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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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房管理规定

1.设备房内照明足够、墙面无明显污迹、地面干净、空

气流通、房内无与管理无关物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2.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应急照明能在停电事故

下至少工作30分钟。

3.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流体应标流向标识。

4.设备房内设备外观清洁,油漆无脱落,设备表面无积尘、无

油污;设备的转动部位、高压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

5.设备房门上有相应设备房标识,且有“机房重地,非请勿进”

或类似的标识,并符合公司CI标示的要求。

6.设备房应设置干湿、温度测量仪器,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

监测,设备房内温度应低于40℃和相对湿度小于80%。7.各类设备保持完好;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各类管路无

“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标识明确;

8.设备房排水通畅,应做好“三防”措施,即“防水、防火、

防小动物”。

9.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灭火器选

型标准(2公斤/只)。

10.设备操作专用工具及安全用品放置在指定位置、有警示标识。

11.设备房须安排责任人,实行责任区域划分。电气设备的停送电

操作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

12.在出现狂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或设备满负荷运行时,各管

理处应安排专人加强对设备房的巡检频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启动应急预案。

13.水泵房及机组附属设施每天至少巡检二次,如设备在手动状

态或带故障运行下,应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14.水泵房、地下水池、屋面水箱、消防水系统、设备等,应指

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下称“水管员”)。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检、点检、抄表及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15.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指

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洒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16.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无条件

启动的消防水泵(有过压危险或开喷系统),对其进行手动盘车(盘车检查时须将主令开关掷于停止档,以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一般情况下,45KW以下的水泵采用手动盘车,45KW 以上的水泵采用点动测试),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17.生活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

次。

18.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

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

19.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阀门及管道每月检查,

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20.地下贮水池、天面水箱每年应彻底清洗两次(特殊情况由水

管员向管理处建议增加清洗次数),水管员按规定定期取水检查化验或有关部门取样,并取得水质检测中心、水务局或卫生防疫站水质检测合格证,化验结果交管理处存档。21.各级水表须每月定时抄表,水管员须对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分析,

确定给水系统是否正常,发现用水异常应分析查询,解决用水浪费现象。每季度将统计结果上报工程主管部门。

22.在消防和生活水分开供应或计量的项目,严禁非火灾情况使

用市政消防水。消防演习用水须向用水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3.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维修班应尽力保证随

时向客户供水。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先通知客户,停水后必须采取临时供水办法,向客户供水。

24.随时向客户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客户节约用水意识。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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