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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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

作者:梅雅妮胡盛兰

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年第07期

摘要:国有企业历来是政府大力扶植培养的对象,国有企业也的确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民族发展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从初步探索到制度创新再到纵深推进,国有企业的水平从拥有落后的技术装备、艰难的经营生产到拥有坚实的经济实力基础、蓬勃的生命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方案对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整改。而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向来是学者们热议的话题。本文基于对国有企业改革近四十年来成就的梳理,深入剖析改革对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影响,以期提出对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改革有利的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文献综述

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与深化,不断发生着变化。因此,在研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之前,必须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三十年历程进行深度解读。

1.国企改革第一阶段。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始于一九七八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重点即是扩权让利,扩权是指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让利是指将企业的利益与员工进行分享,将企业经营好坏与员工实质利益挂钩。之后召开的几次会议,将以计划经济为主的风向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而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解决出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由承包制变转换为企业经营机制。在内部治理结构改变的同时,宏观环境下的改革也正同步进行着,价格机制、流通机制、投融资机制等政策改革不仅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融资渠道,还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奠定了基础。

2.国企改革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制度创新始于一九九三年召开的中共第十四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观念。同时逐步推进股份制和公司制试点,为了能够在规范化的前提下上市,中外合资、交叉持股等形式无法避免,逐渐开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雏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确处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是本阶段制度创新的灵魂所在。

3.国企改革第三阶段。第三阶段的纵深推进始于二零零二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任务被提上议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本文主要研究从企业产权结构而言,除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成分外,还有其他非公有制成分,在企业层面形成国

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情况。因此,本文研究重点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1.混合所有制经济现状。随着所有制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国民经济涌现大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2005年到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发行的可转债,引入民间投资累计达638项,数额累计15146亿。截止到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53%。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到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总量达4473宗,占交易总宗数的81%,数量金额达1749亿,占交易总额的66%。这是国有企业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的基本情况。

2.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解决的问题。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问题正渐渐被解决:改善了国有企业中“一股独大”的问题,部分程度上解决了内部人控制带来的监管问题;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完善了国有企业股东结构、董事会结构及职业经理层三层之间的管理制度,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的有效形成;对于打破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的垄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实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之间的共进互利、共赢同促。

3.混合所有制下存在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尽管混合所有制的出现与不断推进,对于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但仍然有一些问题是可能出现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

3.1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股东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直接的监督和评估存在困难,因此建立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扎稳根基的基础。改革之前国有企业常见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形成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在于改革前股东会和董事会共同控制经理层,改革后股东会监督董事会,董事会监控经理层。之所以要进行这种改变,根源在于改革后的治理结构更为条理清晰,不会出现两边发出指令不同从而影响经理层的决策效率问题。

3.2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即在出售过程中价格严重低估而造成的损失。国有资产的流失大致可分为由腐败原因故意低估和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低估两种类型。而事实上,在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改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确遭遇了不小数量的流失。

3.3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必然存在不同所有制的投资方在企业文化和管理方面的冲突融合问题。

4.混合所有制改革下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若干措施。

4.1将股东和董事会共同控制经理层的治理结构变成由股东控制监管董事会、董事会再对经理层进行委托代理的治理结构,并在董事会内部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分享与权力制衡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有无效率很大程度上与“三会一层”离不开关系,而混合所有制下与先前不同的就在于更为复杂的股东结构。因此,将股东和董事会两者的关系由之前的并列向经理层发布指令变为股东监控董事会的行为,再由董事会去监管经理层。这样一来,结构变得更加明晰,也不会导致经理层在做具体决策时可能由于接收到的指令不同,而效率低下。

4.2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修缮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市场机制,以期在进行资产评估、产权定价时,能够遵循公开公允市场化的原则。能否保住国有资产,使国有企业不会在被购买时被严重低估,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完备的法律法规、市场机制是其根本保障。而事实上可能被低估的也不仅仅是国有资产,非公有制资产也可能在被购买时被低估。因此完备的法律法规、市场机制不仅仅是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也是为了对非公有制资产尽到应有的保护责任。

4.3建立企业核心价值观,开展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跨文化培训与沟通。企业文化,尤其是国有企业,是决定员工价值取向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当混合所有制企业出现时,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文化碰撞。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理解企业和员工既是经济共同体,也是政治共同体。党组织就是很好的一个中介。不同文化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碰撞,只需要把它理解为融合的前奏曲,碰撞过后必会产生火花,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其实也不难把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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