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代储协议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汛物资代储协议
甲方:
乙方:商店
为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汛物资“全面储备、储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办法,全面落实上级防汛部门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计划。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全乡部分防汛物资委托商店代行储备。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代储物资种类及数量:电灯50个、铁锹156把、编织袋500个、雨衣60件、雨鞋30双、绳索200米;
二、乙方代储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必须符合要求,并确保随时调运;
三、调运甲方需用抢险物资时,凭甲方开具的调拨单调运;
四、结算:抢险结束时,按照实际数量及市场价结算,并加付储费;
五、付款方式:由代储户开具税务发票,一星期内付清。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区防汛指挥部备份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