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钢板桩)租赁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资(钢板桩)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

出租方:

为明确承租、出租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1租金约定

1.1.1租金单价约定:包含材料折旧费、产品维护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中明确的运杂费、装卸费、和所有明示和暗示费用。

1.1.2运杂费界定:租赁材料到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前运杂费由承担。租赁材料离开承租方指定地点后运杂费由承担。

1.1.3装车费界定:租赁材料到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前装车费由承担。租赁材料离开承租方指定地点前装车费由承担。

1.1.4卸车费界定:租赁材料到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后卸车费由承担。租赁材料离开承租方指定地点后卸车费由承担。

1.2 租赁起止时间约定:承租方计划内的租赁材料,从材料到达次日起租,超出计划的材料,从承租方开始使用当日开始起租。退租当天计算租金。

1.3数量约定:本合同第1条“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1.4租赁材料的生产厂家:。

1.5承租方施工方法为(震动打桩法/压入法):。

1.6震动锤及固定装置等附件:。

1.7压桩机及附件:。

2租赁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小修单价、大修单价、报废单价、赔偿单价,

免赔范围:。小修范围:。大修范围:。报废范围:。赔偿范围:。赔偿材料租金截止结算时间:。

3质量要求

3.1国产钢板桩材料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符合YB/4180-2008《冷弯钢板桩》的规定;日本热轧钢板桩符合JIS A5528-2000《热轧非合金钢钢板桩》规定;欧盟热轧钢板桩符合EN 10248-1995《热轧钢板桩》规定。

3.2特殊要求:租赁的材料,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承租方的要求。

4承租方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包装方式、收货方式

4.1收货时间:。

4.2收货地点:。

4.3包装方式:。

4.4收货方式:。

5承租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包装方式、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

5.2交货地点:。

5.3包装方式:。

5.4交货方式:。

6计量

6.1数量计量:点件、量尺计数。

6.2时间计量

6.2.1收货日当天租金不予计算,归还日当天租金予以计算。

5.2.2租金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日租金=月租金/30。

7验收、归还及提出异议期限

7.1验收

7.1.1单据验收:出租方必须提供的单据有:送货单、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

7.1.2质量验收:检查材料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承租方收货不代表认同租赁方材料质量合格。

7.1.3数量验收:参见本合同第6条。

7.1.4验收时间:。

7.1.5验收地点:。

7.1.6验收人姓名:,电话:。

7.2归还

7.2.1归还时间:。

7.2.2归还地点:。

7.2.3出租方接收人姓名:,电话:。

7.2.4退租材料接收单据:由方提供格式。

7.3提出异议期限

承租方对出租方提供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在发生事故天内向出租方提出;出租方接到承租方异议后,在天内到承租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出租方默认承租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双方权利和义务

8.1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提供货物的需求计划:承租方提前天向出租方提供下批次材料计划用量。

8.1.2提供材料的交货地点、质量要求、结算方法、支付方式、工程大概进度等出租方应该知道的信息。

8.1.3收货后,及时给出租方签收或者出具签收单据。

8.1.4确保施工便道、场地满足供应材料的基本条件,并对出租方的供应行

为积极配合。

8.1.5根据施工进度,可以随时退还租赁的材料。

8.1.6按时给出租方办理结算手续。

8.1.7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8.1.8承租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不得超过本品种材料正常负荷使用和违反常规使用租赁物。

8.1.9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租赁物资的简单维护保养,并承担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破坏外观结构的作业。

8.1.10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8.2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时间、保质、保量,确保材料送达收货点。

8.2.2货物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承租方交货。

8.2.3承租方提出异议时,积极配合处理。

8.2.4 承租方退还的材料,不得拒收,并及时办理退租手续。

8.2.5承租方退还的材料,据实验收,不得压低退租材料品质,也不得扣除退租材料数量。

8.2.6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承租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出租方承担的材料装卸车、运输等整个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8.2.7出租方确保电话畅通,更换经办人员、电话号码或者经营场地时,三天内必须书面通知承租方。否则,因联系不畅造成承租方无法归还租赁的材料不仅不计算租金,并且要收取出租方保管费,保管费的标准和租赁费一致。

8.2.8如出租的钢板桩长度不符合承租方要求,应考虑同意承租方实际需要,现场指导承租方焊接和切割,并办理相关手续。

7结算、支付

9.1结算

9.1.1结算周期:至为一个结算周期。下一个结算周期开始的天内,出租方必须联系承租方办理结算签认。

9.1.2出租方根据结算签认开具全额本单位发票给承租方入账。

9.2支付

9.2.1租金的支付方式有:现款、银行承兑、混合支付(现款+银行承兑支付)三种形式。

9.2.2支付: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承租方天内向出租方支付该批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