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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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共滨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单玉梅

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中央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始终将惩防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指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从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看,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应着重从“人、权、钱”三个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入手,实行人、权、钱三管齐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并重,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形成惩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构建有效的惩防体系。

一、坚持三措并举,突出以人为本

人是社会的主体。惩防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构建惩防体系,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但最重要、最关键的还是要管好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锻造党员干部队伍

内强素质,就是强调内在修养,促进素质提升。其根本在于修身养性。修身养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是家庭稳固、社会有序、世界和谐的基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修身、养性、立德、遵规,使自己成为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修身,就是自身修炼。古人云:“修己以安人,修己以治人,修己以立人”。修身是人道德情操不断涵养的过程、是人意志品德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人格力量不断积累的过程,是内心世界不断升华的过程。为官者要清清白白做官,首先要堂堂正正做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好理想、信念的问题。理想、信念是灵魂、是

方向、是动力。一个人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领导干部修身,就要从这个立身之本做起。

养性,就是个人秉性的修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加强党性修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强党性修养,关键是要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通过严格的党内外组织生活锻炼,在工作实践中磨炼意志,砥砺品质,升华精神。以清醒的心智,平和的心情,恬淡的心态,去对待人生,时刻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立德,就是个人品德的树立。古人云:“德高而望重,厚德而载物”。“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计利为天下,求名为人民,这是修身立德的根本。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要淡泊名利,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增强对消极腐败现象的免疫力和战斗力。要勤政廉政,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共命运、心连心,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遵规,就是遵守规章,遵纪守法。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沌洁性,要注重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时刻注意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注意为党增光添彩,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外炼,就是注重社会实践和外在环境的锻炼。人才的成长,取决于环境。我们要借助党内外生活的实践环境,培养人,锻炼人,造就人。在选用领导干部中要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拨”现象的发生。认真把握好四个关。一是入口关。要通过对考察对象的前任岗位、现任岗位全面了解,综合评定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全面情况,真正把勤政廉政的干

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育人关。重视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指路子,使其尽快成长;通过轮岗交流,让干部受到多岗位锻炼;结合政策法规的学习,深入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工作氛围,培养廉洁型干部。三是用人关。为政之要,重在用人。要严格按照《干部选用条例》的要求和程序,始终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民主推荐、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公开透明的选人氛围。四是监督关。强调个人要自觉接受监督,组织要加强用人的全程监督,执行党内《两个条例》的各项规定,完善监督制约机构,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鉴定。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党员干部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二)淡化权力,强化职责,树立权为民用宗旨

“官”是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民谋利的工具。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头肩负党的重托,一头担着人民的期盼。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肩上的“责任”就越重。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淡权重责,心系民众,切实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破除“官本位”,不要搞特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福添利,不能把权力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要破除“官本位”思想,树立“民为本”观念,要立大志做大事,而不是当大官发大财,要始终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民谋利添福上,坦然地接受党和人民的选择和监督,党和人民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就在那个位置尽心尽力、发光发热。

2、要勤政为民,不要忘宗旨。党员领导干部要永记党的宗旨,凡事要想着群众,工作要依靠群众,真正树立“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要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要深入调查研究,寻找问题的对策;要勤于实践检验,修正决策部署;要不断反思自己,不断完善自我,使自己不断地趋于成熟和坚强,这样才能自觉做到勤政为民,才真心实意地

为群众解难,满腔热情地为民服务。

3、要廉洁奉公,不要丢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公仆本色。自觉做到严谨朴素,严于律已,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点滴的小事做起,时刻慎用手中的权力、珍惜人民的信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金钱重管,公私分明,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金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过分看重,认识模糊,就会被金钱所俘虏;如果我们在金钱的问题上公私不明,监管失控就容易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的力度,加强对金钱的管理监督。

1、强化财务监督。一个地方、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如何,往往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党员领导干部处于“当事人”的位置,被领导的人一般不太愿意去监督。而金钱一旦失去监管就容易产生违规违纪的问题。事实证明,许多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领域里违纪违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都是由于财务监督不力造成的。所以,为了对领导干部的财务审批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应推行会计统管委派制度。

2、强化公私监督。通过对近年来典型案件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违纪违法和一些腐败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呈现“五多”现象。即:担任正职领导的多、管理财物的多、公款私存的多、滥审乱批的多、贪污收受贿赂的多。要进一步完善对党政主要领导监督的制度,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签字的管理制度。要采取设立核算中心、派出财务总监,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等措施去强化监督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私有财产明朗化,让公私划清界线。

3、强化审计监督。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行为监督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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