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敏感内敛到开放自由——浅析完形心理学美学与现象学美学在美育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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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敏感内敛到开放自由——浅析完形心理学美学与现象学美学在美
育上的差别
摘要:作为经验美学和哲学美学的代表,完形心理学美学与现象学美学在审美观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审美教育中,表现为各自的美育过程、方法以及功能的不同。

关键词:完形心理学;现象学美学;审美观;美育;差异
所谓美育,也就是审美教育,“是关于审美与创造美的教育”。

就某个美学流派而言,其审美教育观是与其基本的审美观相对应的,或者说是其审美观决定了美育观。

完形心理学美学与现象学美学分别作为经验美学和哲学美学的代表,二者在审美观上有着极大的差异。

本文试图通过对这种差异的揭示,找出两大流派在美育观上的不同,从而能在对比中对各流派思想做更进一步的领悟。

一完形心理学美学与现象学美学在审美观上的差异
(一)完形心理学美学的审美观
完形心理学美学,又名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是当代美国主要美学流派之一。

完形心理学强调主体对客体认识反映的整体性,这一原则运用到美学上,就体现为完形心理学美学所倡导的“同形同构说”。

“同形同构”认为:审美对象的形式结构和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本质上是一种结构同形关系。

“艺术形式结构被看作和主体审美心理——
情感结构相对应的形式结构,它们在性质上是相异的,在结构上却是相同的(同形)。

”每当外部事物和艺术形式的结构和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达到同形时,对象就成为审美对象,主体就进入审美状态。

“同形同构”原理的建立与完形心理学美学把物理学的“场”运用到心理研究方面的行为是分不开的。

“完形心理学认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场’,知觉也是一个‘场’。

”根据“场”的理论,完形心理学认为,事物之所以象我们看到的样子,是由于近刺激的配置所引起的场组织作用。

而场组织作用在闭合、相似、接近、连续等原则下,把感觉刺激转变为一个个有组织的整体。

这种对刺激的被动反映在美学上表现为审美对象的产生与审美情感的生成过程。

1.审美对象的产生是由外部事物或艺术形式的刺激和大脑皮层中的生理力在对立中达到统一状态的结果。

在这一过程中,神经系统面对外力的入侵,在调整中从平衡到不平很再到新的平衡,把入侵的力转变成为最简单的式样,从而生成知觉对象。

这种知觉对象即审美对象并不完全等同于刺激物的结构,它存在于大脑皮层的生理力场中,但在心理上仍然被确定为外部事物或艺术形式的客观性质。

2.审美对象出现后,审美主体面对审美对象产生一定的情感,这就是审美活动的全过程。

“情感活动是伴随力的活动而产生的,它的性质与力的性质是相同的,并由大脑中力的式样所决定,有多少力的式样,就有多少种情感。

”完形心理学美学的代表人物阿思海姆认为情感与大脑神经系统中电化学力的式样是同构的,是与神经系统中
能的变化和存在同生同灭的。

即外部事物或艺术作品与主体的心理结构以力的式样达到同构时,力的式样引起神经系统中能的变化。

这种变化的结果即情感的产生。

或者可说,审美情感的产生同样也是外部和内部刺激引起的生理变化。

(二)现象学美学的审美观
现象学美学是现象学哲学思想在美学领域的诠释和发挥。

现象学就是纯粹意识的学说,意识不是一种实体,不是被动接受材料的容器,而是一种激活对象、构造对象的功能。

意识就是意向性关系域,意向性既不是物质性关系,也不是内在于主体的特性,而是一切意识活动之条件。

意向性分为意向行为和意向对象,意向行为决定意向对象的存在,意向对象是意向行为的“意识相关物”。

意向对象的意义来源于意向行为,而知觉和想像是意识活动中最基本的意向行为。

具体说来,知觉具有外在指向功能,而想像则有对客体的构造功能。

任何客体包括艺术作品在被人的审美知觉和想像参与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审美对象。

现象学美学代表人物杜夫海纳认为:“艺术作品的使命就是在观众审美知觉的积极参与下,使它超越它自己而成为审美对象,从而能独立地获得它的丰富性。

”这句话所包含的意思是:美的产生需要艺术作品等具有审美可能的事物存在,同时,要把美的可能转变为现实,
更需要审美主体的审美知觉的积极参与。

这一过程可用艺术作品的基本机构层次与审美知觉的阶段的对应融合来表示。

所渭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指感性、主体、表现三层次,而审美知觉的阶段指呈现、再现、情感三阶段。

1.当审美主体面对艺术作品等审美客体时,把注意力直接集中到了审美客体的物质性的东西上。

此时,这些物质材料已变成一种由色彩、音调、造型所构成的特殊形式。

简言之,在知觉审美客体时,主体不再和客体原来的物质材料打交道,而是和那种所谓艺术质料打交道。

这种感性的艺术质料是一种能给人美感的东西,而在审美知觉的第一阶段,审美主体的任务就是把这种感性呈现出来。

2.审美客体的感性呈现是审美活动的初级阶段。

作为审美对象的客体不只是一种自在自为的形象,它是一种为主体而存在的自在自为的对象。

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主体所知觉,它既不是一种理想意义的对象,也不是一种纯粹意义的对象,而是一种感觉意义的对象,它仅仅在感觉中才能被真正了解。

当审美客体由物质材料转变为艺术质料后,艺术质料的感性建立起新的艺术世界,从而使作品的感性生成为活的形象世界。

新的形象世界的形成离不开审美主体知觉特别是想像的参与,正是想像使客体完成了基于自身又超越自身的形象再现。

这种再现是在一定主题(意义)上的对客体美的挖掘,而再现的完成也意味着一定主题的确立,二者是同步进行的。

3.获得主题的再现事物,一方面具有了某种确定的性质,但同
时也保持着作为世界性事物的不可穷尽性。

这种特征由审美主体作为人的既寻求对事物意义的肯定和限定又试图超越这种肯定和限定的本性所引起。

“审美客体本身并不具有审美的有效性,只有当主体通过它的情感介入,自己也参与到表现中去的时候,人类的主观方面就会呈现在审美对象之中,从而使对象能深刻地揭示出人的主观方面。

”审美知觉融入了知识形式的情感,从而使审美客体具有无穷的象征意义,而审美主体情感的多样丰富,使审美对象所蕴含的美被多方面、充分地发掘。

(三)两大流派审美观的差异
对两个事物进行对比,必须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二者应有可比性。

具体说来,就是两者既有相同点又有相异的地方。

完形心理学美学和现象学美学,虽然一个属于经验美学范畴,另一个被习惯地划到了哲学美学的门下,但二者共通的地方是明显的。

一是它们都把审美活动看成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在审美过程中都强调审美知觉的不可或缺。

共通之外,就是二者相异的方面,对流派的区分而言,相异方面具有更大的意义。

抛开“经验”与“哲学”的范畴之别,以及所谓“自下而上的”与“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的出入,完形心理学美学和现象学美学在审美观上的差异依然显著。

1.被动反映与主动参与之别
尽管完形心理学美学和现象学美学都认识到了主客体之间的关
系对审美发生的重要性,但在事实上,两大流派对关系中的主客体的作用是有所侧重的,只不过前者侧重于客体刺激对主体影响,后者侧重于主体作为对客体的作用。

具体为完形心理学美学的“同形同构”过程中,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情感结构需要在客体对主体脑力场的刺激从而导致”场”的重新组织的情况下才能完成,这一过程表现较多的是主体对客体刺激的依赖和被动适应。

现象学美学的意向性活动需要审美主体全身心的参与,主体的审美知觉在对客体的感性呈现、主体基础上的再现中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对客体美的充分发掘的表现层次,更需要主体情感的积极融入。

2.内生与外发之别
完形心理学美学所主张的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在以力的式样为中介下的“同形同构”,其实质是侧重外对内的影响,用外在客体的刺激催生审美主体内在的审美体验。

这种体验尽管离不开审美客体,但它是向内生的,是属于审美者个人的,它趋向于一种完整形态下的闭合,有保守之嫌。

现象学美学主张审美主体意向行为对审美对象产生的意义,意向行为主要由知觉完成,主体知觉特别是想像的不同,潜藏于审美客体中的美的意蕴的实现层次也就不同.这种侧重主体知觉外在投入的方式,其结果是美的外在发生。

这种向外生成的美虽然离不开主体的个人因素,但有上升为人类普遍情感的个人情感的参与,它趋向于从个别走向一般,是开放着的。

二两大流派美育观的不同
虽然完形心理学美学与现象学美学的代表者都没有专门论述过审美教育,但从各自所主张的审美原则中进行推理,我们亦可窥到两大流派在美育上的不同见解。

(一)美育途径与方法的差异:专门课程教学与大美育观的不同完形心理学美学的“同形同构”着重外在刺激对主体造成的影响,秉着这一原则,在审美教育上势必注重外在客体的选择,或者可称为美育环境的人为设计。

因为“如果某一外部事物或艺术形式与另一外部事物或艺术形式在大脑中激起的力的结构上达到同形,即使它们之间在其它方面多么不同,它们都具有同样的情感表现性,都能引起主体相同的情感体验。

”所以,这种人为选择或设置美育环境的方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具有普遍推广的意义。

在实践中就倾向于开设专门美育课程,以一种独立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现象学美学由于其由内向外的审美倾向,强调了审美趣味对美的生成的重要性。

“所谓审美趣味,是人们在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判断时的一种带有特定倾向性的主观爱好形式,它既有个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又蕴涵着普遍性与一致性的因素。

”趣味在理论上,一直意味着观者的爱好或偏好,意味着观者对作品的选择。

”趣味既为主观爱好偏好,理所当然与审美主体的个人修养联系更为紧密。

也就是说,审美趣味的提升主要靠个人的生活积累,在教育过程中则表现为长期的、广泛的熏陶,而不应该也不可能以特定专门的预设方式进行。

在实践中就是倾向于把美育融入各科教学,倡导一种所谓的大美育观。

(二)美育功能的差异
1.审美鉴赏力与美的创造力的不同
美的欣赏力、创造力的增强都属于美育目的,站在应然的高度,审美教育中这两种能力的地位是平等的。

不能有所偏颇。

但事实上,各派美学理论所倡导的美学原则不同,两种能力在美育实然功能中所占份量不一定平等。

完形心理学美学认为审美知觉是对审美对象的结构样式的完整的知觉,知觉过程就是形成知觉概念的过程。

知觉概念记录了个别具体对象,而且把握了对象的一般形式结构和完整特征,因此审美知觉中包含有‘理解’、‘悟解’能力。

”正是侧重于理解基础上的审美知觉对客体的把握,从而能使审美主体以适当的方式对外来刺激做出反映,产生一定的审美体验。

这种观点反映到审美教育上来,即为强调主体对客体的认识、领悟,也就是审美鉴赏力的培养。

现象学美学把审美知觉在审美过程中的表现分为呈现、再现、情感三阶段,在由低级阶段向较高阶段过渡时,想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作品世界要栩栩如生地活起来,必然要借助于想像的作用,这里想像是知觉中的想像,它既受知觉支配,又使知觉本身丰富完善……”在想像的参与下,知觉既把握了客体的某方面主题,又不固守于主题的某一面。

这种原则也就决定了现象学美学在美育目的上有所侧重:在发现美的基础上去挖掘美、创造美。

2.敏感内敛个性和开放自由人格的不同
人格培养是审美教育的终极功能。

“‘人格’又称为‘个性’,一般是指个体那些决定其特有的思想和行为的心身系统的动态结构,它表现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

”个性是各不相同的,但根据一定的方式,亦可概括为一定的类别,其中内敛、开放是常见的个性类型。

完形心理学美学在“同形同构”中奉行的是一条由外走向内的途径,突出主体内在知觉的敏感性以及对客体所具有的美的内在体验。

这条途径在美育上的要求就是主体内心的敏感细腻,而长期审美教育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主体由于经常在个人世界里对外在事物进行内心感怀,从而逐渐养成了一种敏感内敛的个性。

现象学美学突出个体情感、趣味在对外在事物的投入中既丰富挖掘客体潜在的美,也使主体自我的情感、趣味在感知客体的多样丰富的美中得到升华。

主客二者就是在这样一种共生共长的动态关系中不断促使美的实现,而主体的内心不断和外在世界交流碰撞融合,主体不断从自我走向他者,又从他者处返回内在世界,最后主客交融的审美教育中塑造出开放自由的人格。

三结语
教育功能不仅包括知识、技能的传授,还包括个人个性的养成。

特别在今天,教育对学生人生态度、价值观、世界观的确立,对学生生活能力的培养从而为过上完美生活做准备等方面的作用愈加重视。

美育在这些方面的功能更胜一筹,我们应该通过对各派美学理论的对
比,从中找出更适合时代发展所需要的美育方法、原则,以期更好地实现我们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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