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产能建设方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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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
I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KF-04-06-2014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产能建设方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产能建设形象,规范运行管理,有效控制投资,确保以效益为核心,优化方案设计,提高单井产能,为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采油(气)厂的产能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控制投资和提高产能
第三条职责界定:
发布日期:2014年7月8日实施日期:2014年7月8日
(一)天然气部负责天然气产能建设总投资控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
优化方案设计,提出项目投资建议,加强运行管理,做好过程投资控制。
(二)生产运行处负责土地、道路协调和临时土方等补偿费用宏观控制,合理组织钻机运行和投产作业运行。
(三)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负责评价费用控制。
(四)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地面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
(五)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地面方案设计和产能建设投资计划下达。
(六)物资供应处负责产能建设物资招标采购且及时到货,招标采购物资(除统一采购物资外)所占比例力争达到80% 以上
(七)建设单位是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是提高产能建设效果的责任主体,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通过有效组织和科学管理,实现规模建产能的同时有效控制亿方产能建设投资。
(八)勘探开发研究院负责编制气藏工程方案和钻井地质设计,低效井比例控制在5% 以下,方案设计进度满足批件下达和钻井、投产运行的需要。
(九)钻井工艺研究院负责编制钻井工程方案和钻井工程设计,加强钻井监督管理,有效保护储层和控制钻井工程投资。
方案设计进度满足批件下达和钻井、投产运行的需要。
(十)采油工艺研究院负责编制采气工程方案和投产设计,通过方案设计优化,有效控制采气工程投资。
方案设计进度满足批件下达和钻井、投产运行的需要。
(十一)勘查设计院负责编制地面工程方案和设计,通过优化简化,有效控制地面工程投资。
方案设计进度满足批件下达和投产运行的需要。
第四条投资控制:
(一)科学设计合理应用技术,有效控制投资,如推进水平井技术,不压裂复合射孔技术、井身结构优化简化技术、井下节流简化地面流程工艺,以系统降低投资。
(二)运用市场化手段降低投资,产能建设所用物资招标采购,扩大钻井工程市场化规模和领域。
(三)严格执行方案和设计,如未按方案施工,在已下达投资计划中扣除;实行工作量认证制度,对于不符合方案和设计的工作量不予认证。
(四)部分机抽排水设备如抽油机、单井罐、机泵等优先考虑利旧,节约投资。
第五条提高效果:
(一)加强跟踪分析和过程调控,杜绝低效井。
(二)提高个性化设计水平,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开展针对性钻井、采气等设计。
(三)提高采气工艺技术水平,攻关完善深层气井直井分层压裂和水
平井多段压裂技术。
第三章方案设计
第六条编制标准:
(一)产能建设方案和开发井钻井设计要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一纲六规,即《天然气开发管理纲要》、《天然气开发前期评价管理规定》、《气藏工程管理规定》、《天然气钻井工程管理规定》、《采气工程管理规定》、《气田地面工程管理规定》、《天然气
开发HSE 管理规定》及相应的行(企)业标准进行编制,同时要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
(二)气田开发方案(气田开发调整方案)遵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 10011-2006 《油田总体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
年度开发规划方案可参照开发方案的标准进行编制。
(三)开发井钻井地质设计和钻井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勘字〔2008 〕43 号文件附件1《开发批钻井单井钻井设计样本》(试行)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写,并认真执行中油工程字〔2006 〕247 号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吉油联办字〔2007 〕1 号文件《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实施细则》规定。
第七条方案和设计编写:
(一)气藏工程方案和设计:在方案研究上,勘探开发研究院天然气所应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构造精细解释、沉积微相、储层预测、流体识别、井网适应性研究,探索有效开发方式,明确钻井实施顺序,最终达到严控低效井。
气藏工程方案至少在上钻前30 天编制完成,满足后续方案设计和运行安排需求,方案设计及时率100% 。
在地质设计上,勘探开发研究院天然气所要合理预测分层压力(包括原始地层压力、破裂压力、坍塌压力、目前地层压力、水井注入压力),准确预测气层(层位、含气面积、地质储量、气体组分、原始压力、目前压力、目前产状),为钻井工程优化泥浆体系、合理配置井控设备,降低
钻井成本提供科学依据;详细论证区块分层产状、准确预测砂体分布、准确预测气层顶底,严格控制设计井深,同时加强随钻测井白图跟踪,及时调整待钻井井深,避免无效进尺。
(二)钻井工程方案和设计:
钻井方案设计人员要做好方案设计的前期基础性工作,熟悉掌握地质、工程资料,深入了解开发方案对钻井工程的要求,明确工程方案设计任务。
方案设计应收集区域油藏地质资料,了解钻遇的地层剖面、地层压力、油气水分布情况,收集已完钻井实钻资料,掌握钻井、完井工程资料和质量情况,了解有关的钻井指标(钻井时效、材料消耗),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按照安全、快速、优质、高效的原则进行编制。
钻井工程设计应首先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要贯彻和执行有关健康、安全、环保标准和规范,要有明确的安全、环保要求。
要采用国内外各种成熟的先进技术,在开发井的实施过程中,钻井设计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跟踪设计,现场人员也应该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设计人员。
对出现的问题要开展攻关研究,不断提高开发效益。
(三)采气工程方案和设计:
采气工程方案设计原则:要通过油气层特征、井眼轨迹、地面条件等实际情况,选择最经济、最适应的完井、压裂工艺、节能配套成熟技术等,并提出水质要求。
内容应包括气藏工程方案要点描述、已实施部分的技术路线适应性评价、储层保护措施及完井技术论证、采气方式优选论证、气井工作制度优化设计论证、后期增产增注技术论证、对钻井及地面
工程技术要求、健康安全环境要求、节能及其它配套技术设计、采气工程投资及优化等部分。
实现投资控制最优,技术路线最合理的目的。
单井压裂设计原则:单井设计的技术路线必须在整体技术路线确定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新井的压裂设计必须由采油院压裂所承担。
逐井设计、及时调整,最大限度实现气藏产能预期及改造需求和控制投资规模。
压裂的时机、压裂返排的时间及排量的控制要求在设计中具体明确。
投产设计必须依据实际井斜数据进行针对性设计,采油院每个区块进行2-3 口井跟踪设计,采油(气)厂建立相应台帐,跟踪2-3 个修井周期,直至达到全厂平均水平以上。
四)地面工程方案:
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按照“经济、高效、安全、适用”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配套技术,优化地面建设和生产运行,建设节约型企业,确保油田高效开发。
地面工程设计方案应遵循下列原则:
1.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
2.方案中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QHSE )应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八条技术应用:
(一)气藏工程方案和钻井地质设计:1.气藏工程方案中要推广应用水平井开发试验,提高单井产能;要合理预测射孔井段,分区块提出射孔需求和建议,达到保证实施效果和降低投资的目的。
2.钻井地质设计中,优化录井项目,原则上气井全部综合录井、分
区块优化测井系列,合理确定测井井段,达到准确储层流体识别,降低投资的目的。
(二)钻井工程方案和钻井工程设计:钻井工程方案要认真总结各地区钻井资料,分析钻井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力,本着钻井、采气、地面一体化的原则,积极推进大平台丛式井钻井技术、井身结构优化简化技术、浅层水平井大斜度井钻井技术、深层提速钻井技术的应用,开展小井眼钻井技术研究试验,分区块优选出技术先进、工艺可行、经济合理的钻井工程主体技术路线,满足提高产能建设效果、控制钻井投资
和安全钻井的需要。
(三)采气工程方案:
采气工程方案中,完井工艺要优化完井套管组合;射孔参数工序;压裂工艺要合理选择压裂方式,确定实际动用厚度,单井施工规模靠实,施工优化工艺管柱实现一次多层改造。
节能工艺设计要在同等价位下,应用节能电机、井场配电合理匹配,达到降低装机功率、降本节能的目的。
(四)地面工程方案:
地面工程设计方案,井口工艺应具备取压、取温条件,并做好保温设计,井口掺输环应返到地面,冷输井口可设计电保温。
集输管线应根据介质性质和环境特点,合理选择钢质管线、玻璃钢管线及钢质玻璃衬里管线,提高管线的防腐能力,延长管线寿命。
计量间管线布置合理,阀门管线留有操作空间。
中转站应尽量采用密闭集输,伴生气处理采用空气冷却器,以减少占地面积,站内采暖要与掺输系统分开运行。
清水、污水需进行处理,水质要达到行业标准。
应充分考虑污泥污油处理设计,保证系统
正常运行。
原油集输方式选择应遵循冷输、掺输、三管伴随、单井罐的次序。
第九条方案和设计审批:
(一)产能建设方案由设计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天然气开发井钻井地质设计由设计单位审核、复核、主管领导审核,建设单位技术主管领导审核,部门审核、复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天然气开发井钻井工程设计由设计单位审核、复核、主管领导审核,部门审核、复核,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方案联审和立项:
(一)同一区块或批次的气藏工程方案、钻井工程方案、采气工程方案、地面工程方案完成后,天然气部组织气藏、钻井、采气、地面方面的专家和公司领导进行方案联审,系统方案优化,达到技术可行、效益最优,从方案源头上控制亿方产能建设投资,提高产能建设形象。
(二)自气藏工程方案下发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钻井、采气、地面等配套工程方案和投资测算。
(三)经方案联审通过的气藏工程方案、钻井工程方案、采气工程方案、地面工程方案由天然气部报规划计划处核定投资、立项、下达投资计划。
下达投资计划的井位以满足当时钻机正常运行且有2-4 轮(大钻2 轮、中钻3 轮、小钻4 轮)钻前准备为最低原则。
第四章运行组织
第十一条及时组织井位测放:
(一)自气藏工程方案下发3 个工作日内,天然气部组织建设单位、地质公司、钻井施工单位等单位完成现场井位测放,同时根据“井控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地面井位方圆2000 米范围内的地面和地表情况进行详细描述,重点描述①地面附着物形态、性质、与地面井位的距离,②学校、村屯、医院、油库及高危场所距地面井位距离和方位,③道路、铁路、河流、高压线距地面井位距离和方位,④所测放的井位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
明确测放人员和提供日期,井位测放情况和井场描述结果经建设单位技术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通过网络上传给天然气部地质科复核。
(二)井位测放完成的同时,天然气部地质科应将复核后的井位测放情况(坐标、井型等)和井场描述结果通过网络传给天然气部钻采科和勘探开发研究院相关项目组。
(三)因地面限制或钻井工程等其他因素无法进行钻井施工时,如需要移动地下井位,应征得研究院项目组同意。
特殊情况下,由生产运行处牵头,天然气部、勘探开发研究院、钻井工艺研究院、地质录井公司、建设单位等共同派人参加井位测放。
第十二条提供已钻井压力和复杂情况资料:
(一)自气藏工程方案下达2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提供气藏工程方案所在区块的已钻井实测地层孔隙压力和最新的生产井的压力数据,填写“已钻井实测地层孔隙压力成果表”和“生产井的压力成果表”,提供区
块内已完钻井最近一个月的“试气、试采和生产动态数据表”。
明确填表人、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网络传给勘探开发研究院相关项目组。
(二)自气藏工程方案下达2 个工作日内,采油工艺研究院提供气藏工程方案所在区块的已钻井压裂层段破裂压力,填写“已钻井破裂压力试验成果表”,明确填表人、经采油工艺研究院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网络传给勘探开发研究院相关项目组。
(三)自气藏工程方案下达3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提供气藏工程方案所在区块“已钻井复杂情况”资料,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通过网络传给勘探开发研究院相关项目组。
(四)自接到以上数据5 个工作日内,勘探开发研究院相关项目组完成气藏工程方案中部署井位的钻井地质设计并通过各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的钻井地质设计在2 个工作日内正式出版完毕,并通过公司档案管下发。
(五)自钻井地质设计下发5 个工作日内,钻井院设计室完成钻井工程设计,并通过各级领导审批和正式出版完毕,通过公司档案馆下发。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
(一)建设单位按照地面设计施工图、钻井工程方案和采气工程方案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清单,经天然气部主管领导在1 个工作日内签批后报物资供应处进行物资采购。
(二)采购计划清单中应详细描述所采购物资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有效保障产能建设的实施质量和投资控制。
(三)物资供应处应按照天然气部签批的采购计划清单组织采购并及时到货,保障产能建设实施进度。
第十四条土地道路协调及安(环)评:
(一)自井位测放完成后,由生产运行处组织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积极接触,进行土地道路协调,并到有批准权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在法定规定时限内尽量缩短协调时间满足钻机运行需要。
同时,核实桥涵、道路和拆迁补偿以及临时土方工作量,签订桥涵、道路和拆迁补偿以及临时土方合同。
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土地道路协调满足生产运行需要。
(二)自井位测放完成后,安全环保处开始组织安(环)评工作,审查水资源补偿、水土流失补偿、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环)评进度以满足钻机正常运行为最低需要。
(三)建设单位应加大项目编制方案前期的现场踏查力度,在方案编制同时,编制土地、道路补偿和临时土方、安(环)评等费用预算,经生产运行处和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随同开发方案一同报天然气部,天然气部组织有关专家和公司领导进行联审,确定纳入产能投资部分的费用报规划计划处列入投资计划。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特殊临时费用经生产运行处确认后报天然气部联审,然后报规划计划处调整投资。
第十五条合理安排钻井运行:
(一)按照地下地上统筹考虑、优先实施高效区块的原则,天然气部组织勘探开发研究院安排阶段内已出方案剩余可实施井位的区块及单井钻井运行顺序,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生产运行处和建设单位。
(二)生产运行处合理摆布钻机力量,满足钻井运行顺序中对各地区钻机型号和数量的需求。
建设单位按照气藏工程方案中确定的钻井运行顺序和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组织钻机运行,没有投资批件和设计不允许施工,严格控制钻井运行节奏和完钻井深,防止钻前浪费。
(三)建设单位及其所属的钻井管理人员和钻井监督对钻井工程质量负责,严格按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现场调整设计的,需及时向天然气部报批相应设计。
第十六条加快配套地面建设:
(一)投资计划下达后,规划计划处组织设计院,按照地面工程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及时发放基建工程部,由基建工程部下发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二)建设单位按照地面设计施工图编制设备和材料采购计划清单,经天然气部审批后上报物资供应处进行物资采购,及时供货。
(三)自投资计划下达后,基建工程部满足按期投产需求,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进行配套地面建设,推进现场实施进度,有效控制好工程质量和节点工期,压准之前,管线连接到井口,压裂后立即连头投产。
若达不到上述要求,不能实施压裂作业。
(四)配套建设以满足投产投注运行为最终时间要求,满足气藏工程方案中注水量、注入压力、资料录取等质量要求。
基建工程部对配套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七条投产:
(一)建设单位和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组接到测井曲线后,立即开展
储层对比、气藏研究工作,分别在2 日内完成初步投产方案的确定工作,方案设计要依据充分,应遵循气藏工程方案中确定的投产原则,满足重点井层试验和认识的需要。
建设单位完成初步投产方案后,向天然气部地质科申请投产方案讨论。
(二)接到申请后,天然气部立即组织采油(气)厂、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组、采油院、测井公司、地质公司进行投产方案综合讨论,优化投产层位、优化射孔井段和方式、优化压裂规模和参数、优化水平井多段压裂等,确定最终投产方案。
(三)建设单位填写射孔通知单及投产地质设计。
投产地质设计经建设单位总地质师审批后送交天然气部地质科,经天然气部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采油院。
(四)采油院在接到地质设计1 日内完成压裂工程设计,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天然气部审批,通过后送交建设单位。
未经天然气部审批的压裂设计不能施工。
(五)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设计排好射孔、压裂、作业、上电、连管线等节点工期并按工期组织运行。
第十八条生产动态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新气井生产管理,保证生产时率,取全取准各项动态资料。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动态跟踪分析,及时调整方案,挖掘气井潜力,提高新井投产效果。
(三)资料录取要求:实施单位按照相关资料录取标准,取全取准新井投产资料,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对于隐瞒产量影响产能建设运行及效果评价的单位,通报批评和扣罚单位全年效益工资。
(四)建设单位对新区新井做好管理台帐,对钻井、投产等设计执行情况登记上账;对新区产能建设须达到的指标要编制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
第五章跟踪调整
第十九条精细实施过程管理,方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跟踪分析评价,建立日跟踪月分析制度,及时调整方案设计和钻井运行,避免出现低效区块和低效井,降低开发风险。
(一)建设单位协调测井公司小队现场测井后留白图,地质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白图进行初步分析,并及时向建设单位上报新井构造、储层、电性、气底的变化情况。
(二)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新井地质跟踪,接到地质公司报告后立即取回测井白图,结合邻井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井位部署、设计井深及钻机运行调整意见,向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组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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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组认真分析建设单位提出的调整意见,必要时取回测井白图,对比气藏工程方案,结合钻井动静态资料进行综合地质研究,优化井位部署,优化方案设计,优化井深设计,提出最终调整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同时编写气藏跟踪调整方案报天然气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建设单位执行。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气藏跟踪调整方案重新调整钻井运行,优先实施高效区块。
(五)钻井院要做好跟踪研究与评价。
在产能建设方案实施过程中,钻井院要组织设计人员到现场收集各种实钻资料,分析钻井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系统评价钻井技术路线是否适应气藏地质需要,并对钻井工程方案不断进行技术路线的完善和优化。
开展各项钻井工艺技术的适应性评价,对钻井井身结构、钻井工艺、钻井液工艺、完井工艺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评价,最终为下一步钻井工艺技术的优选、控制钻井投资提供依据。
(六)对气田及区块采气工程方案的实施效果要及时进行技术评价、分析和调整。
开展完井工艺适应性评价、压裂工艺效果评价、节能工艺效果评价,为下步采气工程方案最优化提供依据。
(七)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增加工序或工具配件,原设计投资涵盖不了,需按照方案设计审批程序完成方案的补充和调整。
第六章质量控制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是产能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
应加强现场全过程质量监督与检查,严格执行方案实施要求,保证产能。