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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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商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烟草商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指南》是国家局下达的2013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编号:2013B027,(国烟科[2013]115号)。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经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4)审查归口。
1.2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及主要工作
本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武汉、长沙、福州、绍兴、常州、南充、佛山、济南、内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协作单位为: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四川、广东、山东、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北京、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单位共同参与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具体任务分工见表1。
表1 各单位任务分工
1.3主要工作过程
本项目主要工作过程,历经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相关材料收集准备
项目前期,收集了《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评分表(试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服务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19273-200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YC/T 239-2008《卷烟生产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及评价》等材料。通过对以上材料的消化、吸收,并结合行业标准化工作要求,初步提出烟草商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要素),包括对“方针目标”、“规划计划”、“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管理制度”及“标准的实施、监督检查方法及要求”等。
(2)相关企业标准化建设经验的借鉴
项目前期,标准化中心对行业商业企业标准化建设起步较早的单
位进行了针对性调研,各单位的具体经验和做法,也为本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大量素材。如:南充、武汉、绍兴、常州、济南等市局均成了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并初步构建了本企业的标准体系;南充、福州、长沙等市局在企业标准化管理中的探索与实践,均为本标准的制定提供大量的实践经验。
第二阶段:项目启动
经过充分准备,项目组于2013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启动会,来自国家局科技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湖北、湖南、浙江、四川、广东、山东、安徽省局,北京、重庆、武汉、长沙、福州、绍兴、常州、南充、佛山、济南、马鞍山、内江、唐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北京经典智业认证咨询中心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过研讨,确定了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决定将标准内容划分为通用部分和业务功能模块部分。其中通用部分的编制应针对标准化工作如何有效运行、企业标准体系如何有效实施,标准化工作如何有效运行,提出商业企业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包括规划计划、组织管理、管理制度,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要求等;由标准化中心、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武汉、常州、南充、济南、长沙、福州市局负责完成。业务功能模块部分的编制应针对企业标准体系如何建立得更加科学、完整、有效,提出各业务模块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建立普遍适用的方法示例(具体形式见表2),以便于商业企业采用。各个业务功能模块具体承担单位见表1。
表2企业标准梳理、排查表
第三阶段:调研、研讨,形成《指南》草稿
(1)第一次工作研讨,形成标准编制基本思路
按照项目启动会的安排,2013年11月1日召开了《指南》通用部分研讨会,来自湖北、湖南省局,武汉、常州、绍兴、南充、济南、长沙、唐山市局及北京经典智业管理咨询公司的有关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标准化中心提供的《指南》草稿为基础,对标准的框架结构、构成要素及各章节具体内容进行了研讨,形成了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即:
——标准编写应围绕“建设”展开,明确烟草商业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必备要素;回答好“如何建设,怎么建设”的核心问题,以有效指导行业地市级商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标准要素的确定应充分吸收借鉴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准确提取标准要素。标准章节设计更应关注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过程性、逻辑性。
(2)第二次工作研讨,确定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及标准框架结构2013年11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项目组第二次研讨会,来自国家局科技司标准化处、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经典智业咨询公司,武汉、绍兴、南充、常州、济南市局的14位代表及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研讨,确定了《指南》编制的编写的框架和基本思路,即围绕“五个建设”全面展开。一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策划,提出企业标准化方针、目标,制定企业标准化的规划与计划(第5章);二是建立配套的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第6章);三是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第7章);四是建立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或制度性文件(第8章);五是建立所需的措施保障措施(第9章)。
同时,各业务功能模块分项负责单位介绍了本部分标准内容的完成情况。经过研讨,建议列出烟草商业企业主营业务模块标准体系建立的工作路径及配套标准示例,如卷烟营销模块、物流配送模块、专卖管理模块等。
(3)第三次工作研讨,标准框架结构优化、内容完善
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召开了项目组第三次研讨会,来自国家局科技司标准化处、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经典智业咨询公司,武汉、绍兴、南充、常州、济南市局的15位代表及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第二次会议确定的标准编制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为基础,围绕《指南》草稿各章节具体内容展开讨论。经过研讨,认为:——本标准编制的主体思路、主要内容,已基本符合要求;但“指南”性质发挥不够充分,部分章节的内容仍需进行补充、完善、深化和细化;建议个别重要章节应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列出示例,更利于
烟草商业企业采用。如:标准实施的管理标准(制度)、标准监督检查标准(制度)等
——附录A、B、C中各业务模块标准建立示例的内容,仍需要进行完善和优化;目标要尽量量化;“提出依据”、“相关输入”要准确、经得起推敲。
——附录A、B、C的内容虽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标准体系和标准的产生过程和方法,但即使按照修改后的表1进行完善,对于标准使用者来说,仍然不够直观,建议进一步的细化和优化;
第四阶段:《指南》修改、完善
(1)《指南》通用部分修改、完善
2014年3月10日在郑州召开项目组第四次工作会议,来自标准化中心、职工进修学院、武汉、常州、南充、济南、绍兴等主要承担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并针对第三次工作会议提出的修改建议,对《指南》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如下:
——标准资料性附录增加附录D“XX企业标准实施管理办法”示例和附录E“XX企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示例。
——标准正文增加8.1条“基础性管理标准或制度性文件”要求,明确企业标准制修订程序,企业标准编制要求及企业标准管理要求。
——修改标准正文7.2条“企业标准体系的策划”内容,明确各类标准与企业现存管理体系文件的关系与处置方法。
——修改标准正文8.4.1“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持续改进”和8.4.2“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评级与持续改进”的内容,增加输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