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上学期家长学校教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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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家长读本》家长学校授课九年级上学期教案

第一讲为子女播撒一片灿烂的阳光

一、子女人小权犹在。(p173-p176)

1、子女有哪些基本权利?

(1)生命、身体权。(2)受抚养和照顾权。

(3)受教育权。(4)身心自由与健康权。

(5)财产权。(6)隐私权。(7)通信权。(8)荣誉权。

(9)名誉权。(10)继承权。(11)休息娱乐权。

(12)接受司法保护权。

2、家长保障子女合法权利,对子女成长的重大意义。

(1)可以创造和谐民主的家庭关系,使家庭真正成为子女茁壮成长的摇篮。(2)可以避免因子女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而采取过激方式进行报复所造成的家庭悲剧。

(3)可以帮助子女逐步养成遵纪守法,尊重他人,平等待人,善待家庭成员的思想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

二、父母侵犯子女权益,全是观念惹的祸。(p177-p183)

1、父母侵犯子女权益的主要表现。

(1)打骂子女。

其危害:一是形成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和敌对局面。二是容易使子女特别是男孩子形成凶残、暴躁的性格。

(2)贬斥讽刺子女。

其危害:伤害子女的自尊心和人格尊严,打击子女的自信心。

(3)严厉控制子女。

其危害:抑郁、孤僻、保守、自我封闭。

(4)包管一切。

2、父母侵犯子女权益的主要原因。

(1)存在父母把子女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的亲子观。

(2)存在父母在子女面前有绝对权威的家长观。

(3)存在以说教、严管为主要方式的家庭育人观。

(4)存在单纯以家长的意志塑造要求子女的的家教主体观。

(5)存在单纯以学习成绩衡量孩子好坏的评价观。

三、怎样自觉维护子女权益。(p183-p188)

1、抛弃家长专制,坚持民主式教育。

与子女“和平统一”,成为子女“合得来”的朋友。

2、多与子女沟通,努力消除代沟。

3、科学使用惩罚。

(1)犯错误就应该给予惩罚。

(2)惩罚的方式要文明。

(3)惩罚之前要有约定祸某些具体要求。

(4)在对孩子警告无效之后再惩罚。

(5)再惩罚之前一定要向孩子解释惩罚的原因。

(6)不能带着愤怒的情绪实施惩罚。

(7)惩罚要注意场合。

(8)场合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要明确。

(9)场合要言出必行。

(10)要始终一致地实行惩罚。

4、帮助子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引导子女学习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懂得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违了法可能造成哪些后果。

(2)教育子女无论在校内校外,任何时候都要自觉遵纪守法,不做违犯犯罪的事。

(3)要教育子女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大胆地用法律保护自己。

■ 思考题

1、为什么说子女人小权犹在?

2、如何正确理解父母侵犯子女权益,全是观念惹的祸?

3、家长怎样自觉维护子女权益?

4、怎样科学地惩罚子女?

【教学反思】经济发展需要优化的社会环境,人类生存需要良好的生存环境,子女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成长环境。而子女的成长环境要靠家庭、学校和社会整体联动,共同营造。从家庭这个层面来讲,给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基本的父母要切实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坚持民主式家庭教育,自觉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为子女的茁壮成长播撒一片灿烂阳光。当然,在教育过程中,难免出现侵犯子女权益的行为,对子女实施惩罚,请注意:一定要科学地惩罚子女,让子女有错就改,成为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

【教学反思】

《初中生家长读本》家长学校授课九年级上学期教案

第二讲家庭教育与法

一、家长应树立法律意识。(p235-p237)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权利,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华侨的权利。(2)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2、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公民。

(1)家长要自觉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2)家长要引导未成年人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

3、家长要带头行使自己基本权利和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

二、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p237-p239)

1、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规定。

(1)10周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10周岁-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18周岁以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我国对未成年人实行监护人监护制度。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p240-p243)

1、容易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的五类家庭。

(1)过分宠爱型。(2)简单粗暴型。(3)父母形象不佳型。(4)家庭气氛异常型。(5)济济贫困型。

2、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个阶段。

(1)不良行为阶段: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索要财物,盗窃,赌博,观看黄色影像,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2)严重不良行为阶段: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以上行为屡教不改,吸毒……(3)违法犯罪阶段:

3、犯罪的年龄规定。

(1)14周岁以下犯罪,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

(2)14周岁-16周岁犯罪,不完全承担刑事责任。

(3)16周岁以上犯罪,完全承担刑事责任。

四、未成年人意外伤害的保护。(p243-p245)

1、容易发生在未成年人中途中意外伤害。

(1)自然灾害。(2)交通事故。

2、容易发生在未成年人中校园意外伤害。

(1)打架斗殴。(2)活动安全事故。(3)体罚和变相体罚。

3、容易发生在未成年人中家庭意外伤害。

(1)父母打骂。(2)特殊家庭的产生。

■ 思考题

1、为什么家长应树立法律意识?

2、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怎样?

3、家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

4、家长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使之不受意外伤害?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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