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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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02月18日培训地点:

主讲人:XX副主任医师参加人员:全科医护人员及实习同学培训主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如果病人或家属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任一种或几种引起了不良后果,怎么办?

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条例》第十六条)

培训总结及评价:通过专题讲授医疗安全与纠纷防范知识,全体医务人员加深了对医疗纠纷防范的认识,掌握了防范技巧,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将牢固树立纠纷防范意识,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存档资料附后

□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签到

□培训资料□培训影像资料□培训试卷□考试成

(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

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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