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水保工作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环保、水保工作职责

一、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1)在XXXX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统筹组织工作,全力推进建设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审定重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检查各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环保水保方针、政策和法规;

(2)根据《XX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环保、水保相关内容,具体落实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所提出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及有关要求;

(3)在XX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开展日常具体工作事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台账,承办上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经常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环保水保工作情况,监督施工方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4)负责做好XX工程施工期工程环保、水保监理方案的实施工作;

(5)具体组织编制XX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计划。

(6)参与审查工程设计(变更设计),做到工程设计切实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服务,合理选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艺、设备和材料。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推广、应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

(8)总结交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合理化建议活动。

(9)完成XX环保水保办交付的其他环保水保管理工作。

环保工程师工作职责

①根据驻地办的任务分配,按环评、水保报告、合同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规范的要求承担本监理标段内施工中的环境(环保、水保)监理工作;

②按驻地办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工程环境(环保、水保)方案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填写环境(环保、水保)监理日志;

③熟悉本标段内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环境(环保、水保)监理要点、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以及环保水保措施和要求,监督承包人落实有关环保水保措施和要求;

④配合驻地办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水保条款和施工期环保、水保管理计划。

⑤熟悉合同文件、环评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水保措施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按有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⑥对承包人施工的各道工序中的环保、水保措施组织检查,对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建议签发环境(环保、水保)监理通知书;

⑦现场监理时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对施工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程、工序要亲自到场,监督施工;

⑧检查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水土流失事故进行初步调查,监督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上报驻地办;

⑨向驻地办提出环境(环保、水保)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环境(环保、水保)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编写工程环境(环保、水保)监理月报,向驻地办汇报工程环境(环保、水保)方案监理工作情况;

⑩负责协助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对监测机构是否按照监测规范进行监测进行监理。

其余还有:完成驻地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