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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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计划

目录

绿色施工管理计划 (1)

一、绿色施工管理目标 (2)

二、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2)

三、“四节一环保” (4)

四、环境保护措施 (5)

一、绿色施工管理目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尽量减少公众对施工活动的投诉。

二、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1、首先制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以实际项目条件为本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

2、建立以项目经理或书记为首的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国内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图1 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当地村委会 当地环保机构

专职监督员 工 程 部 财 务 室

安 质 部 合 约 部 生 产 班 组

办 公 室

3、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上墙广泛宣传认真落实。

4、施工前,确定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明确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施工期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6、按要求作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7、施工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8、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程序问题及时纠正。

9、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季节特征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施工过程中,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纪录结果,内容包括;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

10、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纠纷的执行,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进行文字及照片记录。事故单位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

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施工要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纠纷进行评审、修订。

三、“四节一环保”

所谓“四节一环保”是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节水

项目部为提高工程施工水资源的利用,工程在开工前,项目部就对各分包班组签订了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协议,并在宿舍用水总线上设置了水表,每月由项目计量员定时抄表,并按规定进行奖罚。施工现场加强二次用水和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

2、节能

通过监测利用率,安装节能灯具和设备,采用节电型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用电量,节约电能。

在施工平面布置时,项目部科学合理的规划施工用地,各类材料的堆放位置做到事先计划,对用作材料堆放场地以及搭建材料仓库应事先通过计算确定面积。材料堆放与使用应最大限度地缩短场内运输距离,尽可能避免二次搬运。

3、节地

从工程开工就对对施工现场的每一寸土地进行合理布局,从材料堆放,各种临建的布置及现场每个角落的绿化,都经过精确的计算,充分体现节地的意义。

4、节材

现场建立材料管理台账,记录材料进货日期和价格,建立领料耗用制度,

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材料使用情况,遏制浪费,节约材料。特别是商品砼、干粉砂浆、砂石料等大宗材料落实专人进行验收和监督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并保证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措施

(1)认真有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天津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水利设施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现场管理等规定和文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按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控制。

(2)工程开工前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申报登记手续,并提出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钻机等,其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内环境噪声限值标准。运输材料设法在夜间组织,减少市内交通运输的压力。

(3)施工单位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保证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在满足土层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应选择低器械声的成孔机具,避免使用高噪声的冲击沉桩、成槽方法。

(4)施工前要确定施工场地,要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考虑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小噪声的强度。夜间和午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且有噪声污染时,须提前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5)如遇特殊情况,提前安民告示,以取得相邻单位及附近居民的谅解和

支持。

(6)施工机械或活动噪声超标造成环境污染,除抢险施工外,其作业时间限制在七时至十二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二时。若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7)重大节日和学生中、高考期间应停止夜间施工。

(8)噪声超标时必须采取措施,并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对超标造成的危害(如夜间施工扰民),施工单位将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给予赔偿。

2、振动影响控制措施

(1)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

(2)密切注意施工可能会对地层产生扰动,引起建筑变形或沉陷。对临近建(构)筑物应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的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

3、水污染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各项要求执行。

(2)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3)在季节环保措施中要有雨季施工时的有效排水措施;钻孔桩的施工现场必须有有效的废浆处理设备。

(4)根据施工实际,考虑天津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汛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等污染事故发生的排水应急相应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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