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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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6]37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13]216号)
注意事项:
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直接申请办理,申请表应经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若为调动工作单位的,还需经原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变更部门:
省厅办理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报材料:
(一)个人所在的企业名称更名: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个人调动工作单位:
1、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数据(调出单位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调入单位在《系统》中确认接收);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3、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应提供企业任命书;
4、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
1、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材料。
3、由省外变更至省内的,还应提供原发证机关书面同意材料。
(三)、个人工作岗位变更:
1、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变更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经重新考核,换发新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为企业负责人: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2)企业任命书;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材料。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变更为项目负责人: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办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法定期限:当场办结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夏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 15:00 - 18:00
受理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建设公寓一楼责任部门:政务服务中心8号、9号窗口
办理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联系电话: 0591 — 87674698
监督电话: 0591 — 8761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