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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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高速公路网的日趋完善,安全与畅通越来越受到道路使用者和社会大众的关注。在我国现行的公路养护标准和规范中,有关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内容只有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有规定,该规范主要对一般路段养护安全作业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作了相关规定,但未涵盖清障施救等非养护类涉路作业项目,包括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组织理念、作业分类、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控制区布置等方面仍有许多与目前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实际存在难以适应的情况。
为了加强管理,积累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经验,有效地指导高速公路涉路作业的安全操作和管理实践,综合公安交通、公路行业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对涉路作业的安全管控需求,在进一步总结集团公司旗下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经验基础上,以适应一线管理工作要求、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自身作业安全为目标,重点着眼于现场安全作业人员、设施、车辆的配置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以及各类作业的封道设施布设等方面内容,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后,组织编制了本细则。
主编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夏国伟、张雪锋、葛勇良、陈斌、胡跃苏、徐权、赵东权、林森、金焕春、朱震海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编制依据 (3)
4.职责 (4)
5.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和管理 (5)
6.现场作业安全设施配置和管理 (8)
7.作业车辆配置和管理 (10)
8.施工作业现场管理 (12)
9.清障施救作业现场管理 (14)
10.监督与检查 (16)
附录A封道示意图及说明汇总表 (18)
附录B常用安全设施式样表 (47)
附录C安全设施材料进场报验审核表 (50)
附录D安全设施更新审核表 (51)
附录E施工车辆报审表 (52)
附录F施工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证报审表 (54)
附录G施工车辆外观颜色样式图 (55)
附录H施工车辆收费入口登记表 (56)
附录J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 (57)
附录K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8)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
1.目的
本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强化现场防护,进一步细化涉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流程,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及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高速公路公司所辖营运高速公路的道路养护施工(含机电养护施工)和清障施救等涉路作业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作为规范集团内部安全管理使用,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高于本细则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交投〔2014〕68号)
4.职责
4.1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负责对高速公路涉路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安全运营部为集团总部涉路作业安全管理监督的牵头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范围负责对集团总部和路公司的涉路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和协调。
4.2路公司
路公司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落实各项涉路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为路公司涉路作业安全管理监督的牵头单位,各职能业务部门(科室)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涉路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4.3涉路作业单位(含协作单位)
4.3.1工程施工类(含协作队伍)
按照合同要求负责涉路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实施,按标准做好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保畅,并做好与高速交警、路政的配合、协调等工作。
4.3.2清障施救类(含协作队伍)
按照清障施救操作规程规定,按标准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保畅,做好与高速交警、路政的配合和协调工作。
5.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和管理
5.1工程施工类
5.1.1根据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运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按照封道交通组织模式和施工作业时间以及内容,分为三种施工类型,具体为:
⑴一类施工:封闭双向道路的施工;山体爆破或施工时连续封闭单幅车道12小时以上;交通流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施工项目;交通流量较大的互通枢纽,车辆交通流可能影响相邻单位或普通道路通行的施工项目。
⑵二类施工:施工时需要封闭单向一个(或一个以上)车道,无需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施工项目;穿越高速公路上空拉管线等作业;需短时间(10分钟内)封闭单向或双向车道的施工项目。
⑶三类施工:施工现场不涉及行车路面的施工项目,但影响通行安全的,如护栏更换、边坡保养维护等。
5.1.2施工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下表的要求,足额配置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管理人员。
现场安全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表
备注:以上为现场作业时的人员配置要求,对日均断面混合车流量小于20000辆的路段,表格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可适当减少,但各类人员均不得少于1人(不包括警示假人)。
5.1.3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和安全职责
5.1.3.1专职安全员:身着反光标志服,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作业
人员并持证挂牌上岗,负责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指挥现场协管员、保畅员开展安全维护工作,督促、指导现场施工人
员按章作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5.1.3.2交通安全协管员:须通过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
培训,身着协警制服和反光背心,负责协助做好施工路段现场交通安
全管理工作。
5.1.3.3专(兼)职保畅员:身着橘红色作业服和反光背心,作业服
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作业人员并手持交通指挥棒,负责引导车辆通行、
安全瞭望,及时维护现场安全设施,确保其摆放规范整齐,发现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