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旅游开发与民俗传统文化传承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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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旅游开发与民俗传统文化传承关系的研究本文阐述了广西民族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传承的关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措施。

指出,原生态民俗文化是一笔巨大的旅游资源,在开发的同时,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抢救、挖掘、整理、传承的制度,保证其持久延续发展的生命力。

标签:广西;民族旅游;民俗传统文化;开发传承
一、广西民族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传承互相影响,相互促进
民俗文化的传承促进完善了民族旅游的开发,在民族旅游开发中保护壮大民俗文化的传承,能够使广西传统民俗文化保持生命力,使广西民族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一些火爆的少数民族旅游景区,除了鬼斧神工的自然之美外,更多吸引游客的魅力来自各领风骚的民俗文化和别具一格的民族风情。

渲染民俗文化,已成为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如赶赴三江侗族自治县“百家宴”。

刚想进入冠洞村冠小屯百家宴现场,大家就被穿着民族服饰的侗哥侗妹们“拦”在了寨外——原来,不唱歌,不给进寨。

侗哥侗妹们扬声唱起侗族迎宾曲,游客们听得兴起,也唱和起来,大家终于入得寨内。

夜幕下,侗哥侗妹载歌载舞,浓浓的侗族风情弥漫开来。

歌舞后,便是“百家宴”。

偌大的表演场瞬间摆上多列长长的方桌,各家各户摆上自己的拿手菜,现场升腾起别样的宴会气氛。

游客们先坐着吃,后站着吃,再后就是走着吃,挨着桌子一路吃过去,不亦乐乎。

唱山歌、“百家宴”只是少数民俗文化中的一个缩影。

通过这种互动参与的形式,让游客加深了对侗族民俗的印象,提升了侗族文化的感染力。

目前,通过实景演出,打造民族风情大戏,广西不少地方的旅游也已尝到了甜头。

广西现已推出四台实景演出:阳朔的“印象·刘三姐”、三江的“坐夜三江”、巴马的“梦·巴马”和北海的“疍家风情”实景表演。

这四台实景演出均展现了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特有的民族风情,加上宏大的场面,给游客带来前所未有的视觉盛宴,在游客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因为有了精彩的实景演出,使得游客对此地流连忘返,选择了留下来多住几天,过夜游客倍增,为了满足游客住宿和饮食的需求,新建酒店和饭店成倍增张。

2011年来广西旅游的游客当中,主要为了是看《印象刘三姐》的游客约占17.24%,约为364万人次。

带动当地直接就业4500人,占当地人口的5%,创造消费销售收入(包括直接和间接)2.009亿元,占阳朔县的22.3%。

《坐夜三江》中的“坐夜”是侗族传统民俗,在三江,每当夜幕降临,侗族姑娘们三五成群在吊脚楼里做针线活儿、纺纱织布,等待她们的意中人,通过对歌等形式交往。

这些演出对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

2013年,1-7月,到三江的游客达到8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7.2%。

而在没有《坐夜三江》节目之前该县的游客增长速度只维持在11%左右。

三江程阳八寨景区,居住
着近万侗族同胞,景区山不高而秀雅,水不深而清冽,有古老的水车群。

在景区内,可见一群群悠闲漫步的外国游客。

三江旅游局局长余海霞说,程阳八寨民族风情浓郁,文化积淀深厚,很多外国人不愿住在县城,就喜欢长居此地。

长寿之乡巴马地区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每年到这里的游人也很多,当地相关部门利用这些优势,推出了《梦·巴马》节目,《梦·巴马》是一台反映巴马瑶族本土的民俗以及巴马秀丽的风景与长寿主题的大型歌舞。

该演出拥有1720个座位,首演当晚,座无虚席,不少游客只能站着观赏演出,目前,因为演出带动的过夜游客也与日俱增。

“疍家风情”今年9月在北海金海湾红树林景区首演,将表演与疍家文化紧密结合,注重欣赏性与娱乐性一体、体验性与趣味性共融,使游客在轻松氛围中了解体验疍家文化。

据该市旅游部门统计,“疍家风情”为该市乡村游实现接待游客80万人次,旅游收入750万元。

目前,旅游已是主导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民俗文化市场化也已有了良好的开端,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延伸力度,把民俗文化转化成产业。

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涉及文化、民族、旅游、宗教、教育等多方面。

充分利用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支持政策,打好民族牌,让民俗文化成为当地旅游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二、广西民族旅游开发不当,使民俗文化变味走形和消亡
当前的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的结合,有着以下几个不容忽视且“亟须立刻改变”的现象:
1、民族文化的“舞台化”和“商品化”现象严重
民族风情一定要强调“原生态”,不能搞假。

顺应时代的需求,在旅游开发中,不少景区的经营者眼光很现实,只看到眼前的既得经济效益,一味迎合游客求新奇、个性的需要,使得部分本土的民俗风情和民族歌舞,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人为的改变,变成四不像。

有的景区为了突出民族风情,让一些外来人员穿上当地的服饰表演,虽然服饰相同,但传统民间民俗、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婚嫁风俗等表演,也进行了随意的修改,失去了它们本应有的民族文化特色,适得其反,失去了它们本身应具有的魅力。

这种情况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民族风情展现,最终会造成传统民俗文化的破坏性消亡。

2、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
在百色、在桂林,我们到了很多少数民族旅游地,每个地方都有绣球,都有蜡染、扎染,缺少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给人都一样或者似曾相识的感觉,这对地方民族旅游的发展是不利的。

如北京游客杨金因工作关系经常到广西各地出差旅游,但他感觉到当前广西不少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偏重于自然景观的开发和商业设施的建设,缺乏文化的开发,大大削弱了从一些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工艺品
对游客的吸引力。

如绣球、蜡染、扎染等制作由于机械化批量生产走向粗制滥造,其价值和艺术形象也大受影响。

3、民族文化资源消亡日趋严重,民族文化后继乏人,前景堪忧
有“天籁之音”和“来自天堂的和声”的侗族大歌,为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表演。

但是,这令人陶醉的侗歌竟然也要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现在能唱百首以上侗歌的歌师不足百人,且大多数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但年轻的一代人觉得做歌师收入不高,所以很少会去拜师学唱本民族的传统歌曲为业。

这样就使得传统的民族歌曲随着老歌师的老去而后续无人。

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

在商业文化的驱使下,一方面是婚娶宴席等民俗被庸俗化和商业化利用;另一方面却是民族语言加速流失,民族服饰、舞蹈、音乐、文物、手工艺品、风俗等文化艺术面临失传,以及民族文化保护理念欠缺,甚而有的地方造成了一些“建设性破坏”的案例,民族建筑和文物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等等。

原生态民俗文化是一笔巨大的旅游资源,在开发的同时,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抢救、挖掘、整理、传承的制度,保证其持久延续发展的生命力。

要做到不破坏它的本质,合理利用,以便长久的发展,必须将民俗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基础,民族旅游开发作为主导,全面推进广西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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