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沟开挖回填(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8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燃气管道管沟开挖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各公司请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施工作业带内地上附着物、青苗等一切施工障碍物的清除;工程施工过程中

的关系协调;场地清障、扬尘覆盖、场地围挡;施工便道的修建;警示桩埋设、警示带铺设;阀门井砌筑、阀门井防水工程(需附有阀门井施工图,作为合同文

本内容);沿线土石方开挖、爆破、抽水;石方外运;软土或细沙回填、整平;

地形恢复(包括作业带所占用农用地的复垦);过河、沟壑两端的深挖放坡、沟

壑填平;所有作业坑的开挖、余土外运;管道保护措施的修筑。

4、工程量:全长约米。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工期为准。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期期限:

(1)因天灾或者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不具备施工条件,影响进场施工的;

(4)施工过程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断性停水、停电3天

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监理签证不及时,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考虑到每一项工程的特殊性,本合同范本所列举的质量要求并不一定适合

所有工程。请各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要求。)

1、管道施工作业面宽度为米。管沟须按甲方设计确定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开挖。

2、管沟开挖深度米,沟底宽度米;如有折点处,要加大作业坑,

以方便焊接和下管操作。为保证管道沟槽施工中的安全,沟壁必须保证足够的坡度,避免塌方。

3、沟底必须平整,清除沟底的废旧构筑物、淤泥、硬石、垃圾等杂物。遇

有地下水位较高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

积水,防止塌方。

石方段管沟开挖时,应将挖出的表层土沿管沟方向堆放在靠近管沟的一侧,挖出的石方堆放到表层土的外侧,堆土应距沟边0.5m以外,防止塌方。

4、下管前沟底需覆盖米厚度的软土或细沙,防止管道的外防腐层被擦伤。土、沙由方负责配备。土、沙的质量应符合施工要求。回填时管顶覆土

不低于米,地表层覆土不小于米,以利于恢复耕种。回填时应保证所下

管道周围受力均匀。农田里的管沟回填完毕后,应恢复原有地貌及田坎、排水系

统,沟顶部位应略高出原地面0.2米呈弧状,做到符合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要求。

5、警示桩米一个,埋设在管道正上方,保证安装整齐、美观、牢固;警示桩箭头朝下,填土时埋到箭头处;警示桩底部需用水泥及钢筋固定。

6、阀门井底部内径米,开口内径米,墙体材质为,内外抹灰,乙方包工包料,阀门井盖由方提供。

7、其他:

四、工程造价预算

(可采用纯文字叙述方式进行约定,不必拘泥于表格形式)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派同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为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代表甲方行使工程管理职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具体的开挖位置及路线,确定作业面宽度,做好沿线占地补偿工作,保障施工条件。

3、对乙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协助乙方协调施工范围内的各方关系,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4、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异议,要求乙方整改。

5、在每一施工段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核实工程量,并向乙方出具工程签证单,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7、其他:(请各公司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内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同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为现场施工代表,负责组织施工,管理和调度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把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编制、整理工程资料,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工程施工相关事宜。

2、乙方应具有与实施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并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合理编排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其他辅助用具。

4、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对擅自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计价;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5、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施工。因超出施工作业面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索。

6、提前咨询、勘察施工范围内的地下光缆、电缆、供水、排水、供暖、供气等管线及其他隐蔽设施的位置,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施损坏,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索。

7、负责施工段的施工关系协调(包括穿越道路、铁路、河道等地段的协调),保证工程不受干扰。

8、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器材和设备,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应在施工地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避免对施工现场周围的人员及过往人员造成安全威胁。如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并引发索赔的,乙方最终承担全部赔偿。

10、管沟开挖并下管后,应在管材的补口、补伤、部分防腐、吹扫、打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