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三种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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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三种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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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区医师》2010年第01期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采用三种方式解决:

●协商解决

医疗事故争议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在双方自愿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这也是我国鼓励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双方自愿采用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如果任何一方拒绝,不能采用威胁、欺骗等方式进行协商。

●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发生医疗纠纷后,一般双方都会就此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无法就赔偿等问题达成协议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节申请。和协商调解一样,卫生行政部门调节也是在医患双

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值得注意的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的调节达成的调节协议书不具备法

律强制力,即如果一方“反悔”,拒绝执行协议内容,另一方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

和一般的民事纠纷一样,医疗纠纷最后的解决途径就是诉讼。人们常认为医疗事故的处理

上只有患者控告医院,实际上,医患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医院一样可以成为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原告。诉讼不是必须经过协商和行政调解后才可以进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并且无需经过医疗事故鉴定这道程序。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

本刊杂志法律援助律师团

卫生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七单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概述 考点1 概念和构成要件(4方面); 第二条(概念)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要件:(补充) 主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客体: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主观方面:过失 客观方面:行为和伤害间直接的因果关系 处理的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考点2 医疗事故的分级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考点1 因抢救未及时书写病历补记时间6h; 考点2 医疗事故报告(两种) 科室负责人报告→医务处→院长 需要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过失行为: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3 尸解时间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考点4 医疗事故处置中患者的权利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首先明确几个问题 1.医疗事故鉴定向谁申请?卫生局?医学会? 2.谁来鉴定?卫生局?医学会? 3.不服鉴定咋办?

力学中常见的三种力

高三物理复习力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一.力、力学中常见的三种力 考点:1。力是物体间的的相互作用,是物体发生形变和物体运动状态变化的原因,力是矢量,(Ⅱ)2.重力是物体在地面表面附近所受到的地球对它的引力(Ⅱ) 3.形变和弹力,胡克定律(Ⅱ) 4.静摩擦,最大静摩擦力(Ⅰ) 5.滑动摩擦,滑动摩擦力公式。(Ⅱ) 知识内容: 1、力的概念:力是物体________________的作用。 (1)力的基本特征: ①力的物质性:任一个力都有受力者和施力者,力不能离开物体而存在; ②力的相互性: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③力的矢量性:力是矢量; ④力的独立性:一个力作用在某一物体上产生的效果与这个物体是否同时受到其他力的作用无关 (2)力的单位:国际单位是,符号为; (3)力的测量工具是。 (4)力的三要素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力的图示:在图中必须明确:①作用点;②大小;③方向;④大小标度。 2、力学中力的分类(按力的性质分) (1)重力: ①重力的定义:重力是由于地球对________________而产生的。 ②重力的大小:G =_________;重力的方向_______________。 ③重力的作用点:_______。质量分布均匀、外形有规则物体的重心在物体的_________中 心,一些物体的重心在物体上,也有一些物体的重心在物体之外。 ④万有引力:物体之间相互吸引的力称为万有引力,它的大小和物体质量以及两个物体之 间的距离有关,物体质量越大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就越_________,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就越__________。 (2)弹力: ①定义:物体由于__________________形变,对跟它接触的物体产生的力。 ②产生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方向:和物体形变的方向__________或和使物体发生形变的外力方向;压 力和支持力的方向:垂直__________指向被____________和被_________物体;绳子拉力的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弹簧的弹力遵守胡克定律,胡克定律的条件是弹簧发生_______形变;胡克定律的内容 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公式表示____________,弹簧的劲度系数取决于弹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摩擦力: ①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滑动摩擦力:产生的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向和相对运动的方 向_________;大小f滑=__________;动摩擦因数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 ③静摩擦力:产生的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向和相对 运动的趋势方向____________;大小跟沿接触面切线方向的外力大小有关(一般应用二力平衡的条件来判断),大小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可以认为最大静摩擦力等于滑动摩擦力)。 例题:【例1】关于重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物体重力的大小与物体的运动状态有关,当物体处于超重状态时重力大,当物体处于失重状态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

医院2017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是要开展培训和教育,让所有的医务人员都能掌握、运用好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以及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 三、是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机构和人员,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患者的设诉,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四、是加强病历管理工作。 五、是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损害等。 1、发生了医疗事故争议,患者可以选择哪几种解决途径 一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二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违法吗?怎么处理?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是违法行为。 《条例》规定在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主要有哪些权利?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的知情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治疗权;有治疗方案的选择权;有隐私保护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申诉权(《条例》第十一条等) 如果病人或家属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任一种或几种引起了不良后果,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考试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考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称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医疗事故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最长赔偿 ___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___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___年 4、疑似输液、_____、 _____、_____ 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 _______ 保管。 5、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___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___日。 6、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_______,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_______提起诉讼。 二、选择题。 1、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 A、一级医疗事故 B、二级医疗事故 C、三级医疗事故 D、四级医疗事故 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加以注明。 A、3小时 B、6小时 C、9小时 D、12小时 3、下列内容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但不包括:() A、医嘱单 B、化验单 C、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D、住院志 4、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二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考核试题

[考核试题] A1型题 [A型题] 1.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级。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E.六级 2.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捡,并告知家属。尸检应在死后( ) 以内;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A.24小时 B.36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E.86小时 3.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 ),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A.10日内 B. 15日内 C.20日内 D.25日内 E.30日内 4.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探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产妇临产,因车上无其他医务人员,王某遂协助产妇分娩.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王某行为的性质为( )。 A.属于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属于非法行医,不属医疗事故 C.属于超范围职业,构成医疗事故D属于见义勇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医疗事故 5.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 )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 3日内 B. 5日内 C. 8日内 D. 10日内 E.15日 6.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 )。 A. 20年 B. 30年 C.40年 D. 50年 E.60年 7.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 )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A. 5年 B. 6年 C. 7年 D. 8年 E.10年 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 )起施行 A.1999年9月1日 B.2000年9月1日 C.2001年9月日 D.2002年9月1日 E.2002年4月4日 9.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 )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E.60.小时 10.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其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 )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A.上一年度 B.本年度 C.下一年度 D.本季度 E.上半年 11.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 )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2小时 B.4小时 C.6小时 D.8小时 E.10小时 12.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 )。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二分之一 E.五分之一

力学中的三种力

目录 第一讲:力学中的三种力 第二讲:共点力作用下物体的平衡 第三讲:力矩、定轴转动物体的平衡条件、重心 第四讲:一般物体的平衡、稳度 第五讲:运动的基本概念、运动的合成与分解 第六讲:相对运动与相关速度 第七讲:匀变速直线运动 第八讲:抛物的运动 第一讲: 力学中的三种力 【知识要点】 (一)重力 重力大小G=mg ,方向竖直向下。一般来说,重力是万有引力的一个分力,静止在地球表面的物体,其万有引力的另一个分力充当物体随地球自转的向心力,但向心力极小。 (二)当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形变时,其内部产生的反抗外力作用而企图恢复形变的力叫弹力。胡克弹力的大小由F=k △x 确定。 (三)摩擦力 1、摩擦力 一个物体在另一物体表面有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时,产生的阻碍物体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的力叫摩擦力。方向沿接触面的切线且阻碍物体间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 2、滑动摩擦力的大小由公式f=μN 计算。 3、静摩擦力的大小是可变化的,无特定计算式,一般根据物体运动性质和受力情况分析求解。其大小范围在0<f≤f m 之间,式中f m 为最大静摩擦力,其值为f m =μs N ,这里μs 为最大静摩擦因数,一般情况下μs 略大于μ,在没有特别指明的情况下可以认为μs =μ。 4、摩擦角 将摩擦力f 和接触面对物体的正压力N 合成一个力F ,合力F 称为全反力。在滑动摩擦情况下定义tgφ=μ=f/N ,则角φ为滑动摩擦角;在静摩擦力达到临界状态时,定义tgφ0=μs =f m /N ,则称φ0为静摩擦角。由于静摩擦力f 0属于范围0< f≤f m ,故接触面作用于物体的全反力F '同接触面法线的夹角?? ? ??=-N f tg 01α≤φ0, 这就是判断物体不发生滑动的条件。换句话说,只要全反力F '的作用线落在(0,φ0)范围时,无穷大的力也不能推动木块,这种现象称为自锁。 本节主要内容是力学中常见三种力的性质。在竞赛中以弹力和摩擦力尤为重要,且易出错。弹力和摩擦力都是被动力,其大小和方向是不确定的,总是随物体运动性质变化而变化。弹力中特别注意轻绳、轻杆及胡克弹力特点;摩擦力方向总是与物体发生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方向相反。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关于摩擦角的概念,及由摩擦角表述的物体平衡条件在竞赛中应用很多,充分利用摩擦角及几何知识的关系是处理有摩擦力存在平衡问题的 f

减少噪音的途径

噪音的污染和控制 实验情景 在学习,工作和休息中,有没的音乐令人心情舒畅,而杂乱无章的声音—噪音则令人心烦意乱。噪音会影响人们的睡眠、休息、学习和工作,升值会损害人的听力,使人产生头痛,记忆力衰退等症状,还会又发高血压、心脏病,因此人们称噪音是“隐形杀手”。许多国家制定了针对不同环境的噪音标准,现代城市把控制噪音列为城市环境治理的主要项目之一,在有些城市的街头已经设置了自动噪声监测仪。 实验目标 1、认识噪声的来源和危害 2、知道控制噪声污染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3、通过体验和观察,了解防治噪声的措施,培养环境保护意识 实验准备 手机、秒表、棉布、毛巾、棉被、棉花 过程与方法 一、噪声的危害 现在安静的情况下测量自己每分钟的脉搏,然后在工厂或建筑工地等 有强度较大的噪声的环境下,再测量自己的脉搏。在两种情况下,脉 搏跳动有什么变化?

二、减少噪声的途径 1、让一部手机发出一定响度的声音(起床闹铃),站在距离手机不同 的位置,改变你和手机(声源)的距离,听一听声音大小是否发生变化,把实验结果记录在以下表格中 由此,能得出的结论是:距离声源越远,声音越分散,声音的响度也越小。远离声源是减少噪声的有效途径之一 2、选取几种生活中常见的不同材料(如棉花、毛巾、棉被……),裹 住正在发生的手机。当人与手机的位置不发生改变的时候,感觉声音的大小,把结果记录下表中 由此,能得出的结论是:控制声源是减少噪声的有效途径之一 3、保持你和手机的距离不变,用棉花活着柔软的纸堵住两只耳朵,感 觉手机发出的声音。你耳朵塞上棉花后的感觉与没有塞棉花时的感觉有什么不同?把结果记录到下表中 学以致用 降低学校和居住社区噪声的有效措施有:建立绿化隔音带、把学校或者社区周围的工厂和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搬的远一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4.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 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 防与处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 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 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 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 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 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 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 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 专(兼)职人员,具体 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 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 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 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 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 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 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 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 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据实补记,并加以注 明。 第九条严禁涂 改、伪造、隐匿、销毁 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患者有权 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 病历、住院志、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 报告)、医学影像检查 资料、特殊检查同意 书、手术同意书、手术 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 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 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 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 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 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 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 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 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 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 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 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 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 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在医疗 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 的病情、医疗措施、医 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 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 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 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 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 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 医疗事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 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 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 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 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 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 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 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 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 控的部门或者专(兼) 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 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 或者专(兼)职人员接 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 行调查、核实,将有关 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 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 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发生医 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 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 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 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 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 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 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 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和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 他情形。 第十五条发生或 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 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 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发生医 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 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 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 房记录、会诊意见、病 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 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 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 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 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疑似输 液、输血、注射、药物 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 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 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 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 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 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 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 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 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 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 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 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 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 到场。 第十八条患者死 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 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 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 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 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 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 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 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 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 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 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 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 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 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 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 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 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 延尸检,超过规定时 间,影响对死因判定 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 一方承担责任。 1

解读力学中三种基本的力

解读力学中三种基本的力 一、重力 1、由于地球对物体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计算公式为:G=mg;方向竖直向下。 2、重心:物体所受重力的等效作用点。物体衷心的位置与物体的的形状以及质量分布有关。质量分布均匀且有规则几何形状的物体的重心就在其几何中心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物体的重心不一定在物体上,可以在物体之外,比如圆环的重心就在圆环之外。 3、重力是由于地面附近的物体受到地球的万有引力而产生的,但重力并不等同于该力,它仅仅是万有引力的一个分力,因此,同一物体在地球上不同纬度处的重力大小是不同的,虽然它们的差别很小。 二、弹力 1、产生的条件:两个物体直接接触且产生弹性形变。 2、方向:弹力的方向与物体的形变方向相反,具体情形有 (1):轻绳只能产生拉力,方向沿着绳子且指向绳子收缩的方向; (2):轻杆产生的弹力,既可以产生压力,也可以产生拉力,而且方向不一定沿着杆子;(3):弹簧产生的压力或者拉力的方向沿着轴线的方向; (4):压力和支持力方向总垂直于接触面,指向受力物体。 3、弹力的大小 (1):弹簧的弹力根据虎克定律F=kx来计算; (2):一般物体受到的非弹簧类弹力的大小,应该根据其具体的运动状态,利用平衡条件或者动力学规律进行解答。 4、弹力的判断 对于两个接触的物体之间是否存在着弹力作用的判断,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难点,特别是对于那些微小形变的情形,所以分析弹力是否产生时要注意两个条件:接触而且要相互挤压发生弹性形变。当难以直接进行判断时,我们可以采用假设法,即先假设弹力存在,再结合物体的具体运动状态看假设的前提是否和物体当前的状态相符合;或者我们可以采用隔离法进行分析,即将与研究对象相接触的物体一一拿走,看所研究的对象的运动状态是否发生变化。 例1、如图1所示,静止在光滑水平面上的均匀圆球A,紧贴着挡板MN,这时圆球是否受到挡板的弹力作用? 解析1、假设法。假设挡板对球的弹力为N/,方向斜向上,同时球还受到重力和地面的支持力作用,在水平方向N/的分力向右,会产生向右的加速度,但事实上,球处于静止状态,所以挡板对球没有弹力的作用。 解析2、隔离法。把挡板MN拿走,球的状态没有改变,所以挡板对球没有弹力的作用。 例2、如图2所示,细绳竖直拉紧,小球和光滑斜面接触,并处于平衡状态,则小球受

1.3《噪声及其控制》基础练习5

《噪声及其控制》同步练习 一、选择题 1、一场大雪过后,人们会感到外面万籁俱静,究其原因,你认为正确的是()A.可能是大雪后行驶的车辆减少,噪声减小 B.可能是大雪后,大地银装素裹,噪声被反射 C.可能是大雪蓬松且多孔,对噪声有吸收作用 D.可能是大雪后气温较低,噪声传播速度变慢 2、下列有关噪声的叙述.错误的是() A.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发出的声音是噪声 B.妨碍人们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的声音都是噪声 C.在中考期间考场附近机动车禁鸣喇叭属于在传播过程中减弱噪声 D.在校园内植树可以减弱校外传来的噪声 3、噪声对人的危害非常大,怎样减弱噪声,保护环境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下列哪种方法是在声源处减弱噪声的() A.摩托车上安装消声器具B.戴上防噪声耳塞 C.道路两旁植树造林D.公路两旁建隔音墙 4、控制噪声是城市环保主要项目之一。下列哪一种措施不能减弱噪声()A.在市区禁止机动车鸣笛B.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 C.在汽车的排气管上装消声器D.在城市街道两旁种草植树. 5、噪声是一种环境污染,按照规定市中心禁止机动车鸣笛,下列减弱噪声的方法与之相同的是() A.在道路边种植花草树木

B.在高噪声环境里工作的人员要戴上隔音耳罩 C.在医院病房里禁止大声讲话 D.在录音棚内安装隔音设备 6、你的邻居搞装修十分吵闹,干扰你的学习和生活,下列措施中哪一个是无效的() A.赶快将门窗关紧C.将窗打开让空气加快流通 B.用棉花塞住耳朵D.将棉被挂在窗户上 7、对由于衣物没有放平引起的洗衣机机身振动而产生的噪声,最合理的处理方法是() A.在声源处减弱:放平衣物B.在传播过程中减弱:关上门窗 C.在人耳处减弱:塞上耳塞D.在洗衣机内加更多的水 8、下列有利于降低考场噪声的行为是() A.考场附近有人燃放鞭炮B.考场附近建筑工地继续施工 C.考场附近马路上汽车鸣笛D.严禁考生家长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9、剧院及音乐厅,四周墙壁常挂呢绒帘幕,同时墙壁会做成凹凸不平的像蜂窝似的,这是为了() A.装饰、美观 B.易于反射声波,增大声音 C.吸收声波,减小嘈杂的回声 D.提高声音的音调 10、用洗衣机甩干衣服时,由于衣服没有放好,引起洗衣机的剧烈振动而发生噪声,这时应采取的措施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51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英文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英文版)1 [大] [中] [小]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2-07-30 16:51 共52人浏览 颁布日期:20020404 实施日期:20020901 颁布单位:国务院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Docket No. 351) The Regulation on the Handling of Medical Accidents has been passed at the fifty fif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February 20, 2002,and is hereby promulgated for implementation as of September 1, 2002.April 4, 2002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e present Regulation has been enacted for the purpose of correctly handling medical accidents, protecting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tients,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the staff members thereof, maintaining the medical order, safeguarding the security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science.Article 2 The term “medical accident” as mentioned in the present Regulation shall refer to those that have caused personal injury to the patients negligently by the medical institutions or the staff members thereof in the activities of medical treatment by violating the laws, regulations,ministerial rules concerning medical treatment and health or the standards or conventions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nursing. Article 3 In the handling of medial treatments, the people involved shall follow the principles of openness, fairness, justice, timeliness, and convenience, be practical and realistic so as to achieve the goal of clear fact finding, precise determination of the nature, clear determination of responsibilities and proper handling. Article 4 Medical accidents shall be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seriousness of the injuries done to the body of the patient, into four categories: Grade I medical accidents: those that have caused death or serious disability of patients; Grade II medical accidents: those that have caused mid-level disability or injury to the organs which leads to serious functional obstacles; Grade III medical accidents: those that have caused mitigated disability or injury to the organs which leads to general functional obstacles; Grade IV medical accidents: those that have caused obvious injury to the body of patients or other consequences. The criteria for specific grades shall be formula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Council in charge of health.

噪声控制的基本途径

噪声控制的基本途径 在我国,有关标准规定,住宅区噪声,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世界上一些城市颁布了对交通运输所产生噪声的限制。为了防止噪音,我国著名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和研究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音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①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75~90分贝。 ②保障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45~60分贝。 ③对于睡眠时间建议在35~50分贝。 我国心理学界认为,控制噪音环境,除了考虑人的因素之外,还须兼顾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所组成的整个系统。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针对上述三个部分或其中任何一个部分。 噪音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②阻断噪声传播。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③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

01 第三节噪声及其控制

一学习目标 1认识噪声。 2初步知道噪声的来源和危害。 3能区别乐音与噪声。 4了解减少噪声的主要途径是控制噪声声源、阻断噪声传播、在人耳处减弱噪声。 5学会减少噪声的基本方法。 二、学习流程 活动一:利用文具盒、书、桌、凳等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请同学们感受并小结。 有些声音是动听的、令人___________的——乐音,波形___________ 有些声音是难听的、令人___________的——噪声,波形___________ 活动二:结合课本与生活实际,讨论噪声的来源并尝试分类(可按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等) 活动三:探索噪声的危害 在同学中选出一名“抗噪声志愿者”,让他坐在凳子上,让不同的同学对着其制造各种各样的噪声,观察其脸色的变化,也可让其说出内心的感受。 小结噪声的危害:开放性答案,大家畅所欲言 活动四:阅读课文中的“生活物理社会”《声音的级别和人的感觉》 1、声音强弱的单位是___________ 2、20dB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超过___________分贝的噪声对人听力造成损伤 4、为了有利于学习,教室中的声音应不超过___________分贝 5、在城市的交岔路口会有一个显示器,它是专门用来显示噪声大小的,它叫___________ 活动五:噪声的控制 1、举出你所知道的控制噪声的6个事例 2、大家讨论哪些方法或原理是相同的 3、小结控制噪声的常用方法: (1)在___________处控制噪声(包括改变、减少或停止声源振动) (2)在___________中控制噪声(主要方法是隔声、___________声和___________声) (3)在___________处减弱噪声(如戴护耳器、耳塞、耳罩、头盔等) 4、分析课文18页中的图1-20,分别指出图中控制噪声的方法分别是哪一种? 活动六:从环保角度来讲噪声的涵义是 分析事例:在上自习课时李明边做作业边轻声哼声流行歌曲是不是噪声? 讨论:在公共场所为了不影响他人,我们说话、听音乐应注意什么? 活动七:阅读“生活物理社会”《以声消声》 1以声消声实质是根据需要人们故意发出第二种噪声,它恰能将第一种噪声的振动___________,从而达到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噪声的目的 2有源消声技术,你希望能用在你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家用电器上

控制噪音的措施

控制噪音的措施 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一方面依靠噪声控制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还有赖于立法管理和政府的行政措施。特别是环境噪声源的管理,对防治噪声污染至关重要。 在我国,有关标准规定,住宅区噪声,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世界上一些城市颁布了对交通运输所产生噪声的限制。为了防止噪音,我国著名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和研究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音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①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75~90 分贝。 ②保障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45~60 分贝。 ③对于睡眠时间建议在35~50 分贝。 我国心理学界认为,控制噪音环境,除了考虑人的因素之外,还须兼顾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所组成的整个系统。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针对上述三个部分或其中任何一个部分。 噪音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②阻断噪声传播。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③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 正常人能听到的声音频率为20赫兹-20000赫兹,频率低于500赫兹的声音为低频声音。医学专家通过研究发现,低频噪声对人体不仅造成功能性损害,还可能引起器质性损害以及精神损害。低频噪声可以直达人的耳骨,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如果长期受到低频噪声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记忆力减退、综合判断能力下降。国外研究还发现,低频噪声可以穿透人体腹壁和子宫壁,影响胎儿器官发育,甚至造成胎儿畸形。 专家说,“同样是70分贝的声音,100赫兹和1000赫兹频率,人体耳朵感应的声响就不一样。人体内器官固有频率基本上在低频和超低频范围内,很容易与低频声音产生共振,所以人会烦恼、感觉不适。此外,低频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时,空气分子振动小,摩擦比较慢,能量消耗少,所以传播比较远,通透力很强,能够轻易穿越墙壁、玻璃窗等障碍物。 除了电梯、变压器、中央空调、低音喇叭等低频噪声源外,汽车尤其是大型客货车、公交车在启动和加速过程中发动机制造的低频噪声,正在越来越严重地威胁人们的健康。现代

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规范护理行为,完善护理记录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带来的思考 1、举证责任倒置 2、赋予患者更多的权利 3、明确医疗事故的过错原则 4、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患双方对医疗服务中出现的某个事实或其形成原因以及如何得到解决,由于认识不同而发生的争执。 3、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主要不同点: 分类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责任主体医患双方医方 主观形态故意或过失过失 损害后果可能有必然有 是否赔偿可能赔一定赔 广东省卫生厅三年来调查100家医院:医疗纠纷2000+例,围攻打闹237次。 特点: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 处理难度加大; 赔偿数额越来越大; 处理成为社会热点。 三、关于医患关系 医生:守护神 护士:天使

病人:上帝、衣食父母 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 1、社会保障不完善; 2、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 3、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 4、医疗卫生服务成为焦点:态度、质量。 四、认真贯彻新条例 1、适应“举证倒置”要求: (1)关于病历书写和管理; (2)关于服务程序和质量; (3)关于制定规范和常规。 2、增强法制意识 (1)宣传、学习《条例》及配套事件;(2)熟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常规;(3)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 3、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4、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5、规范护理行为,完善护理记录; 6、建立医疗质量监控体系。

护理文书规范的问题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举证的要求 1、第十条规定 2、举证倒置 二、我国护理记录的现状与问题 1、功能制护理模式下,病历中关于护理的记录: (1)过于简单,或不规范; (2)不归档; 结果:不利于举证,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事故的处理。 2、整体护理记录: (1)掌握困难; (2)探讨中的护理记录繁琐、主观性资料较多,易与医疗病历不一致,而引发纠纷; (3)不归档; 结果: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修改目的: 1、预防事故发生; 2、客观记录,便于举证,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3、保护护士与病人合法权益。 四、内容 1、护理病历书写的原则 2、各项内容: (1)入院病人评估记录单; (2)体温单; (3)医嘱单; (4)护理记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 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特护单); (5)手术护理记录单; (6)出院病人评估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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