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与方案编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相互配合,主要行业覆盖、具 有地方特色的江西省绿色矿山标准体系。
03 编制概况
编制原则
①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 ②坚持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原则: ③坚持科技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 ④坚持科学合理、注重实施的原则: ⑤坚持公众参与、集思广益的原则: ⑥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绿色矿山试点工作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从2010年至2014年,对照绿色矿山遴选标准, 先后四次组织了全省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工作。 已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个,省级绿色矿山试点 单位10个。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第一批1个 第二批5个
第三批9个
第四批5个
国家级(20个)
矿山企业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汇总申报表、自评估报告及企业证照等形成 申请材料。自评估报告完成日期与申报表填写日期间隔不应超过3 个月,矿山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评估流程
三、申请流程 建筑用石、砖瓦用页岩等无风险矿种的矿山企业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其他类型矿种的矿山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可对所在地的矿山企业申请进 行统一安排。 四、委托评估
全省绿色矿山评估情况
2018年12月-2019年 1月共有31个矿山申 请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江西省矿业联合会组 织验收,共有14个矿 山通过评估(其中有 2个需要整改、核查 后才能通过)。
评估时间 2018年12月
(3个)
2019年1月 (11个)
矿山名称
1、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左拔矿区 2、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木梓园矿区 3、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荡坪矿区
省级(10个)
1 大余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生龙口钨矿
2 大余县闽鑫钨业有限公司
第一批6个
3 大余县隆鑫泰矿业有限公司铁苍寨矿区 4 大余县经纬矿业有限公司洪水寨坑
5 萍乡市芦溪县源南利发煤矿(萍乡)
6 江西省分宜县西茶煤矿二期(新余)
1 萍乡市芦溪县升华煤矿
第二批4个
2 上饶市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 3 萍乡市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南源煤矿有限公司
02
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2、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年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 非金属矿行业等9项行业规范,明确将于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 建设规范》 《水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三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绿色矿山管理措施: 1.按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分地域、分行业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将建设绿色 矿山的要求贯穿于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 2.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对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在用地、用矿和矿山环境治理恢 复保证金提前支取返还等方面给予倾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费减免等方 面予以支持。 3.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有 利于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相关文件要求 2017年12月28号,江 西省六部门出台了《关 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 的通知》(赣国土资规 〔2017〕8号)。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相关文件要求 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绿色矿 山建设由点到面全面发展,逐步建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坚持生态保护、绿 色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标准领跑、严格准入, 政府引导、企业负责以及动态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 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力争建设200个绿色矿山,建设赣州市和德兴市两 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 变新途径,建立绿色矿山发展工作新机制。
2、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主要特点: 一是“规范”适用范围明确指出了涵盖的矿种,如有色金属 规范包括铜矿、钨矿等9种有色金属矿产。 二是“规范”中引用的标准都是该行业不同矿产的标准。 三是“规范”列出指标范围是该行业主要矿产生产实践中总 结出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指标。 四是“规范”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可操作性原则,所提出的反 映绿色矿山是否合格的指标,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联合同级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核查组(江西省矿业联合会),对企业自评估报告等 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形成第三方 评估报告。
评估流程
五、评估要求 第三方机构的业务范围应与矿产开发或环境保护行业相关,组织的评估核
评估流程
七、公示入库 省自然资源厅接收要件后,对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对公示有疑问的矿山企业,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实地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 公示或复查完毕后,合格的矿山企业由省自然资源厅上报自然资源部,纳入全 国绿色矿山名录进行管理。不合格的,按原路径连同核查意见反馈申请人。
绿色矿山建设企业经首次评估核查不符合要求,确已按相关意见整改后, 可于三个月后再次申请评估核查,但经两次评估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可暂停其 申请资格一年。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与规划方案、自评报告编制要点
目录
CONTENTS
01 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02 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03 江西省标准编制概况
04 江西省标准主要内容
05
规划方案与自评报告 编制要点
01
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二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提出“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 用与节约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矿山, 现代矿产资源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出台了《江西省发展绿色矿业创建绿色矿山工作 指南》(赣国土资字〔 2011〕14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指导支持、协会支 撑、矿山主体”的原则,明确绿色矿山创建的目标任务、申报对象与条件、建 设标准、评审验收程序等。在做好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的同时,积极 开展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查组应至少包含采矿、环保、水工环等专业成员,视情况也可增加选矿、园林 等专业成员。评估核查组成员应采取回避制度,个人及其工作单位不得与被评 估核查企业三年内有工作关系或其他社会、经济利益关系。 六、报告审核
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出具审核意见书, 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材料、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书等要件由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逐级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不符合要求的,将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书反馈矿山企业。
03 编制概况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建设绿 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高岭土矿产资源合 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2年第28号)、 《江 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
2、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的概念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中,明确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 实施科学有序开采 , 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 实 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 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2、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该“规范”以部标准的形式发布,全面地规定了非金属矿等行 业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包括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 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和企业 形象等方面,所列内容完全涵盖了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关于国家 级绿色矿山建设的9项基本条件(即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 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矿区和谐、企业文 化),内容全面完整,可以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二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2013-2014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江西省矿业联合会编制了《江西省绿 色矿山建设规划(2013-2020年) 》。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 江 西 省 绿 色 矿 山 建 设 规 划 ( 20132020年)》提出: 到2020年,完成铜、钨、铁、金、银、 稀土、煤、岩盐、水泥用灰岩、高岭土、萤 石等重要矿产绿色矿山建设183家,其中大 中型矿山117家,主要小型矿山66家,形成 全省绿色矿山基本格局。 规划建设修水-武宁-瑞昌、景德镇-德兴 -贵溪、萍乡-分宜-丰城、大余-于都-寻乌四 大绿色矿业区域。
03
江西省标准编制概况
03 编制概况
项目来源
2018年8月,江西省自然资源 厅(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 发有限公司(简称资源公司) 开展“江西省绿色矿山标准 体系建设项目” 。
03 编制概况
基本思路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及《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赣国土资规〔2017〕8号) 文件精神,结合已发布的部绿色矿山行业规范,细化形成符合江西省实际, 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绿色矿山地方标准。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公司瑞金水泥厂猫子寨石灰石矿山 2、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 3、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黄沙矿区 4、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 5、南康区龙回镇半岭龙头坑采石场 6、江西亚东码头水泥灰岩矿 7、江西省彭泽县洞坞矿区熔剂灰岩矿(长峰实业) 8、九江市彭泽县广源矿业公司 9、九江市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 10、江西省上犹任氏萤石矿 11、江西耀升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坑钨锡矿
1 江西铜业德兴铜矿 1 江西煤业集团公司安源煤矿 2 江西耀升工贸发展公司茅坪钨钼矿 3 江西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4 江西营前矿业有限公司焦里铅锌矿 5 江西新余良山矿业有限公司 1 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 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安子钨锡矿 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淘锡坑钨矿 4 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 5 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矿区 6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 7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 8 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钨矿 9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金山金矿 1 江西永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陶唐水泥用灰岩矿 2 兴国县中萤矿业有限公司隆坪萤石矿 3 江西省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余石雷钨矿 5 江西银海矿业有限公司下鲍银矿
2、行业标准——GB 14161-2008矿山安全标志、GB 16297-1996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TD/T 1036-2013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DZ/T 0312-2018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
4 赣州市大余县鑫盛钨品厂牛斋矿区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三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在“绿色矿山建设”章节中提出 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到2020年,完成铜、钨、铁、金、银、稀土、煤、盐矿、 水泥用灰岩、高岭土、萤石等重要矿产绿色矿山建设200家以上。以赣州市12个 国家级、6个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和钨、稀土2个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为 基础,重点建设赣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规划期末,以省部级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全省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小型矿 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2018年12月3日,江西省自 然资源厅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 合发布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 估核查指南(试行) ,对评估 核查程序进行了规范。
评估流程
一、申请条件 矿山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达到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编写完成
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可申请进行绿色矿山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二、申请材料
03 编制概况
编制原则
①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 ②坚持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原则: ③坚持科技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 ④坚持科学合理、注重实施的原则: ⑤坚持公众参与、集思广益的原则: ⑥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绿色矿山试点工作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从2010年至2014年,对照绿色矿山遴选标准, 先后四次组织了全省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工作。 已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个,省级绿色矿山试点 单位10个。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第一批1个 第二批5个
第三批9个
第四批5个
国家级(20个)
矿山企业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汇总申报表、自评估报告及企业证照等形成 申请材料。自评估报告完成日期与申报表填写日期间隔不应超过3 个月,矿山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评估流程
三、申请流程 建筑用石、砖瓦用页岩等无风险矿种的矿山企业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其他类型矿种的矿山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可对所在地的矿山企业申请进 行统一安排。 四、委托评估
全省绿色矿山评估情况
2018年12月-2019年 1月共有31个矿山申 请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江西省矿业联合会组 织验收,共有14个矿 山通过评估(其中有 2个需要整改、核查 后才能通过)。
评估时间 2018年12月
(3个)
2019年1月 (11个)
矿山名称
1、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左拔矿区 2、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木梓园矿区 3、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荡坪矿区
省级(10个)
1 大余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生龙口钨矿
2 大余县闽鑫钨业有限公司
第一批6个
3 大余县隆鑫泰矿业有限公司铁苍寨矿区 4 大余县经纬矿业有限公司洪水寨坑
5 萍乡市芦溪县源南利发煤矿(萍乡)
6 江西省分宜县西茶煤矿二期(新余)
1 萍乡市芦溪县升华煤矿
第二批4个
2 上饶市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 3 萍乡市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南源煤矿有限公司
02
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2、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年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 非金属矿行业等9项行业规范,明确将于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 建设规范》 《水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三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绿色矿山管理措施: 1.按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分地域、分行业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将建设绿色 矿山的要求贯穿于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 2.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对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在用地、用矿和矿山环境治理恢 复保证金提前支取返还等方面给予倾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费减免等方 面予以支持。 3.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有 利于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相关文件要求 2017年12月28号,江 西省六部门出台了《关 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 的通知》(赣国土资规 〔2017〕8号)。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相关文件要求 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绿色矿 山建设由点到面全面发展,逐步建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坚持生态保护、绿 色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标准领跑、严格准入, 政府引导、企业负责以及动态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 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力争建设200个绿色矿山,建设赣州市和德兴市两 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 变新途径,建立绿色矿山发展工作新机制。
2、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主要特点: 一是“规范”适用范围明确指出了涵盖的矿种,如有色金属 规范包括铜矿、钨矿等9种有色金属矿产。 二是“规范”中引用的标准都是该行业不同矿产的标准。 三是“规范”列出指标范围是该行业主要矿产生产实践中总 结出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指标。 四是“规范”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可操作性原则,所提出的反 映绿色矿山是否合格的指标,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联合同级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核查组(江西省矿业联合会),对企业自评估报告等 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形成第三方 评估报告。
评估流程
五、评估要求 第三方机构的业务范围应与矿产开发或环境保护行业相关,组织的评估核
评估流程
七、公示入库 省自然资源厅接收要件后,对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对公示有疑问的矿山企业,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实地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 公示或复查完毕后,合格的矿山企业由省自然资源厅上报自然资源部,纳入全 国绿色矿山名录进行管理。不合格的,按原路径连同核查意见反馈申请人。
绿色矿山建设企业经首次评估核查不符合要求,确已按相关意见整改后, 可于三个月后再次申请评估核查,但经两次评估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可暂停其 申请资格一年。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与规划方案、自评报告编制要点
目录
CONTENTS
01 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02 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03 江西省标准编制概况
04 江西省标准主要内容
05
规划方案与自评报告 编制要点
01
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二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提出“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 用与节约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矿山, 现代矿产资源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出台了《江西省发展绿色矿业创建绿色矿山工作 指南》(赣国土资字〔 2011〕14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指导支持、协会支 撑、矿山主体”的原则,明确绿色矿山创建的目标任务、申报对象与条件、建 设标准、评审验收程序等。在做好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的同时,积极 开展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查组应至少包含采矿、环保、水工环等专业成员,视情况也可增加选矿、园林 等专业成员。评估核查组成员应采取回避制度,个人及其工作单位不得与被评 估核查企业三年内有工作关系或其他社会、经济利益关系。 六、报告审核
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出具审核意见书, 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材料、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书等要件由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逐级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不符合要求的,将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书反馈矿山企业。
03 编制概况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建设绿 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高岭土矿产资源合 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2年第28号)、 《江 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
2、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的概念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中,明确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 实施科学有序开采 , 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 实 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 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2、绿色矿山国家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该“规范”以部标准的形式发布,全面地规定了非金属矿等行 业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包括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 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和企业 形象等方面,所列内容完全涵盖了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关于国家 级绿色矿山建设的9项基本条件(即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 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矿区和谐、企业文 化),内容全面完整,可以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二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2013-2014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江西省矿业联合会编制了《江西省绿 色矿山建设规划(2013-2020年) 》。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 江 西 省 绿 色 矿 山 建 设 规 划 ( 20132020年)》提出: 到2020年,完成铜、钨、铁、金、银、 稀土、煤、岩盐、水泥用灰岩、高岭土、萤 石等重要矿产绿色矿山建设183家,其中大 中型矿山117家,主要小型矿山66家,形成 全省绿色矿山基本格局。 规划建设修水-武宁-瑞昌、景德镇-德兴 -贵溪、萍乡-分宜-丰城、大余-于都-寻乌四 大绿色矿业区域。
03
江西省标准编制概况
03 编制概况
项目来源
2018年8月,江西省自然资源 厅(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 发有限公司(简称资源公司) 开展“江西省绿色矿山标准 体系建设项目” 。
03 编制概况
基本思路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及《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赣国土资规〔2017〕8号) 文件精神,结合已发布的部绿色矿山行业规范,细化形成符合江西省实际, 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绿色矿山地方标准。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公司瑞金水泥厂猫子寨石灰石矿山 2、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 3、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黄沙矿区 4、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 5、南康区龙回镇半岭龙头坑采石场 6、江西亚东码头水泥灰岩矿 7、江西省彭泽县洞坞矿区熔剂灰岩矿(长峰实业) 8、九江市彭泽县广源矿业公司 9、九江市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 10、江西省上犹任氏萤石矿 11、江西耀升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坑钨锡矿
1 江西铜业德兴铜矿 1 江西煤业集团公司安源煤矿 2 江西耀升工贸发展公司茅坪钨钼矿 3 江西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4 江西营前矿业有限公司焦里铅锌矿 5 江西新余良山矿业有限公司 1 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 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安子钨锡矿 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淘锡坑钨矿 4 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 5 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矿区 6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 7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 8 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钨矿 9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金山金矿 1 江西永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陶唐水泥用灰岩矿 2 兴国县中萤矿业有限公司隆坪萤石矿 3 江西省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余石雷钨矿 5 江西银海矿业有限公司下鲍银矿
2、行业标准——GB 14161-2008矿山安全标志、GB 16297-1996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TD/T 1036-2013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DZ/T 0312-2018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
4 赣州市大余县鑫盛钨品厂牛斋矿区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江西省第三轮矿规对绿色矿山的要求 《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在“绿色矿山建设”章节中提出 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到2020年,完成铜、钨、铁、金、银、稀土、煤、盐矿、 水泥用灰岩、高岭土、萤石等重要矿产绿色矿山建设200家以上。以赣州市12个 国家级、6个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和钨、稀土2个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为 基础,重点建设赣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规划期末,以省部级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全省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小型矿 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
1、江西省绿色矿山现状
2018年12月3日,江西省自 然资源厅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 合发布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 估核查指南(试行) ,对评估 核查程序进行了规范。
评估流程
一、申请条件 矿山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达到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编写完成
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可申请进行绿色矿山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二、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