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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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2018年以来,XX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大幅度削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为市场主体发展助力,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坚定践行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一是持续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截至目前,除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制定科学规范的权责清单运行体系,加强对下放权力的监督指导,做到“应放尽放、放了接上”,防止“一放了之、形成乱象”。三是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改为“备查”,纳税人只需把相关资料自己保存好,不必再跑到税务部门办理即可自动享受政策红利。
闭环模式精准管理,切实提升征管效能。全力打造“实名办税制+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的闭环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科学高效、公平透明的税收征管体系。一是首次办税即一次性采集企业相关人员真实信息,将其纳入信用管理,并与企业的信用挂钩。二是继续推行原国税、地税实名信息双方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防范涉税风险。
加快创新优化服务,持续增强办税便利。努力解决“办税多头跑”“数据反复填”等纳税人反映较多的“堵点”问题,打造“一表集成、一次办结、一网通办”的便捷办税体系。一是提出便利申报纳税、创新发票服务方式等7项改革任务,实现了90%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二是推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服务模式,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通过前移服务窗口,后移监管关口,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三是积极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同城通办、绿色通道、网络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审批时限“零超时”、首问责任等便民措施,积极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免填单等多种现代化办税服务方式,推动办税流程再优化。
探索“互联网+税务”模式,助力纳税服务电子化。一是已落实到位“一厅通办”、“最多跑一次”和16项办税制度等服务措施。二是优化简化了办税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三是实现了出口退税网络远程申报,全程无纸化办理,提高退税效率。四是优化完善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电子化等便民办税措施。
减税降费,让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一是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去年7月1日,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今年5月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税率17%和11%降至16%、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分别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四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100万元。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时时监控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优惠政策享受面达100%。截止目前,我县共有2123户小型微利企业,其中享受税收优惠企业359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23.56万元。五是坚决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减免非税收入的相关政策。截止目前,共减免各项规费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417.21万元。六是对金融机构小额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七是将享
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八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