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6期

2011年8月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No.16AUG.2011

一、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设置成本要素。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了解到有的直接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民间非营利会计组织的会计计量基础坚持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同时,对捐赠、政府补助等特殊交易事项收入按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基础。因为捐赠资产和政府补助资产等都是无偿取得的,难以按照实际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这样更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组织的经济活动。收入中,对于按等价交换进行的交易,按交换交易收入的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对按非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交易,按非交换交易收入的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费用的核算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其中,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目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制度和管理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公立的非营利组织,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普遍较低,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当前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面临资金缺乏的局面,这使得非营利组织没有应有的能力实现为公益服务的社会使命,一些民间非营利组织甚至由于资金太少而难以为继。目前我们必须打破那些认识上的不足,加强财务建设和管理,才能确保非营利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民间非营利组织普遍存在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下的情况。有些财会人员甚至不知道该执行哪个会计制度;还有的财会人员根本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培训,没有上岗证;更有甚者就没有会计,收入揣进老板腰包,支出向老板要钱。这样以来,财会人员建立和管理的账簿可想而知,有的组织只有几本明细账,没有总账;有的组织只有流水账,没有分类账;有的组织干脆就没有账。没有规范

的账簿,收入和支出管理必然混乱。主要表现为收款不使用财政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而是使用市场上购买的收据收款,以逃避管理;有不少“官办”民间非营利组织还使用财政监制的“收款收据”,以逃避财政部门对其预算外资金的留成和管理,以至于使

付款企业的费用因票据不合法而不能在税前扣除;还有些组织收了款就不给任何收据。费用的支出流向极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名目繁多,支出随意。许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混乱。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很多“民办学校”、“校中校”在计算教学成本时,将学校购建教室、

校舍的资产成本一次性地计作教学成本。另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偷税现象严重。

一是不按税法要求办理纳税登记与申报;二是账面上不计少计收入、乱计成本费用,偷逃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三是个人(包括出资人和员工)净收入不按税法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对策

首先,在税务法规层面,将不久前修正的公立、私立学校的税

收优惠模式,推广到所有民间非营利组织,即所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均需在开办后30日内办理纳税登记,

并将其所有收入支出纳入税收监管之下;税收优惠政策不再以单纯组织性质认定,而是以收入、支出项目性质确认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的监管尚需充实。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改变目前民间非营利组织登记率偏低的现状。加强税收征管,改变目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大面积漏征现象。加强

税务稽查,严格按照

《税收征管法》打击偷税行为。其次,根据思路统一、体系完整、结构严密的法规体系,严格厘

清官办和民办、

公益和私益、营利和非营利的界限。将各种官办的“灰色收入地带”根据其性质分别归位,不要让这种“不官不民”、“亦官亦民”的“四不象”招摇过市、搜刮民财、与民争利、中饱私囊。凡具有行政职能的划归行政单位系列;凡国家出资的公益非营利机构(如官办协会等)划归事业单位系列;凡国家出资的营利组织、或者民间出资的私益组织划归企业系列;只有真正由民间出资的、且受到严格监管的非营利组织(如民办协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管基金会等)才能划归民间非营利组织系列。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放开公益性捐赠扣除限

制打下科学坚实的基础。

再次,加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从源头做起,严格审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设立过程。根据设立民间非营利组织法定条件,对从业人员、场地、投入资金等严格把关。年检也要切实地“检”。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检来说,特别要注意检验其非营利性。

最后,财政部门监管也需加强,如加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监督检查。一是对从业财会人员专业资格的检查;二是对财务部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三是对单位负责人执行会计法情况的检查,并根据《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权限,对会计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出资人和管理人培训,以《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工作

基础规范和内控制度为内容,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根本素质。

参考文献:

[1]隋玉明.公允价值计量和金融资产减值相关理论研究。[J].广西财

经学院学报2010(01)作者简介:段海素(1980-),女,山东菏泽人,会计师,研究方向: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

段海素

(山东省菏泽市培智儿童康复中心山东菏泽274000)

摘要: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决定了它的会计目

标。即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

社会各界的捐赠以及接受服务对象缴纳的服务费等,所以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满足会员、捐赠者、服务对象以及监管部门等会计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6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