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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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6]37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13]216号)

注意事项:

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直接申请办理,申请表应经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若为调动工作单位的,还需经原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变更部门:

省厅办理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报材料:

(一)个人所在的企业名称更名: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个人调动工作单位:

1、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数据(调出单位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调入单位在《系统》中确认接收);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3、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应提供企业任命书;

4、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

1、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材料。

3、由省外变更至省内的,还应提供原发证机关书面同意材料。

(三)、个人工作岗位变更:

1、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变更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经重新考核,换发新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为企业负责人: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2)企业任命书;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材料。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变更为项目负责人: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办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法定期限:当场办结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夏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 15:00 - 18:00

受理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建设公寓一楼责任部门:政务服务中心8号、9号窗口

办理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联系电话: 0591 — 87674698

监督电话: 0591 — 8761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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