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庄的生命价值观

论老庄的生命价值观
论老庄的生命价值观

论老庄的生命价值观

马得林

【摘要】老庄的生命价值观是以“道”为核心,以自然和自由为鹄,以对自然之体认及与自由的契合为圭臬。在老庄思想中,“自然”不是西方所谓的实体性存在,而是一形容词,意谓自己而然,此自己而然的持有即是自由的朗现。它们是真善美的圆融统一,由此,老庄建立起一套以“法天贵真”为生命价值原则,“为善无近名”为生命价值方法和“原天地之美”为生命价值理想的自然与自由的生命价值体系。

【期刊名称】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0(040)003

【总页数】4

【关键词】老庄;道;自然;自由

【中国思想史】

生命价值指生命的意义,即生命在追求什么,是什么使生命值得期待而令人向往。在儒家,伦理道德确立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生命存在是为追求道义上的善,伦理道德的“善”使生命崇高且伟大。因此,在儒家思想中,道德价值统摄了认知,又引领了审美,即儒家以伦理道德的“善”规定本体上的“真”和认识上的“美”,伦理道德是生命价值的核心,在整个生命价值体系中是至上的、绝对的。这与老庄道家的生命价值观判然有别,老庄以自然之道为核心,以自然与自由为生命价值之鹄,认为生命价值在于对自然之体认和自由的契合。

“道”是老庄生命哲学的逻辑前提,也是生命价值的理论根据,老子的“道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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