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素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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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素清洁生产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424—200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薯蓣皂素清洁生产标准
2008-02-27公布 2008-09-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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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1/T424-2008
前言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爱护地表水水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现代农业的进展,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皂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举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技术升级、工艺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定,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在达到国家皂素生产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依照陕西省当前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按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与浓度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差不多水平。
依照清洁生产的一样要求,结合皂素提取工艺技术的不同特点,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资源利用指标、产品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治理指标等6类。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爱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陕西省环境科学学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张振文、孙宁生、王珍、李敬喜、周振起、呼世斌、朱锋、冉新权。
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DB61/T424-2008
薯蓣皂素清洁生产标准
1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薯蓣皂素清洁生产的术语、要求及数据采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薯蓣皂素生产企业的工艺设计、原料预处理、皂素水解物提取与纯化、资源的综合利用(不包括其化学产品的深加工和生活消耗)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
会的判定、工艺设计与技术改进方案的制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0425皂素生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
本标准采纳下列术语。
3.1酒精浸取法生产薯蓣皂素工艺
将薯蓣原料粉碎磨成浆,用酒精分离出较纯的皂甙;将剩余的植物纤维、淀粉、粘性多糖、水溶性糖等混合物,送酒精生产线生产酒精,将含水酒糟蒸干后生产有机肥。
3.2分离法生产薯蓣皂素工艺
将薯蓣原料粉碎磨浆后,在1:10的水量中先筛分出植物纤维,再沉淀分离出淀粉,并
将附着在纤维和淀粉上的皂甙尽量洗出,收集洗出液分离出皂甙和水溶性糖,分别加工利用。废水通过二级生化处理和膜处理后排放。
3.3 两步法生产薯蓣皂素工艺
将薯蓣原料粉碎磨浆,用比较温顺的条件将淀粉等水解为单糖,皂甙水解为次级甙,分离出60~65%的糖用于生产发酵产品,剩余含35~40%的糖和全部次级甙、植物纤维的糖渣,用传统工艺生产皂素。
DB61/T424-2008
3.4 节水节酸发酵法生产薯蓣皂素工艺
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分质分步处理和用物理化学方法来处理皂素废水,要紧实现“少用水、少用酸;回用水、回用酸”的目标,从源头和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4 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将皂素提取的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差不多水平
4.2 指标要求
皂素提取工艺、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见表l。
5 数据采集和运算方法
5.1 按清洁生产标准每年进行一次清洁生产审核,依据审核报告进行绩效评估。
5.2 依照与省环保局监测平台联网的废水排放在线监测装置采集日排水量、月排水量
及水质COD数据,评判“节能减排”的成效。
5.3按资源、能源消耗,产品产量、规格,辅料消耗,污水处理量与出水水质的统计报表和企业经济核算报表,评判综合经济技术效益。
DB61/T424-2008
DB61/T424-2008 续表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