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社会事业方面政策解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脱贫攻坚社会事业方面政策解释

第一章教育扶持

一、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二、义务教育阶段。对义教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住校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学生每人每学期625元,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三、高中阶段

1.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免学费标准为省示范高中880元/生.年、市示范高中640元/生.年。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2.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四、中职教育阶段

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

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50元,入学即免除。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按在校总人数的20%确定享受助学金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3.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在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学生每学期(春季2月1日至3月31日、秋季9月1日至11月15日)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行在线申请。

五、高等教育阶段

1.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直到相应学业阶段结束。学生每年9月1日至11月15日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行在线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无需抵押,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长达20年。贷款金额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

六、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1.救助对象:岳池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殊困难学生。

2.救助条件:①丧父、丧母、父母双亡等原因造成家庭

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②本人患有重大残疾(视力、听力、肢体等一级残疾)或重大疾病(白血病、癌症等)的学生;③父或母患有重大疾病(尿毒症、癌症等)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④因特大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偶发事件导致学生就读期间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3.救助标准:①学前教育阶段:600元/生.年;②义务教育阶段:800元/生.年;③高中及中职教育阶段:1000元/生.年;④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1500元/生.年。

4.救助程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教育部门审定→村上公示→拨付发放。

5.申请资料:教育扶贫基金申请表、学生在校证明、学生及家长户口本复印件、贫困佐证资料(残疾证、孤儿证、病情证明、其他证明等)、银行卡或存取款单复印件。

第二章医疗救助

一、医疗救助扶持对象及范围

2014年以来被县扶贫移民局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花名册中管理的人员(8997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以县扶贫移民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诊及住院管理原则

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就诊及住院,应遵循基层首诊(就近住院治疗)、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原则。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拒不执行基层首诊、逐级转诊或拒不

配合诊治医疗机构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巩固、康复、维持治疗的,不得享受医疗救助扶持政策,其补偿标准按岳府办函…2017‟3号文件执行。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县内就诊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需就诊治疗应遵循如下就诊流程:

(一)贫困户患者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分别申请出具贫困户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申请表”。

(二)本人持身份证、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医疗救助扶持手册、“一站式服务申请表”等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就诊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治疗。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内住院应享受的医疗救助扶持政策

(一)先诊疗后结算: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内住院患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治疗不缴纳住院押金,入院时与诊治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有关协议,将其医保(新农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医疗救助扶持手册、医疗救助扶持“一站式”服务申请表等有效证件交诊治医疗机构代为保管。诊疗结束后由诊治医疗机构与各类医疗救助扶持经费保障单位直接结算。

(二)贫困患者县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县内建档立卡贫困住院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控制在8%以内,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文化惠民

一、文化室:《岳池县贫困村文化室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实施细则》。重点是“六有”(有阵地、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有机制);“七个一”(一个不少于200㎡文化活动广场、一个大于50㎡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二、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由省广电网络公司岳池分公司采取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3种方式实施,县文广新局督查验收。

第四章残疾人救助

一、适用对象:户籍在岳池县,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二、工作要求:各乡镇筛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协助其填写重度护理补贴申请表,由县残联审核确定后,护理补贴费用打卡直发。

三、审批程序:乡镇入户调查→审核→公示→上报→县残联审核→县财政统一打卡直发→乡镇录入残疾人“量服”平台。

四、补助标准:按一级每人80元/月,二级每人50元/月年标准验收,要求打卡直发。

五、资料收集:乡镇负责收集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