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办理流程图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办理流程图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办理流程图

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有一方流入本辖区半年以上夫妻向办证机关提供相关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证(暂住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③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④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提交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应填写承诺书。

计生办对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比

对、录入。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材料不齐全

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要求登记人

补充材料。

材料齐全的、对材料核实无误的或已作出承诺的即时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对不符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政策的,书面通知登记请求人。

发放生育服务证明并退还相关证明材料。

2个工作日向户籍地通报办理结果。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出具的证明(女方现居住地街镇领取) 1、凭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的妊娠证明。 2、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3、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的证明。 注:对外省市嫁入人员按现居住地办理,城乡交叉的,按男方户籍地办理,对外省市嫁入或男方为外省市的,必须由当事人出具村、镇或居、街两级初婚初育证明。此《一孩生育服务证》只对本次妊娠有效,如怀孕期间中途流产,需到领证部门退还此证,待再次怀孕后,重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2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 、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一孩《生育证》应按下列程序发放: (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或优生遗传检测证明、女方一寸照片,向女方所在的单位或户口地的村(居)委会申领并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乡(镇)、街计生办。 (3)乡(镇)、街计生办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一孩《生育证》,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4)试点单位:试行一孩《生育证》村(居)委会发放程序。即村(居)委会对申办一孩《生育证》的申请人婚育情况进行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代乡(镇)、街计生办免费发放一孩《生育证》和《告知书》且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来源网络搜集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请按实际情况需要自行编辑

成都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成都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二、办理对象 合法结婚且双方均系生育第一个子女(此外均无其他养子女或继子女)的下列夫妇: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二)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本市领取的; (三)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本市领取的。 注: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内地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双方子女数按《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计算。 三、领取地点 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生育服务证由女方户籍地发放;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生育服务证由本市户籍方户籍地发放。办理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 四、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成都市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1份;

2.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2张。 (二)视本人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1.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委托代办时:《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补证 持证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生育服务证丢失时,应在发证地公开发行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应报刊原件,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六、换证 (一)持证人户籍、婚姻信息发生变化或证件破损时,应到原发证机关或现户籍地换领生育服务证。 (二)我市户籍居民持市外发放的有效生育服务证在我市办理相关事项,应提供上述第四项规定之材料及原生育服务证,经户籍地登记机关核实后换领生育服务证。原发证地未采集子女出生信息的,由换证地采集上报。 七、注销 持证人申请再生育批准或发生违法生育时,生育服务证失效,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八、持证人义务 持证人生育时,应在子女出生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上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 女方 姓名联系电话 夫妻合影照片 (二寸)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男方 姓名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结婚时间结婚证号 子女数量:个其中亲生:个其他: 第一个 子女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妊娠情况 1.未孕 2.已孕(怀孕时间:年月) 3.已生育 已生育补登记新生儿姓名:性别:孩次: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健康情况:出生地点: 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共有个子女,其中亲生个。现依法登记生育第个子女。 我们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导致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指纹): 女方:男方: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登记对象填写

承办 村(居) 登记(单位盖章) 经手人:电话:年月 日 乡镇 (街道) 意见 (单位盖章)经手人:电话:年月日 生育服务证编号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生育登记信息表

生育登记信息表 户籍□ 非户籍□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受理生育登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由需要生育登记的服务对象带《结婚证》、《户口薄》和双方的《身份证》填写。 2、生育登记服务对象指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居住符合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政策的对象。 3、户籍与非户籍:男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户籍对应的“□”内打“√”;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非户籍对应 的“□”内打“√”。 4、姓名: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5、身份证号码: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具体为17位数字+1位数字或者字母。 6、民族: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7、婚姻状况:按未婚、初婚、再婚、复婚四种情况在对应的“□”内打“√”。 8、结婚登记时间:按《结婚证》的信息填写。 9、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详细地址,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0、现居住地: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1、联系电话:座机号码按“区号+电话号码”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为11位数字。 12、生养子女信息:抚养关系分为五类,现家庭双方亲生子女、收养、再婚前生育(收养)本人抚养、再婚前生育

(收养)前妻(夫)抚养、其它。 13、承诺书:承诺的文字需要生育登记人(可以为生育登记夫妻一方)按照本人声明栏上方的文字抄写并签名。 14、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所发放给生育登记对象的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填写(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已经在所有卡片上编印)。 15、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对生育登记服务对象填写的内容时,应与原件内容校对,确认一致后签名。 16、生育登记信息表盖章后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存档。 17、已列入我省生育管理的跨省夫妻仍可在我省办理生育登记。在国家下发《关于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前,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的夫妻可暂缓办理生育登记。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以下称<若干规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根据《若干规定》对我市外来育龄人员在现居住地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作出以下 规定: 1、办证对象: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杭州市户籍的除外)。 2、办证要求: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杭州市外的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应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原使用杭州市临时查验证明(三联单),自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取消使用。 3、办证程序:,由本人填写婚育情况登记表,交验合法身份证件(已婚育龄妇女须经孕、环情监测),乡镇(街道)办证人员根据其填写的内容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盖上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章,纳入现居住地管理与服务。本人填写的婚育情况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不真实的情况,临时《婚育证明》自动作废,并由管理所在地予以收回,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并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证件使用范围、期限:临时《婚育证明》在八城区范围内办理的,在八城区范围内使用有效;在五县(市)办理的,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临时《婚育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临时《婚育证明》可延长至三年: (1)经核实,婚育信息完整、准确,并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2)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发证时,须在《婚育证明》中注明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5、办证费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标准的函复》(浙价费[2000]5号、浙财综[2000]2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每证4元。 6、建立联系、通报制度。现居住地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纳入管理后,应与户籍地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联系单或信息交换平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向户籍地寄回孕环情报吿单。 婚育证明怎么写,因为一个字不对,格式一点点不对,事实上婚育证明怎么写。都要重开。我就受过,郁闷死人可以。尤其按理说应该是户口所在地出示你的婚育证明,但因为流动人口,所以他们往往找 婚育证明怎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婚育证明》办理办理对象为: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 请问我应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吗?,婚育证明怎么写婚育证明编号: 本村(居):交通事故查询网。姓名: _,出生年月:__特此证明。 _村(居)委会(公章) _年_ 月_ 日婚育证明不是由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户籍地应及时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提供服务,逐步实行进村(社区)入户办证,切实提高办证率。现居住地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 计划生育证明是婚育证明吗?,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 我们那里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要收500元?是不是都这样?,现居住地对于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当要求其限期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可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汇报材料(定)

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创建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羊大山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市、区街道计生部门的直接关怀、指导下,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突出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成立于2001年5月,地处泸州市城北龙马新城,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成立于2001年5月,位于龙马潭区城北新区。辖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120余家,商住小区28个。下设18个居民小组,龙马潭区委、区政府、法检两院办公大楼就坐落在本社区,是龙马潭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区内居住人员复杂,外来务工、经商、购房居住人员的不断增加,流动人口较多。社区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集聚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社会资源的承载体。 二、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社区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副主任及社区工作者为成员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站,并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协会。同时,在街道领导下,做好了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保障。 (二)调查摸底。社区于今年4月开始进行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社区依托试点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街道领导下,会同莲花池派出所深入社区楼院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摸排普查,准确掌握了社区居民群众底数。同时,会同街道积极协调区上政法、公安、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体、卫生、计生、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提供需协管员采集的项目,由市公安局根据采集项目统一设计出具体表样,结合社区实际制作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开展具体工作。社区对流动人口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回访,对有变化的及时进行核对并录入PIP信息系统,使流动人口管理数据能不断更新。经入户摸底调查,截止2011年11月30日止社区共有6893户,其中:常住户2524户、人户分离户2509户、空置房1231户,暂住户(租房户)640户1413人,其中:育龄妇女506人,60岁以上老人66人,0—7岁儿童78人,残疾人7人,困难家庭7户,离退休人员63人,党员14人,对以上人群社区全部进行了分类建档管理,为今后的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大力宣传。一是社区组织专门人员,编印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宣传手册》1万余本,《便民服务手册》5000册,将涉及居民群众的服务项目和综合服务协管员的服务电话印制在宣传册上,让广大群众知晓。二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在各个商住小区和人口集中的街道设立宣传点进行定点宣传,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4000多份,大力宣传社区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三是组织计生、民政、劳保、教育、卫生、综治维稳等11个职能部门,在社区文化广场召开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各相关职能

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注: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对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计生办各一份,经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曰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 l.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相应的方格内注明。 2.男方、女方姓名以持有身份证姓名为准。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 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填住宅电话或手 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 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 l.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 格内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l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l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已生育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己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登记的,需 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 国定居的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5.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办准生证开证明(完整版)

办准生证开证明 办准生证开证明 年..月..日登记结婚,属于初婚,未生育,无收养,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公司 日期 如何办理准生证: 1.要你俩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你俩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 注意: 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 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 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ok了

根本就不用的啊,户口都已经不在那里了,就跟那里没有关系了还要去那干嘛,那里都没有你的名字了呀,拿着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去开就可以了,我看那个工作人员肯定是新来的,连这最起码的都不懂,哪里要那么复杂的啊 女方户籍地证明样式: 证明 xxx于x年x月x日出生,女方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女方是否为初婚,是否生于过,又无收养子女。 xxx xxx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东西都准备齐了再去办. 请参考。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属于。 配偶姓名: 。 子女姓名: ①,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如果是证明无子女,就把有关子女的内容删掉。 第一阶段: 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塘沽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第二阶段: 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塘沽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第三阶段: 怀孕10周内,拿到《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到社险,职工个人到社险填《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登 2,第一联;社险打印登2第 二、;将第交本人。所需文件: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 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进行妊娠登记。 第四篇: 办准生证证明 证明

苏州计划生育证明

苏州计划生育证明 苏州计划生育证明及材料 苏府人口计生〕17号 关于流动人口在苏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的办法 各市(区)人口计生委(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育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计生委20xx年9号令),现就流动人口在我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作以下规定: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居住不满半年); (三)《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网上下载)。 二、办理流程 (一)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 (二)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0日内不回复的,再酌情处理); (三)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 (四)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五)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心得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心得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形势严重,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理和服务手段,流淌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淌育龄妇女人繁殖健康状况令人堪忧,流淌人口享有打算生育服务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流淌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打算生育和繁殖健康咨询题差不多成为妨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解决人口咨询题的突出咨询题之一。所以,我们必须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 2、做好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定要求。我国流淌人口以农民工为主体,规模庞大、分布广泛,解决好流淌人口咨询题事关我国改革进展稳定大局。所以,做好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尊重其主人翁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人口和打算生育部门贯彻降实《中共中央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咨询题的决定》的具体举措。 3、做好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咨询题的必定要求。人口流淌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化进程,实现工业反哺农业、都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降后地区的有效途径。所以,做好流淌人口的打算生育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人口合理分布,缓解农村人口压力,促进农民的全面进展是人口和打算生育部门贯彻降实国务院5号文件的具体举措。 4、做好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是统筹解决人口咨询题的必定要求。流淌人口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养,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我国当前和将来一具阶段统筹解决人口咨询题的重要任务之一。所以,做好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是贯彻降实中央《决定》,全面加强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咨询题的具体举措。 二、坚持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统一治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1、我们要坚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全局意识,立脚当前,着眼长远,依照《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治理方法》、《流淌人口打算生育治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仔细降实流入地和流出地各项工作职责,探究建立别同类型的治理和服务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人口流淌制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治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淌人口打算生育治理和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的打算生育工作同部署、同降实、同考核;为流淌人口打算生育提供市民化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治理、同服务。创新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的治理手段和服务方式,以多种形式增强其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流淌人口同当地居民的融合。 3、流出地要将流淌人口打算生育工作与村民自治、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流入地,从源头上加强对流出人口的治理和服务,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降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外出人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降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4、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协调配合,大力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人口流出和流入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及交界地区要经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坚持综合管理,推进部门配合,别断完善流淌人口打算生育治理和服务体系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的文件精 神(以下称<若干规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根据 《若干规定》对我市外来育龄人员在现居住地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作出以下 规定: 1、办证对象: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杭州市户籍的除外)。 2、办证要求: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杭州市外的未持有全 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应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原使用杭州市临时查验证明(三联单), 自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取消使用。 3、办证程序:,由本人填写婚育情况登记表,交验合法身份证件(已婚育龄妇女须经孕、环情监测),乡镇(街道)办证人员根据其填写的内容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 盖上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章,纳入现居住地管理与服务。本人填写的婚育情况内容必 须真实,一经发现有不真实的情况,临时《婚育证明》自动作废,并由管理所在地予以收回,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并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证件使用范围、期限:临时《婚育证明》在八城区范围内办理的,在八城区范围 内使用有效;在五县(市)办理的,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临时《婚育证明》 有效期为一年。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临时《婚育证明》可延长至三年: (1)经核实,婚育信息完整、准确,并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一年以上、具有 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2)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发证时,须在《婚育证明》中注明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5、办证费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 本费标准的函复》(浙价费[20xx年月:__特此证明。 _村(居)委会(公章) _年_ 月_ 日 婚育证明不是由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户籍地应及时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提供服务,逐步 实行进村(社区)入户办证,切实提高办证率。现居住地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未持 有全国统一格式

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2016年1月1日启用新的生育政策,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医院凭《生育服务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1、已婚育龄夫妻应在怀孕3 -4个月向单位兼干报告、备案,并准备下列资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孕B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夫妻合照2张。办理二孩服务证还需要提供一孩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生育第一孩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②、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必须夫妻双方签名加摁指印,在各单位兼干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后,在校计生办加盖学校计生专用公章。注:夫妻双方若一方为省外户口,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盖三级(村、乡镇、县)计生章。 3、单位所在社区、街道计生办当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附件:《生育服务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一、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合影照片一张(二寸)。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材料,并指导当事人填写《生育第一个孩子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登记表和有关材料,镇计生办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计生办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检测。 4、由计生办办证人员报送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经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核发《一孩生育服务证》。 5、将登记表和《生育服务证》返回乡镇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服务证》编号录入微机,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生育服务证》经村计生主任送至对象手中。

二、二孩(多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流程 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属离婚则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子女抚养归属等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复印件、夫妻及小孩合影照三张。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相关材料,指导填写《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组织群众座谈,整理座谈记录,报送相关资料。 4、计生办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优生检测。鉴定为病残对象的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相关资料加盖专用章,报分管局长审批,核发《二孩(多孩)生育证》。 6、将《生育证》返回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证》编号录入微机,即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生育证》经村计生专干送到对象手中。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 1、由流出人口提供身份证。 2、在村计生专干指导下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由村计生专干审查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有关资料到乡镇计生办,由乡镇计生办复核并按要求进行编号,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区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股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注:办证时限:即办,免费。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求-(5165)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办公室张贴如下资料: 1、岳阳市建筑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2、岳阳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牌 3、岳阳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4、岳阳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二、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真实、齐全地填写《计生管理资料》中的各种表格: 1、岳阳市建筑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3、施工单位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4、岳阳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记录 5、岳阳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花名册 6、《流动人口婚育证》复印件(粘贴 ) 7、已婚育龄妇女孕检证明(粘贴 ) 8、建筑工地已婚育龄妇女情况通报表 9、建筑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表 注:打的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填写的资料。

建筑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项目 别 1、建立领导班子( 4 分),配备了分管领导( 3 分) 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3 分)。 2、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牌(6 分)。 基 础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见记录2 次以 工上, 1 次 4 分,不超过8 分)。 作 (40)4、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3 分),有工作方案( 2 分),有定期检查记录( 3 分)。 5、有计生专干工作认真( 4 分),按时参加计划生育 工作会议( 4 分),每缺席一次会议扣 2 分,扣完 4 分止。 1、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达100%,核查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计划生育条款,核查率达 100%,记 2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2、查验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并登记证号,附复印件,持证率达100%,并每季度理 将育妇名册通报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工 事处,通报率达 100%,记 2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 作扣2分。 (60) 3、已婚育龄妇女(含随队家属)的妇检率(每季度 一次)达 100% ,记 1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4、计生档案规范、完整、装订成册 10 分,每缺一项 必要资料扣 2 分资料零乱扣 2 分,扣完 10 分止。 基础阶主体阶装饰装修基分 段得分段得分阶段得分10 6 8 8 8 20 20 10 10 出现一例违法怀孕和生育一票否决一票否决一票否决一票否决合计100 基础阶段检查负责人:检查日期: 主体阶段检查负责人:检查日期: 装饰装修阶段检查负责人:检查日期: 注:此表由安监站分阶段对该工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三次考核。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汇总七篇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汇总七篇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

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员工签名: (盖章) 年月日年月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人申请办理,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身份证号: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结婚日期: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完整版)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 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后,经办人签名、盖章。 3、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核实,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凭 《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县办证大厅计生窗口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 已生育子女的流 出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提交环孕检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一胎计划生育证》办证程序 作者: 发布201X-04-28 来源: 1、申请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的育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栏目,签上姓名,送交双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凭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及环孕检证明(特殊情况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计生办审核,办理《一胎计划生育证》。 第四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工商法人变更登记需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相关资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相关流程和要求 一、办证条件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二、办证资料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三、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