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的基础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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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现行税制就其实体法而言, 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次较 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现共有 18个税种,按征税对象大致分为5 类,分别是:
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 和行为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 税类。
注意
各税种征管机关与依据。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 法体系、税收程序法体系(税 收征收管理法)构成。
(2)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等 采取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征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 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但税法本身并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生具体的税收法 律关系。
4、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在税 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税免税, 也不得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变相减 免税。
第五节 依法纳税与税务筹划
一、依法纳税 二、税务筹划(教材P510)
二、税务筹划(教材P510)
(一)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
(二)税务筹划的概念 (三)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四)税务筹划基本方法 (五)税务筹划的基本步骤
7、税收保全措施 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欠税清缴制度 10、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11、税款入库制度
五、税务行政法制
(一)税务行政处罚 (二)税务行政复议 (三)税务行政诉讼
二、税收立法权与税收立法机关
1、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2、税收立法机关
三、税收立法、修改和废止程序
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公布阶段 注意: 发布实施时,税收行政法规以国务院总理名义, 税收法律则以国家主席名义。
四、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税法体系:从法律角度讲,是指一 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 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 法规的总和。但从税收工作的角度 来讲,常被称为税收制度(简称税 制)。
4)偷税(tax fraud):是指纳税人采 用伪造、变造、隐匿等方式不缴或少 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教材P457)
5)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 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教材P458)
6)欠税: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 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 限解缴税款的行为。(教材P458)
(四)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二)税务筹划的概念
1、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 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 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 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 列谋划活动。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 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律事件 和税收法律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要素
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 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 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 罚则、附则等共十一项。
注意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 自然人和法人。 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 机关法人、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2、税务筹划的特点
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 专业性。
3、相关概念
1)节税(tax saving):节减税收。 2)避税(tax avoidance):是纳税人 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 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 款的行为。
3)逃税(tax evasion):是纳税人故 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欺骗、隐 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行为。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 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权的划分有纵向 划分和横向划分的区别。
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 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 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种的 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按大类划分,税 收管理权限可简单分为税收立法权、 税收执法权两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 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3、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收的外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 定性的形式特征。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 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第四节 税收执法
一、税务机构设置 二、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三、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四、税收收入划分
注意:税法的实施
由于税法多层次特点,因此,在税收执 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 断原则一般有4个,分别是 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公司税务 基础知识
第一节 税法的目标和在我国法律 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法要素 第三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四节 税收执法 第五节 依法纳税与税务筹划 第六节 公司纳税的基本程序
第一节 税法的目标和在我国 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目标与在我国法律
一、现行税务机构设置 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 (正部级) 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 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税收 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 立法权 各级机关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税收 税 管理 收 权限 执
法 权
国税局主 中央税 要负责征 收的税种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地税局主要负 责征收税种—地方税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三、纳税申报管理 四、税款征收 五、税务行政法制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开业税务登记 (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注意:(二)发票管理 1、发票印制管理 2、发票领购管理 3、发票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 4、发票保管管理 5、发票缴销管理
注意: 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
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税收法 律关系中争议的解决一般按照行政复 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区别:
税法具有经济分配性质和无偿性,是 一种义务性法规,行政法大多为授权 性法规。
第二节 税收法定原则 与税法要素
一、税收法定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三、税法要素
2、 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1)本质区别
调整方法上,税法采用命令和服从 的方法; 民法调整方法主要特点是平等、等 价和有偿。
(2)联 系
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 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
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 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同,区别在于 情节是否严重。
四、税款征收
(一)原则 (二)方式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委托代征税款 邮寄纳税 其他方式
(三)税款征收制度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制度 2、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3、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4、减免税收制度 5、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6、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 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 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 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 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收的本质 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税法则 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的内涵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 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一)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 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 在税法体系中起着税收母法的作用。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 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 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 国税法等。
4、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 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 央与地方共享税。
注意
(1)中央税 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地方税 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 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与消灭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纳税双方)
(1)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海关 财政机关
(教材P511)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 2、纳税期的递延法 3、转让定价筹划法 4、税法漏洞筹划法 5、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五)税务筹划的基本步骤
1、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规定 2、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和要求 3、签订委托合同 4、制定税务筹划计划并实施 5、控制税务筹划计划的运行
第六节 公司纳税的基本程序
税法的本质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既要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 的权利,缺一不可。
三、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税法是国 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依据宪法的 原则制定的。
注意: 1、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中 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中地方 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直接划 入地方金库。
2、除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外, 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 种。
3、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的统一 税法,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地 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 措施。
七、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纳税期限
(税法规定的每种税的纳税期限)
缴库期限
(纳税期满后,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 期限)
九、减税免税
定期或长期减免 税率或税额减免
注意: 起征点 免征额
第三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 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二、税收立法权与税收立法机关 三、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四、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三、征税对象
即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征 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 体或标的物。 是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基本概 念:税目、税基(计税依据)
五、税率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 适用中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 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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