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奥巴马的成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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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奥巴马的成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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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BarackHusseinObamaII),美

国第五十六届第四十四任总统,也是美国第

一位非洲裔总统,并且童年是在亚洲成长

的。奥巴马就任美国总统的事宜在美国乃至

全世界的黑人歧视问题以及人人平等的问

题上,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的。虽然美国是讲究人人平等的国家,但是,许多白人在骨子里面还是有那种歧视黑人的思想的,甚至在某些场所直接声明对黑人不提供服务,甚至不允许进入。而就在这么一个大背景下,身为非洲裔的奥巴马却能在美国获得总统的席位,我们不能不认可奥巴马的人格魅力和魄力。故奥巴马的成功经历中势必有许许多多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

1961年8月4日,奥巴马生于美国夏威夷州火奴鲁鲁(檀香山),父亲是一位祖籍肯尼亚的黑人穆斯林,母亲是堪萨斯州的美国人。奥巴马的童年时代是在火奴鲁鲁和母亲还有外祖父母

一起度过的。母亲安最终和奥巴马的父亲分道扬镳。可见奥巴马的童年并不是十分美好的。其实许多名人的童年都或多或少的遭遇不幸,过多安逸的日子或许并不能让坚强、独立、自主的性格出现吧,不幸的童年可能可以让一个人坚韧起来,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我想,奥巴马以后的人格魅力是绝不能说是与他的童年无关的。他小时候在音乐课时一般是金口不开,但自从他对印尼的爱国斗争歌曲感兴趣,他唱得很好,如《MajuTakGentar》。

什么是奥巴马小时候的理想?无论他在巴苏基还是阿希西小学的同学们,绞尽脑汁也理不出头绪来。但只有女老师伊斯拉依拉记得,在三年级一个命题为《我的理想》的作文课中,奥巴马写道:“我的理想:当总统。”奥巴马的幼年生涯充满斑斓色彩,他聪明,善于与人沟通,维护同学,努力学习印尼语,喜欢唱印尼的爱国斗争歌曲,用吊桶在家中的水井里汲水,喜欢穿他继父给的巴迪克纱笼布裙(SarungBatik)。

奥巴马的青年时期由于自己的血统经常遭人欺负,渐渐地,

像许多美国青少年尤其是黑人青少年一样,奥巴马成为了一名瘾君子,家境是贫穷的,肤色遭别人嘲笑,前途惨淡,青少年的奥巴马对未来,对社会,开始产生不认同,不相信的感觉,就此,奥巴马便开始例如逃学、吸毒、泡妞等比较荒唐的事情,奥巴马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小子”。其实每个人都会有迷茫,对前途对未来不知道方向,奥巴马不是圣人,中国喜欢神化成功人士,似乎每个成功人士都是完美,都是没有缺点,中国人在选人的时候喜欢看看以前干过什么,有什么历史的小污点都会抓住不放,其实我觉得正因为曾犯过大错,当开始回心转意,好好努力的时候,会比一般人更懂得努力,更懂得珍惜,也比一般人更明白生活、生命的意义。

尽管奥巴马的青年时期并不是很努力,甚至可以说比较颓废,但是并不意味着奥巴马的成绩很差,奥巴马在班级的成绩排名还是比较好的,他坦言自己只是刚好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其实成绩对人的影响并没有很大但是许多。

高中毕业后,奥巴马先是在加州“西方学院”就读两年,之后转学至位于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并在那里主修政治学,重点

研究国际关系。在1983年取得文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1985年,他搬到芝加哥,成为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其间他主导了一个非营利计划,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举办职业培训,帮助失业的工人安顿生计。奥巴马到现在都认为这是他“曾受到的最好训练”,他后来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并在随后加入牧师杰里迈亚·赖特所在的三一联合基督教会。在芝加哥当义工3年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并在毕业前一年当选全美最具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首位非洲裔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奥巴马在哈佛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但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残留了一些早年桀骜不驯的作派。因为违章停车,他总共领到17张罚单,但他只肯付两张。直到17年后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账付清。带着哈佛光环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律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并于1992年与此前在另一家律所

实习时认识的小他4岁的律师米歇尔结婚,生下两女。米歇尔出身芝加哥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后来又进入哈佛法学院,现在是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副主任。而从1993年至2004年,奥巴马也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宪法学。换句话说,奥巴马夫妇身上集合了普林斯顿等4所名校的光环,其精英化程度丝毫不输于克林顿夫妇。步步为营的从政路奥巴马回到芝加哥后指导了一次选民登记活动,这直接导致该市19个非洲裔选区的选民登记人数第一次超过了19个主要白人选区,黑白选民人数比达到67.6万比52.6万。有50多万在芝加哥的非洲裔1992年11月去投票,从而改变了芝加哥的选举形势。奥巴马因此被当地杂志誉为“一颗政治新星”。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潜入选举政治。为了制造卖点兼“洗掉”早年吸毒、滥交的污点,他精心炮制了一本回忆录——《父亲的梦想》。在书中,奥巴马设计了一个老掉牙的“发现自我”的故事,结局就是主人公浪子回头。奥巴马曾对他朋友说过,他最喜欢的一句关于民权运动的话就是:“背不起十字架,就戴不起皇冠。”他写这本书,就是要给自己积累政治资本。作为一名公民权

利律师、教师、慈善家以及自传作者,奥巴马说自己从政是为了推动社区组织建设。尽管认识还很浅薄,但其在1996年竞选伊利诺州参议员时的竞选方式却很高明。民主党初选时,奥巴马质疑他的3个对手在投票请愿书上签名的有效性,其中包括一名长期的芝加哥活动家、竞选联邦参议员失败后又想坐回原来位置的州参议员,结果他们全都被迫退出,这样奥巴马自动成为民主党选民集中的第13区的提名人。这为奥巴马的竞选扫清了道路。1996年,35岁的奥巴马从芝加哥第13区——海德公园区以大幅的优势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两年后取得连任。随后奥巴马又瞄准了当时美国非洲裔当选率最高的伊利诺伊州第一选区的国会众议院席位。占据此位置8年的一位名叫博比·拉什的非洲裔民主党政客刚刚在1999年初的春田市市长选举中遭遇惨败,甚至得不到非洲裔群体的支持。

奥巴马决定在2000年的众议院换届选举中挑战拉什。本来,奥巴马希望得到打败拉什的春田市市长戴里的支持,可没想到碰了个软钉子。之后,时任总统克林顿也破例宣布支持拉什,而且拉什的儿子在投票前被枪杀也让他赢得大量同情票,结果尽管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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