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专业银行代理金银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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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专业银行代理金银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85]银发字第219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85.06.22

【实施日期】1985.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专业银行代理金银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85]银发字第219号1985年6月22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分行,深圳特区分行:

最近,山东、河北、广西等分行来函要求明确专业银行代理金银收售业务计付手续费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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