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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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流域综合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湘政办发〔XX〕9号)、《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办发〔XX〕68号)和《株洲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以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核心,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和水生态安全,力争通过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享受水环境”的迫切要求,在强化保护和发展中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的格局,实现“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优美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工作目标)一(

根据《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按照“保证水量、优化水质、改善生态”的总目标,以“远近结合、分类实施、逐步推进”为原则,按三年一个周期开展三轮保护和治理行动。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201x-201x年),“堵、治”并举,以堵为主。主要任务是“堵源头”,通

过工业污染控制、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面源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到XX年,洣水及主要支

流水质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Ⅱ类或优于Ⅱ类标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重点工业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系统逐步修复。

一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沿洣水乡镇及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污染;二是加强有色、化工、矿山、尾矿库、渣场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削减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较XX年下

降50%;三是有效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箱养殖污染,加强河道采砂、运输船舶等污染治理工作;四是强化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植树造林等生态措施涵养水源,优化水资源工程布局,提高水资源配置

能力;五是加快水库、山塘等工程建设,增强供水保障;六是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加强航道综合整治,提高河道通航

能力。开展流域生态治理,逐步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x-201x年),治调并重,建管结合。一是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一般城镇和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实施有效处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继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逐步实现河边退耕还林、还绿,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三是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化解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四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化工和小冶炼企业的结构调整;五是大力推进洣水和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林业生态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系统治理工程建设;六是切实加强洣水保护和治理监管工作,加大第二水源建设,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强化环保硬约束为核心,加大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流域综合执法,整合各级各部门执法力量,对洣水等河流保护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切实提高监管实效。

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x-20xx年),巩固

提高,确保长效。按照“优化、巩固、提高”的思路,继续深化洣水及支流保护和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深化沿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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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不断巩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保护、生态保护工作成效,全面提高洣水保护水平,实现“保证水量、优化水质、改善生态、畅通航道”的目标,为我县加快转型升级、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和音像等相关资料的,全面总结三个阶段工作实践,提升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洣水保护和治理工作典型经验。

三、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

第一年(201x年,完成项目5个,总投资万元)。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堵住工业污染物排放,启动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河道防治,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增强河道防洪和航运安全保障。

第二年(201x年,完成项目28个,总投资万元)。重点突出矿山污染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治理、“五

小”企业关闭退出,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企业关闭退出任务,实现环境状况根本好转;加快水库、山塘、防洪工程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确保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

第三年(201x年,完成项目29个,总投资万元)。全面完成“堵源头”、“畅河道”的工作任务,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流域水环境逐步好转。

四、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调整产业结构布局。依法关闭我县小炼铁、小选矿、小采矿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对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要分批依法搬迁、关闭。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从严控

制环境敏感区域高污染高风险项目环境准入,洣水干流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重金属的项目。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完成环保部环发〔XX〕54号规定的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及

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积极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明确的各类方案,其次积极鼓励企业推行自主性清洁生产审核,切实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技术装备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大力推进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形成示范作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加大矿山采选、冶炼、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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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治理力度,要求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

3、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的工业废水、废渣污染治理项目,到201x年,全县工业企业全面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201x年底前完成我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在201x年底取缔关闭洣水干流xx段沿江1公里范围内所有养殖场;到201x年,辖区内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企业全部配套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废水和废渣实现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畜禽养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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