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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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第二篇:放射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放射法律法规与防护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二、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或市环保局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三、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四、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

五、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第三篇: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并执行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一、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一)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院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决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2)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3)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年度预算;(4)审核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费用支出(5)监督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工作(6)管理并监督放射诊疗项目的开展(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执行本院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副组长:组员:

2、职责

(1)制修订相关制度工作内容:

1)制修订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2)制修订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3)制修订大型医用设备(含放射设备)管理制度(2)许可管理工作内容:

1)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2)办理《辐

射安全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3)办理放射诊疗新技术项目的审批工作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3)办坦放射诊疗而技术项目的4负贰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3)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委托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内容

1)为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3)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4)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5)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内部培训

6)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妥托具有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股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5)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内容

1)建立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档案并及时更新

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录入工作(6)放射诊疗设备管理工作内容

1)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2)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

维护维修管理

3)联系检测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及防护检测

4)联系计量检定机构对放射防护检测仪器和质控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7)日常管理工作内容:1)定期组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完成检查和整改记录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完成放射诊疗管理自查工作(8)应急工作内容

1)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在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第四篇: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认真执行放射防护各项法规和标准,督导科内执行情况。

二、监督防护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情况,定期检测。

三、定期将防护设施保管使用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接受放射防护监督,监测部门和检查和指导。

五、负责辐射装置技术档案、放射人员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安排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体检工作。

第五篇:放射与放疗防护有关要求和措施放射与放疗防护有关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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