宣传消防知识。
(3)组建大、中、小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三级管理的重要力量,应作为“网格”组成部分参与网格化管理,由所长负责,副所长主抓,治安、巡防等多警种协同,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3.2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措施
3.2.1乡镇、街道“大网格”工作措施
(1)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与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半年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2)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3)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至少每月对社区、农村进行一次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