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买卖合同-荏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密佳乐家中央商务区空调用冷却塔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卖方:荏原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买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买方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买方高密佳乐家中央商务区冷却塔的供货单位,买、卖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二、卖方售于买方产品的价格还应包含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卸费、组装、调试等相关费用。

三、买方收到产品经检验合格之后,产品之所有权即属买方,所有权与付款与否无关,即卖方不得以未付款为由而保有所有权。

四、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双方商定,交提货时间及数量采用以下B 项规定。

A、买方提出订单,传真或通过其他形式交于卖方,卖方按买方订单要求的时间和数量2天内送达买方工地。

B、合同签订生效,自买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0日内卖方将全部产品运到买方工地。

C、卖方凭买方的通知发货,通知的形式是传真、电报、信函等书面形式。(订单、通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产品质量及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卖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卖方投标书中标定的技术数据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若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符,买方有权退货,费用由卖方负责,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否则,卖方赔偿买方因此所受到的直接损失,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及责任。卖方保证其产品不违反国家关于商标、专利、安全、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对其产品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产品的规格、型号、等级、标准、牌号、商标、产地名称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否则,买方有权退货或要求卖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4)产品出现短少、破损、残次,由卖方负责15日内补足、调换或办理退货,并承担全部直

接费用。但卖方确有证据证明其短少、残次、破损是因买方责任造成者,由买方承担责任。

(5)卖方应将所供产品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据以验收产品质量的资料随同产品一并交于买方。

(6)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退换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7)保修期为调试合格后两个制冷期。卖方负责对产品终生维修(保修期外收取成本费),卖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如故障无需更换配件的情况下,维修人员持续维修到修复为止。

(8)卖方负担因产品质量对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六、产品的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卖方对产品的包装质量负责,应保证产品包装的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质检和运输部门的质量要求。

2、产品包装应确保产品能完好无损的交付给买方。

3、包装物由卖方提供,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回收。

4、因包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产品直接损失由卖方负担。

七、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1、双方约定采取以下A 项规定,为本合同产品的交货方式。

A、卖方送货到买方。

B、买方自提。

C、买方委托卖方办理托运。

2、交货地点:高密佳乐家中央商务区(潍坊高密市凤凰大街与夷安大道交叉口东南

角工地)。

八、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

1、双方约定采用汽运方式。

2、到达地点:高密佳乐家中央商务区(潍坊高密市凤凰大街与夷安大道交叉口东南

角工地)。

3、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

九、产品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按照投标文件、样本、基础图进行验收。

2、在货到后验收产品数量,在使用过程中验收产品质量,在质保期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卖方应在买方提出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买方的异议。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卖方开具合同总价款20%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为设备到货30日后)

给买方,买方通过银行电汇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20%现款作为定金。

2、设备发货七日前卖方开具合同总价款70%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为设备到货30

日后)和合同总价格的10%的银行质量保函给买方(银行质量保函的有效期至2015年制冷期结束),买方通过银行电汇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80%现款提货。

3、收到全款后,卖方开具设备全额发票和设备一起到货。

4、冷却塔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相关审计资料由买方的审计部门和买方委托的审计单

位进行审计;如果审计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经卖方确认后卖方应在10日退还买方差额部分。

十一、产品的数量条件:

1、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2、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准时、足量向买方交付产品。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各项条款均为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各项条款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2、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且违约方的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3、尽管违约方已承担了违约责任,如果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

4、卖方因违约而应向买方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以及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买方可以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如无法扣除或不足以扣除者,卖方应自买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0 日内向买方偿付,届时卖方未偿付者,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索。

5、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则卖方每延迟一周(不足一周亦按一周计),应按延期付款的的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迟交货款总价之百分之五。

十三、其他约定:

1、卖方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组装调试,确保冷却塔安全正常运行。

2、冷却塔参数:参见合同附件设备基础图。

3、配件、材质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