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答辩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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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答辩状范本
合同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合同的存在也就避免不了法律纠纷的出现,
若遇到赠与问题,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
介绍合同纠纷案答辩状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纠纷案答辩状范本一
答辩人:xx市xx广告有限公司
答辩人因与原告xx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主张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答辩人提供车辆,答辩人没
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与事实不符,与法
无据。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所有的车辆车内外的广告位使用权归乙
方独家所有,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广告位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包括
新增车辆和新增路线)。

根据此约定,答辩人对原告所属的车辆张贴广告
独家所有,由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可知,原告将广告位擅自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原告已构成了违约,应对答辩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2、由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可知,答辩人出示的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
辩人的广告位的照片上日期为2022年4月18号,答辩人和第三方签定的
合同是2022年4月18号之后。

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
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签订的合同第二条约定:乙
方每次张贴多少车辆申报时把所贴车辆的费用一次性付给甲方。

该约定符
合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据此,答辩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原告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答辩人才没有及时付款,是行使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答辩人根本不存在违约的事实,答辩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经济
损失。

二、原告主张答辩人赔偿经济损失36000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的广告位的费用,没有违约;相反,原告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原告已构成了违约,应承担,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构成违约,依法应赔偿答辩人损失。

三、原告主张于法无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履行中,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原告已构成了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答辩人在和继续履行中享有选择权,答辩人本着
诚信、和气生财的原则没有提出解除合同,而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原告不念答辩人的良苦用心,提出解除合同,于法无据,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构成了违约,答辩
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合同。

答辩人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做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市xx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日
二、合同纠纷案答辩状范本二
答辩人:龙某某,男,1979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
*****
代理人:李某某律师,四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答辩人:王某某,女,1977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四川省*****,身份证号码:*****
被答辩人:黄某某,男,1950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四川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简称原告)2022年4月20日向***人民法院诉龙某某(以下简称被告)纠纷一案,现作如下答辩:
答辩请求
被答辩人起诉的主张违背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其诉
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原被告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第1项
约定内容充分而且十分明显反映了黄**和黄**二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百姓也不会原谅一个出尔
反尔、不守信用、说话不算数的人,这说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签订之初,就
利用被告的处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第一项称依法确认原被告于
2022年3月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
没有地方性法规、没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
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
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黄**当时
是非常清楚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而强烈要求购买,说明买卖双方的行为是真
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重大误解、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二位原告与我的
当事人所签合同正是如此。

无论是从合同的签订过程、或者从合同的签订
内容来看都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的(一)
至(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同时也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条第1款的(一)(二)两项规定。

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
部诉讼请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原被告初步达成购买协
议并缴纳定金2000元不属实,有捏造事实进行敲诈的嫌疑。

如果二位原
告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缴纳定金2000元给被告孟*,请在法庭当庭举证,并经龙某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后法院方可采信。

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
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没有约定缴纳定金2000元的内容。

这从另一个
方面说明,二位原告想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不当得利,这种行为不应受到法
律的保护。

当然,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第二项称依法判令四被
告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和定金32000元也没有事实依据,当然本案诉讼费
用由二位原告承担。

再次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五、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后原告经多方了解得知
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不受法律保护。

这实属找借口,多方了解,也不知道二位原告到底问过哪些人,但据本案被告龙提供的***某某法律
服务所对该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见证,结论是:其订立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并盖有公章,难道这个法律服务所是假的吗?
六、二位原告购买的房屋虽然未取得房屋书,这说明所有权没有转移,而不是债权不成立或无效,合同是债权,请二位原告把债
权和物权分开,切忌混淆。

再加上本案的标的物是顶层,就是农村人
所说的朵尖子,不是纯粹的完整的一层房屋,经咨询***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这种情形是可以补办房屋产权证的。

因此原告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法院理应驳回起无理要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法官一定会维护社会诚信,不会支持狡诈,
被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合同有效,并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
付原告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请尊敬的审判员采纳我的答辩意见。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龙某某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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