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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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近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我标段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目标,切实抓好我施工区扬尘预警工作,建立及时高效的扬尘预警工作机制。现结合我标段扬尘预警工作实际,特制订我标段扬尘预警工作预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及原则
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改变建筑工地整体面貌,提升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健全并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与能力,确保完成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目标。坚持“层级管理、条款结合”,协同配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
1、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为组员的扬尘治理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地安全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进行扬尘治理工作。
2、组织机构负责人电话:
组长:
小组成员:
专职扬尘防治人员:
联系电话:
3、潜在的紧急情况
3.1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及环境影响辩识确定:施工现场扬尘、建筑垃圾处置等,在施工活动中,能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大气及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能够引起社会关注,如不及时处理可引发更大损失的事故。
3.2扬尘:指施工活动中受活动本身产生的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遇四级
以上风时,如:土方开挖、回填土、场平等细颗粒物排入大气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3.3遗洒:指施工运输活动中固体物、细颗粒物等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产生的不良影响。如车辆运输或人工搬运中产生的土方、混凝土遗洒;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包装破损等出现的洒落。
4.应急准备
4.1各单位应加强全员环保教育,持续提高环保意识。为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收工后不再有落地灰等施工垃圾;开袋的水泥、白灰粉等细颗粒建筑材料尾料不露天存放。
4.2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以保持现场主要道路持续湿润,以不扬尘为标准。
4.3车辆粘有泥土出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将泥浆带到场外。
4.4施工垃圾、渣土在未清运出场前,应存入密闭式垃圾站内,垃圾站内存放不下时,采用旧密目网等进行苫盖,防止起风时吹散。
4.6应急物资准备:
4.6.1项目部针对上述涵盖范围准备材料,如密目网,洒水设备、清除工具等。
4.6.2项目部针对上述涵盖范围准备应急作业人员(10—20人)。
4.6.3项目部与公司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络畅通。
5.应急响应
5.1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时,第一发现人必须马上向本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由分指挥部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和综合协调组报告,并启动施工现场扬尘应急预案。
5.2施工现场在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对正在进行挖土、回填土方、转运土方、清理施工垃圾及使用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建筑材料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时,应立即停止,并对细颗粒物进行苫盖遮挡。
5.3在作业面上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苫盖。
5.4施工现场在四级风以上天气、沙尘天气时,要对施工道路增加洒水频率。对施工存土等苫盖密目网或喷洒固化剂。
5.5 对裸露地面应采用夯实、铺撒碎石、苫盖密目网等方法减少扬尘,遇风时进行洒水处理。
6.遇紧急情况处理:
6.1运输土方或混凝土时,若遗洒于施工场区外城市道路上,需在道路上立即设置警戒标志(警戒标志距遗洒面不得小于50m),进行清扫,以防止污染道路及造成不良影响。
6.2安全保卫组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现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车辆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有关事件发生后,如遇政府及相关部门(城管、环保局等)进行检查和处理,项目部除进行协调、解释之外,立即通知公司扬尘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7.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7.1对事故发生现场及整改后的现场进行测量与拍照,留下文字与图像资料,经上级环保部门和社会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7.2事故处理完毕后现场分指挥组织事故调查组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写出事故报告。
7.3处理组要做好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及抓好对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的教育工作。
扬尘应急设备目录
1、IV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6小时内对所监管的在建工地,特别是土方开挖、土方装运、土方摊铺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一次全面湿化处理,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12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扬尘办。
2、III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4小时内对所监管的在建工地,特别是土方开挖、土方装运、土方摊铺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一次全面湿化处理,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8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扬尘办。
3、II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3小时内对所监管的在建工地,特别土方开挖、土方装运、土方摊铺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一次全面湿化处理,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6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扬尘办。
4、I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2小时内责成工地内所有开挖工程立即停工,建筑工地所有渣土运输车停止运营;每3小时对工地可能造成扬尘场所进行一次湿化处理或责令施工现场整改,并派专人监管。每4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
(五)、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漯河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扬尘治理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3、在扬尘治理小组检查后,由副组长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