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与闲置设备管理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的:为保证停用设备的安全,避免误用和尽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特建立此规程。范围:适用于停用设备的管理。
职责:工程设备部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
1 因生产结构改变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为闲置设备。
2 设备闲置或经确认不合格时,经工程设备部负责人和质保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设备管理
员在设备铭牌旁贴上“设备停用”标志,同时毁去“完好”标志(见SMP-EM-013-01 设备状态标志管理规程)。
3 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须搬出生产区;如闲置一年以上不用,应搬出生产区。由工程设
备部负责人和使用部门负责人一起组织实施。
4 对于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
5 搬出的设备在调出前须将设备进行封存管理。
5.1 设备封存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封存单” (见附件一),经工程设备
部负责人审查,上级批准后进行封存。封存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备管理员存入设备档
案,一份交财务会计。
5.2 封存工作由机修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设备管理员必须参加。
5.3 设备的封存:
(1)切断设备的电源、气源等动力源。
(2)放尽设备内的流动液体、水或其他材物料,关闭阀门,擦净内外壁;封存期过半年的设备要放尽润滑油。
(3)涂防锈油或放置干燥剂,进行防锈处理。
(4)注意保护好活动构件,避免损坏、变形。
(5)对设备的附属装置、附件及工具等进行清点造册。
(6)封存设备不得放在露天,应加保护罩放在室内,但不得放在正使用的生产车间内。
(7)在保护罩外面贴上“设备封条” (见附件二)。
(8)封存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由机修车间负责人负责。
6 封存设备的启封:
6.1 由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启封单” (见附件三),经工程设备部负责人审
查,上级批准后,进行启封。启封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备管理员存
入设备档案,一份交财务会计
6.2 启封工作由机修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设备管理员必须参加。
6.3 封存设备的启封:
(1)设备管理员除去封条。
(2)对设备各部位、各部件进行清洗、擦拭。
(3)对润滑部件进行润滑。
(4)安装好活动构件,检查机械、电气及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5)清点附件、附属装置、工具是否齐全。
(6)接通电源、气源等动力源。
(7)进行试车,应运转正常、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
(8)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工程设备部负责人验收合格,设备管理员除去“设备停用”标志并贴上“完好”标志(见SMP-EM-013-01 设备状态标志管理规程),工程设备部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9)封存的关键设备重新使用前须做验证(见SMP-VM-001-02 验证管理制度)。
7 附件
附件一:设备封存单
附件二:设备封条
附件三:设备启封单
附件一:设备圭寸存单编号:EF-024-00
附件二:
设备封条
编号:QF-531-00
封
存日期
:
QF-5
编号:EF-025-00
设备启封单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