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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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管理规范

一、病区药品存放规范

(一)原则:药品存放合理,数量充足,标识清楚,无过期、失效及变质药品,护士取用药物方便、快捷。

(二)根据专业特点可配备一定基数的备用药品,班班交接查对,保证数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并由交、接护士进行签名。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在交接本右下角签名和日期,以保证药品质量。

(三)注射、内服、外用药要分开放置,并有明确标识。

(四)各种口服药品尽量使用原包装盛放,临时用药后补回置于原包装盒内,有效期以原包装上的有效期为准,将有效期用记号笔大字写于标签上粘贴在药瓶(盒)规定位置。到期口服药即连同包装全部丢弃,重新申领基数。

(五)普通针剂散装存放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确的标识。外观相似、标识相似及同种药品、不同剂型、不同剂量的药物也要分开放置,避免近似错误的发生。按效期的先后顺序排列药物,使用时遵循“近期先用”的原则,避免浪费。

(六)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25%硫酸镁、氯化钙注射液)、肌肉松弛剂(如维库溴铵、阿曲库铵、琥珀胆碱)、细胞毒化类药物(如环磷酰胺、顺铂、丝裂霉素、尼莫司汀等),单独存放,并贴醒目的红色标识。

(七)根据《药典》规定,低温冷藏一般要求2~10℃,阴凉处

为8~20℃,常温保持为0~30℃。因此各级护士要熟读药物说明书,按规定温度存放药品。各科室根据专业特点将需冷藏保存的药品名录打印出来,同时需要每班监测冰箱温度并登记、签名。

(八)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如硝普钠、VC、氨茶碱等,要严格采取避光措施,尽量使用原包装盒或使用深色遮光纸遮光(包括液体),必须使用专用避光输液管、泵管。

(九)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按急救药品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十)病人出院或转科,要及时退清未用的药物,包括大液体。

(十一)建立贵重药品发放使用登记本,使用后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由其签名和时间。

二、注射、静脉用药管理使用规范

(一)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切实做好“三查十对”,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和有效期。

(二)各病区治疗室统一悬挂“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注意药物配伍禁忌,特别是新药应用于临床时注意查询。

(三)确认医嘱无误后打印输液袋贴和各种执行单(包括临时医嘱执行单)两份,其中一份放于治疗室加药核对,另一份由责任护士挂于病人床旁便于执行护士核对签名。

(四)严格执行医嘱,掌握准确的给药时间,不能前移和错后,如各种抗生素、激素类药、抗凝剂、细胞毒性药物等等。新开的抗生素要尽早用上,不要等待常规时间;如抗生素医嘱更改,若原药已用,

按新医嘱的下一时间使用。抗生素要现用现配。

(五)严格掌握药物的剂量、浓度,根据药物性质和浓度选用合适的给药途径,需要中心静脉给药的药物如TPN、细胞毒性药物、血管活性药物等尽量不要选择外周静脉给药。

(六)静脉用药中有特殊速度要求的一律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并粘贴医院统一制作的“静脉控速药物”标签或专用药物标签于注射器外针筒上(避开刻度)。每小时巡视并记录输液速度、注射部位情况、病人主诉、用药疗效等。

(七)在未使用护士移动工作站(PDA)前,静脉输液用药的核对签字程序为:前一天治疗班摆药→夜班护士核对,在治疗单上签字,如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或做好交班→当班治疗护士查对治疗单和输液贴,无误后加药,加药后在输液贴上签全名和加药时间→责任护士再次核对空安瓿与执行单、输液贴,无误后在输液贴上签全名→责任护士输液前采用反问法或腕带、床头卡等,再次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输液贴、治疗单,无误后执行输液,操作完毕再次核对,然后在病人处输液单上签全名或胸牌号和执行时间,此治疗单保留一周。

(八)配置静脉用药时要穿桔黄色写有“正在发药,请勿打扰”字样的马甲。对因病人特殊情况外出不能马上用药的患者,责任护士通知加药护士,并在病人液体前放温馨提示牌:“待病人返回后再加药”;对欠费患者,放“待交费后再加药”。

(九)静脉用药与非静脉用药不要吊挂在同一输液杆上,非静脉用药应在输液管的上下两端粘贴红色“非静脉用药”标示。

(十)应用各种药物特别是新药前,应详细的阅读药物说明书和查阅信息系统,注意药物的剂量、用法、作用、副作用、禁忌症及药物间的配伍禁忌。

(十一)易致过敏的药物用前询问有无此药过敏和其他过敏史,并按规范作过敏试验,阴性者方可应用于病人。因病人特殊情况外出或不能马上做皮试的患者,在病人液体前放温馨提示牌:“皮试结果未知不能加药”。每次应用时治疗盘内均需携带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异丙嗪药物及一次性注射器等以备急用。

(十二)所有打开的液体一定要有开启日期、时间、用途、护士签名,配好的药液要有标记。

(十三)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病人的外购药、自备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应用时应有医生开写医嘱,并将应用情况详细记录在交班报告上。

(十四)液体量多的科室应把当天的药物和第二天的备用药物严格区分,并用记号笔做醒目标示。

(十五)需要避光使用的药物要将输液袋、管都进行有效避光。

(十六)注射、静脉用药常规时间规范

Qd:9:00 Bid:9:00—15:00 Q4h:9:00-13:00-17:00-21:00-1:00-5:00

Q6h:9:00-15:00-21:00-3:00

Q8h:9:00-17:00-1:00

Q12h:7:00-19:00(或9:00-21:00)

三、口服药管理使用规范

(一)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切实做好“三查十对”,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和有效期。

(二)中心摆药站取回的口服药为当日晚间、次日晨、午的口服用药,核对医嘱和执行单无误后,治疗班护士负责核对取回的药品和执行单是否相符。有疑问或错误及时和摆药站联系查询、纠正解决。

(三)根据医嘱给药,给药时间、剂量、浓度要准确,合剂类需要用空针或量杯分发。

(四)给药时间不要前移或错后以免影响治疗效果(如止痛药)或安全存在隐患(如安眠药)。

(五)遵循谁核对谁分发的原则,每次分发药物前应再次核对服药单和药物是否相符,遇有疑问应查对清楚,无误后方可给药。核对时一定要将药物的外包装皮去掉,发药时要核对病人的腕带、床头卡,核实病人的床号、姓名,发药后护士在服药单上签上全名或胸牌号和时间。

(六)发口服药时要穿桔黄色写有“正在发药,请勿打扰”字样的马甲,每次发药都应携带温开水,看病人服下后方可离开,危重病人应协助喂服。有胃管或吞咽困难的病人药物必须研成粉状,对于有胃管的病人护士要亲自执行。

(七)发药时遇病人不在病室,或因故不能服药,应将药物取回适时再发,并在床头桌上放上温馨提示,告知病人返回后勿忘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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