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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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制度「范本」

篇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1、届期和召开次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议题。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3、预备会议程序:(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

(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

报告;(E)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F)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

(A)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

议草案;(B)交职工代表讨论;(C)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

(D)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E)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

二、提案审查处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就单位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1、征集题案的程序:

(A)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由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

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表;(B)为征集

提案创造条件,向职工宣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

(C)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

写提案表;(D)送交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

2、处理提案的程序:

(A)由各代表团(组)进行提案初审,将有立案价值的上报工会

和提案委员会。(B)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就提案是否符

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单位职权范围、是否存在实施条件等方面审查,审查合格者即可立案;(C)工会或提案工作委

员会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归纳、分类、统计、登记,然后送交领导班子处理,提案解答处理要规定严格期限;(D)对处理完毕的提案要通过专栏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工会或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专门小组工作制度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小组,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公司工会设立如下专业组:

1、组织宣传组,

2、民主管理组,

3、群众经济组,

4、生活福利组,

5、财务组;

1、会议制度。专门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遇有临时工作,可随时召开。

2、研究制度。调查研究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除小组成员外,也可根据需要吸收少量熟悉情况的职工代表参加。

3、检查监督制度。例行的检查监督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性的或临时的可随时

组织进行。

四、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公司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不定期召集的会议,会议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二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篇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根据《工会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人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

企业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听取和讨论企业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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