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V直流电源及UPS电源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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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V直流电源及UPS电源系统设备
1、设备概述和布置
1.1 设备概述:
本水电站设置7套220V直流电源系统:机组3套(每三台机一套)、
公用1套、地面控制楼1套、500kV GIS开关站1套、进水口坝区闸
门室220V直流电源系统1套,每套220V直流电源由2组蓄电池(闸
门室为1套)、2套充电装置(500kV GIS开关站为3套)(闸门室为
1套)、1套绝缘监视装置、1套直流系统监控装置、一套UPS装置、
直流配电盘及辅助设备等组成。
直流电源系统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
线方式,每段母线上分别接有一组蓄电池及一套充电装置(500kV GIS
开关站另设一套公用充电装置),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联络开关。
当
某台充电设备故障或更换电池时,该组直流负荷可以转移至另一段直
流母线。
机组直流电源及UPS电源主要供给机组控制及保护、机组录波、励磁、
调速、刹车等所需的直流电源及可靠的交流电源。
公用直流电源及UPS电源主要供厂用电控制及保护、排水控制、空压
机控制、暖通控制、地下厂房事故照明等所需的直流电源及可靠的交
流电源。
地面控制楼直流电源及UPS电源主要供中控室、控制楼配电室、控制
楼事故照明等所需的直流电源及可靠的交流电源。
500kV开关站直流电源及UPS电源主要供给500kV系统设备控制、保
护、故障录波、安全稳定装置等所需的直流电源及可靠的交流电源。
进水口坝区闸门室220V直流电源及UPS电源主要供给坝区闸门控制、
坝区用电设备保护系统等所需的直流电源及可靠的交流电源。
UPS电源的直流输入由各自对应的直流电源系统提供。
1.2 设备布置
a.机组直流电源及UPS电源
机组每套直流电源包括2组蓄电池共8块蓄电池屏、2块充电屏、2
块馈电屏、2块UPS电源屏、2块交直流电源分盘平均布置在发电机
层每台机机旁,与发电机层的1#~9#机组的控制保护盘并排布置。
b.公用设备直流电源及UPS电源
公用设备直流电源包括2组蓄电池,布置在地下厂房蓄电池室;2块
充电屏、2块馈电屏、2块UPS电源屏布置在地下厂房二次盘室。
3
块交直流电源分盘布置在4~5号机机旁。
c.地面控制楼直流电源及UPS电源
地面控制楼直流电源包括2组蓄电池共8块蓄电池屏、2块充电屏、
2块馈电屏、2块UPS电源屏布置在地面中控室。
d.500kV GIS开关站直流电源及UPS电源
500kV开关站直流电源包括2组蓄电池共8块蓄电池屏、3块充电屏、
2块馈电屏、2块UPS电源屏布置在500kV开关站保护盘室。
1块交
直流电源分盘布置在500kV GIS室
e.进水口坝区闸门室直流电源及UPS电源
进水口坝区闸门室直流电源包括1组蓄电池共2块蓄电池屏、1块充
电屏、1块馈电屏、1块UPS电源屏布置在进水口坝区闸门室。
2、主要设备
220V直流电源及UPS电源系统主要设备见表一。
表一 220V直流电源及UPS电源系统安装工程量表
3、主要技术特性
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采用铅酸免维护蓄电池,电压等级采用220V电压。
采用高频开关整流型直流电源系统,整流模块采用N+1冗余备份方式,模块之间采用无主从自动均流方式。
充电装置具有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恒流限流充电及浮充电等功能。
充电装置交流输入为三相380V,50Hz;输出直流为220V,波纹系数不大于±1%。
装置充电/浮充电运行时稳流精度不大于±2%,稳压精度不大于±1%。
充电装置在稳流充电方式运行时,当充电电压达到限压整定值时,应能
自动限制电压,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运行。
充电装置在稳压充电方式运行时,若输出电流超过限流的整定值,应能自动限制电流,自动降低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应立即降至整流器定值以下。
各电源系统设置一套微机型绝缘监视装置,用于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和查找直流馈线接地(接地点),绝缘监视装置装于直流盘内。
波形失真:3%以下(100%线性负载),5%以下(非线性满载)。
直流盘外形尺寸(宽×深×高):800×600×2260mm。
4、安装技术要求
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冲击和震动,蓄
电池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按产品规定
的条件和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保管。
铅酸免维护蓄电池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蓄电池槽应无裂
纹、损伤,槽盖应密封良好,蓄电池的正、负极极性正确,并应无变
形,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
清除蓄电池槽表面污垢时,对用合成树脂制作的糟,应当用脂肪烃、
酒精擦拭,不得用芳香烃、煤油、汽油等有机溶剂擦洗。
电池之间,电池组件之间及电池组与直流屏之间的连接应正确、合理
方便,电压降尽量小,不同性能的蓄电池不能互连使用。
蓄电池安装平稳、间距均匀,同一排、列的蓄电池槽应高低一致,排
列整齐,并牢固可靠。
蓄电池电缆的敷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
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固定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IEC
60896-2、《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637-1997中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塑料外壳护套电缆。
2、电极的引出线应用塑料色带标明正、负极的极性,正极为赭色,负
极为蓝色。
每个蓄电池应在其台座或糟的外表面用耐酸材料标明编号。
蓄电池的初充电及首次放电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不得过充
过放。
在整个充放电期间,应按规定时间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
流及当时的环境温度,并绘制整组蓄电池充放电特性曲线。
蓄电池充
好电后,在移交运行前,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使用与维护。
直流屏的安装符合国家标准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
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5、现场检查、试验和验收
5.1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蓄电池连接线应排列整齐,极性标志清晰、正确;
电池编号应正确,外壳清洁并无膨胀现象;
蓄电池充电、放电容量及其特性曲线应符合要求;
蓄电池组的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直流电源系统合闸母线、控制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 ;
充电盘及交、直流负荷盘等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的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盘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所有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5.2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试验;
2、监视装置试验;
3、电池组容量试验;
4、稳压精度试验;
5、稳流精度试验;
6、纹波系数测量;
7、充电装置的浮充试验;
8、充电装置的均充试验;
9、充电装置模拟故障试验;
10、充电装置逆变试验;
11、负荷联络试验;
12、噪声测量;
13、冲击负荷试验;
14、UPS电源的输入电源切换试验;
15、设备合同及厂家规定的其他试验项目。
现场试验应符合厂家安装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规程的要求。
在所有现场试验完成后,经监理人确认该系统已符合部标和国标以及订货合同的要求,并在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时方可验收。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应按设计图纸、随机安装说明书以及GB5017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厂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