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5]35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2

【实施日期】200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3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4)1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改组为辽宁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正厅级建制。省经委是负责研究拟定全省工业经济发

展规划和政策,调控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划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为:

(1)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2、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职能划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的相关职能及省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的职能划给省中小企业厅,具体为:提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城镇集体经济综合管理等职能。

4、协调内外贸政策、对外经济协调、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能划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5、内贸管理相关职能划给省商业厅,具体也括,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散装水泥推广;茧丝绸协调工作等职能。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6、全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职能划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能

省机械、冶金、石化、轻工、纺织、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工业产业政策和工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提出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制

定工业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

(二)研究分析全省工业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调节工业经济运行的建议及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引导工业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行使全省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

(四)规划全省工业布局和工业重大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引导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方向,负责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

(五)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工业产业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引进的重大技术、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贯彻落实国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政策,提出全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工业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利用、节约能源、工业节水等工作;组织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分析工业利用外资发展趋势,制定工业利用外资规划;研究提出工业利用外资的政策;负责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推进工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在工业领域开展与国际组织、国外政府及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八)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意见,负责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推进企业上市;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与在辽宁的中央直属企业的联络、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省债转股工作。

(九)参与制定全省交通、邮电、通信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

输问题。

(十)负责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件。

(十一)归口管理全省口岸工作,制定全省口岸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全省“大通关”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