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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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2009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度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2009年度工作总结

在全国律协的领导和全面指导下,在知识产权专委会全体委员的鼎力支持下,在知识产权专委会执委会的一致努力下,2009年知识产权专委会的工作在原有的良好基础上又向前可持续发展,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2009年的工作,概括说就是做了六件事:“胜利召开了年会”;“成功举办了系列研讨活动”;“认真评选了十佳论文、十佳案例和十佳著作”;“顺利推选了新一届执委会”;“切实参加了科研课题和研讨会议”;“有效显示了专委会的专业形象”。

一、胜利召开了“2009知识产权专委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

“2009知识产权专委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于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在江苏省南京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举行,由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主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承办、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协办。共有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近三百名律师及知识产权工作者参加了本届年会;与会嘉宾有全国律协

吕红兵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孔祥俊庭长、全国律协

专业委员会工作部朱英主任、江苏省司法厅许同禄副厅长、江苏律协王凡会长、邵吕威副会长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朱宇局长、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吕国强局长和江苏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宋健庭长、上海市高院知识产权庭黎淑兰庭长、浙江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周根才庭长、上海世博事务协调局法务部邱一川助理部长、同济大学法学院单晓光院长等。开幕式上还举行了“十佳知识产权论文”、“优秀知识产权论文”、“十佳知识产权案例”和“十佳知识产权著作”授奖仪式。

会议期间,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法务部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签署了《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合作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的内容,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将动员和组织全国尤其是长三角的知识产权律师在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投入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包括组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律师队伍等系列内容。会上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三省市律师协会的三个知识产权专委会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律师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加强长三角地区律师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江苏省有关律师事务所也与相关企业单位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两天的会议中,与会嘉宾的十四个专题演讲精彩纷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孔祥俊庭长、国家商标局张淑琴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何越峰

副司长、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朱宇局长、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吕国强局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知识产权处王志广处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宋健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黎淑兰庭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周根才庭长等嘉宾分别为大会作了精彩的主题演讲。华为集团公司副总裁宋柳平先生、微软中国公司高级知识产权总监于维东先生、中国外商投资协会副主席兼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张为安先生、宝钢集团知识产权部首席工程师付江先生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林业大学教授、南林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理事长张齐生教授也分别为大会作了精彩的专题演讲。

两天会议中安排有五场知识产权律师研讨活动:“知识产权疑难案例沙龙”、“知识产权青年律师沙龙”、“专利论坛”、“商标与综合论坛”和“著作权与其他论坛”。与会律师争相发言,现场气氛活跃,就诸多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问题广泛、深入地进行了交流。会议共收到166篇论文,会上编印散发了会议论文集,会后正式出版会议论文集。与会者纷纷表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人气旺盛,组织有序,高效务实,因而收获多多。

二、积极参与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相关研讨活动

1、积极参与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等立法调研工作

由马东晓委员牵头,积极参与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和司法解释制定的立法调研工作。譬如2009年7月

在全国律协(青蓝大厦)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部分委员踊跃讨论,在对该修正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后就相关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由马东晓律师及张耀律师联合执笔完成了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修订意见建议报告并且提交相关立法机构。又如2009年秋在全国律协(青蓝大厦)召开研讨会,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各位参会委员的口头发言和书面意见进行了整理,最后由马东晓律师及王永红律师联合执笔汇总了意见并反馈至最高人民法院。

2、积极参与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等研究工作

由陶鑫良执委牵头,大成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地知识产权律师踊跃参加,共同承担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达的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研究课题之一,有的放矢地对我国驰名商标现状及其制度改革和字号与商标权利冲突的情况及其规范调整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

3、受北京市高院委托召开《网络著作权审判指导意见(建议稿)》专题会议

2009年12月4日至6日,受北京市高院委托,李德成执委牵头组织并且主持了在湖北宜昌召开的《网络著作权审判指导意见(建议稿)》起草专题工作会议。北京市高院和本专委会地部

分律师等参加了这次会议。

本次起草专题工作会议结合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审判实践,对北京市高院《网络著作权审判指导意见(建议稿)》进行了深入研析,并就网络著作权审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规范建议。

三、认真评选了“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十佳知识产权案例”和“十佳知识产权著作”

结合“2009知识产权专委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的筹备工作,自2009年8月至10月开展了“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十佳知识产权案例”和“十佳知识产权著作”。前后收到全国知识产权律师的166篇知识产权论文、数十个知识产权推荐案例和几十本知识产权著作。经过委员们通讯初评,执行委员会开会复评、专业委员会最后终评的严格程序,评选出了2009年度知识产权律师撰写的“简评WTO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违反TRIPS协议案之二”(斯伟江著)、“我国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法律思考”(王雪梅著)等“十佳知识产权论文”以及知识产权优秀论文;评选出了2007-2009年度内的“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等诉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的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李德成律师等代理)、“康泰纳仕诉北京视线娇点商标权纠纷案”(马东晓律师等代理)、“正泰诉施耐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丁琛等律师代理)等知识产权律师代理的“十佳知识产权案例”;评选出了十多年来知识产权律师创作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实施方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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