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广告的合作协议(新)完整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作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管理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甲方允许乙方在本物业项目内部进行广告设备安装及广告播放,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项目内容
1、本协议所指的甲方所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为坐落于区街道的小区(或写字楼)。上述小区为甲方所服务管理的区域。乙方所进行广告媒体发布的位置为该物业的所辖区域内所有的电梯及楼道内。(具体位置见附件)。
甲方承诺在上述区域允许乙方进行广告位设置及广告播放事宜已经取得该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权利机构的同意。
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位置办理为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的广告位,且具备经营广告发布的条件,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通过自有的媒体播放系统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区域内播放社会公益宣传、广告、高品味的商业宣传(包括国内外知名品牌广告和各类有关时尚消费指南栏目)及娱乐信息等。
3、甲方允许乙方在小区(或写字楼)楼道内设置楼层铭牌广告牌,具体尺寸为。乙方所发布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对乙方所设置的广告牌时的安装要给予配合。
4、乙方自主决定发布的广告内容,配合甲方的规范管理,保证所发布的广告符合法律规定。
5、广告终端机、附属设备及配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即甲方不得在该场所自行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与乙方相同
或相类似的广告牌或视频或音频或视音频系统,或借助该场所已有广告位或视频或音频或视音频系统播放相关信息。
7、为保证广告位和媒体播放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变该系统安装位置;同时,为提高广告位和媒体效果同时又不影响甲方所管理的物业项目的正常使用,乙方需要对已安装设备的位置作出相应调整时,甲方应给予乙方配合和便利。
8、若甲方由于摆设调整、装修等原因影响广告位和媒体效果需调整该设备的位置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配合对该系统安装设备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二条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间的起算日为本合同签订之日。因乙方安装终端屏幕播放设备和广告位所占用的时间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顺延。
2、如在合同履行期内,因政府拆迁等情形致使甲、乙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乙方按实际履行的日期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场地使用费的约定
1、乙方使用上述区域的使用费为:元/年(元/季度)。设备播放时发生的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电费合计:元,以上费用总计
2、在乙方就甲方的场地进行线路和设备加装改造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3、自上述区域的终端播放设备及广告位正式收取场地使用费之日起,乙方将于每三个月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使用费交付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乙方可以进行改造施工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便利。
2、开工日期前1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
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开工日期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4、开工日期前天,向乙方提供许可乙方进行改造的批准文件,并向乙方提供改造区域所涉及的水、电图路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图纸文件;协助乙方顺利改造线路直至工程完毕。
5、保证施工场地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拥有使用权。
6、设备安装完成后, 甲方承担本协议所涉及的乙方设备及广告位的清洁工作。
7、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展示乙方设备和广告位的内部构造。
8、设备安装完成后,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能私自开启、关闭或改造乙方设备和广告位。如若发现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人手进行维护或维修。
10、甲方如有意向在乙方系统上发布甲方自有广告,乙方将给予甲方低于市场行情的折扣优惠(具体优惠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1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设施设计效果图及广告内容的合法性,但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相关的经济责任。
12、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收取广告位使用费。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时间内及时修复损坏的广告设施。
14、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对其场所进行转让或处理致使第三方取得该场所的所有权、管理权或其他形式的实际控制权的,应当保证该第三方继续接受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在与第三方签定转让协议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15、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播放位转租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安装及改造计划表,安装及改造进度均按照计划表执行。
2、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承担相关费用,并保证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
3、按国家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4、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担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5、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6、广告位的结构设计、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等均由乙方负责,并对广告位和媒体播放内容作定期更换。
7、广告发布内容有乙方负责设计,应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并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查合格。
8、乙方应保证广告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楼宇整体形象完好,广告位或液晶显示屏若有损坏应在24 小时之内修复,显示屏做到无坏点、颜色显示均匀、外观完好清洁,其他设施做到正常使用、外环整洁。
第九条违约条款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述广告位置的经营、使用等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及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上述乙方转让行为无效。
10、按照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向甲方交纳使用费、电费等各种费用。
第五条改造工期安排及投入使用
1、乙方在协议约定的开工之日,立即组织施工,并于开工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工作。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播放设备安装完毕后需经甲方、乙方和具体施工方检验合格,并经三方盖章后,可视为验收合格。每个终端设备的正式交付使用将由双方签订设备正式启用交接手续,并约定设备的双方管理人员。上述交接手续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广告播放及商业秘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