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珠江前后西航道堤岸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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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珠江前、后、西航道堤岸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须知 (3)

第二章工程概况 (5)

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要求 (7)

第四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20)

第一章资格预审须知

一、资格预审文件须与招标公告一起参照阅读。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IC卡的企业的报名申请。

三、不接受同一个申请人提交两份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此表由申请人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

(二)《投标申请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格式及内容见第三章,申请人按表格内容要求提交原件供招标人核查。原件不齐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三)《投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单独提交。格式及内容见第三章,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以下内容和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递交招标人审查:

1.封面。格式与要求见第三章。

2.目录页。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明。格式及内容见第三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

印件。格式见第三章。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三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收

件人核对。

6.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及内容见第三章。

7.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必须在广州具有子公司、分

公司或分支机构,并已在广州地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9.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提供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

分支机构在广州地区的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11.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建筑业企业在穗备案手续。以广州市

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为准。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打印并盖上单位公章。

1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及内容见第三

章。

1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建

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建造师必须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原件备查)、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1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复印件。原件当场提交收

件人核查。

1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及内容见第三章。

16.企业财务状况表。格式及内容见第三章。

17.企业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1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独立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内容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大型表格可用A3纸复印);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中有关格式规定要求需签名、盖章的必须签名、盖章。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六、资格预审材料的提交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0年 1 月日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逾时不候。

(二)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七、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一)接受符合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要求的申请人的报名申请;拒绝不符合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要求的申请人的报名申请。

(二)保留核实资格预审资料真实性的权利。若发现有虚假和隐瞒,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若该申请人已获得本合同)而不负任何责任。

八、通知与确认

招标人将对所有申请人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资格预审标准,则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资格预审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和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公示3个工作日。申请人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务必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仅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网址:)公布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及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招标人不另发通知。投标申请人须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否则后果自负。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派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另行通知。

九、正式投标人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5名(含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第二章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区珠江前航道、后航道、西航道两岸及大坦沙岛、二沙岛、大学城等堤岸,岸线全场约122Km,现状堤防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Ⅰ级。本次招标范围是珠江堤防管理处现状管理珠江堤岸广州市区全段。本工程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陷坑维修工程,2)堤防护脚抛石修复工程,3)砼胸墙分缝空缺修复工程,4)砼裂缝修补工程,5)破损砼胸墙、挂板修复工程,6)破损沉箱喷涂翻新工程,7)破损浆砌石墙修复工程,8)浆砌石护坦修补工程,9)油漆喷涂翻新工程,10)堤身充填灌浆工程,11)局部坍塌堤段修复工程,12)堤防缺损土坡修复工程,13)堤防附属设施修复工程等。

2.维修工期:计划10 个月。(到201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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